拜佛应知的礼仪(8)

我常看到道场举行盛大社《祈福消灾法会时,常有信徒充当记者似的,着照相机,如入无人之境,东旋西转地的拍照,破坏庄严,实相当不雅,如佛寺本身请人拍照摄影留念,应指定拍摄者在法会道场的两旁,左右拍照即可,

我常看到道场举行盛大社《祈福消灾法会时,常有信徒充当记者似的,着照相机,如入无人之境,东旋西转地的拍照,破坏庄严,实相当不雅,如佛寺本身请人拍照摄影留念,应指定拍摄者在法会道场的两旁,左右拍照即可,这点望各佛寺应注意改进,以免庄严的道场遭受破坏,有益度众的。
第十九条:点香勿用口吹,勿用鼻闻
点香献花供佛,为最好供养,但有人点香,因香多火势大而不能熄灭时,即用嘴巴吹灭,相当不敬的火不熄,应用扇子打灭,或分成小把,用手振动即熄也,而点香台的火种,亦不可用嘴巴吹之,仍以手或扇打熄为宜。
有人点香,为试闻香味,将香拿至鼻孔一闻,再插到香炉内,这是相当不敬的,造了盗佛香罪,凡香决不可用鼻闻后再供佛,岂不成自先闻香再供佛,此点要谨慎不犯!
而佛前点香,只插一枝即可,不需执着几会,有人说要三枝才可,代表去贪、嗔、痴,要戒除三毒,是平时在心上修行的功夫,不是在插三枝香就可去除的,经典上亦无此记载的,法无定法,法无执着,心诚礼拜为要,无诚好香礼拜亦枉然,有诚心无香礼拜亦可感!本人献一偈供参考!
“千烧香,万烧香,心中无诚,空烧香”。故佛前献香,应尽量选真材实料的上等香,勿用化学香料的香供佛,但每次只插一枝,勿插多,一包好香虽贵,但可用很久,故本佛堂的香,皆请工厂直接生产上好上等香供应的,不向外购买,每次亦仅插一枝香供佛而已。
全省信佛者多,知戒规者少
上期自我发表“佛桌上不可乱放杂物”及“拜香礼佛的规矩”一文后,得到多人回响赞叹,并再询及其他有关常识,他们能听闻这种很难听得到的这种微细戒规礼节,都感到非常欣悦。
同时,亦使我感到,虽然台湾全省信佛的人很多,但不太了解拜佛礼节的还是不少,故身为一个出家人应大大提倡拜佛礼节与戒规,得令学佛者,生在信心而不退转,实相当有利弘法的!
第四十条:佛教经典不可乱放
佛经为三宝中之法宝,经典之所在,自有龙天护法护持,见佛经如见佛,不可污损佛经,更不可将佛经放在夫妇房间内,更不可摆设于地下室或厕所旁边,应置放于书桌上或书柜上,但要高过腰部才可,而且放经典于桌上,不可超出桌缘,是为不敬。
我们要用双手捧经,不可用单手,要高过腰部,手要洗干净,敬经如敬佛,不可马虎,有人拿经,不但用单手持经,还边走边甩着经典,真是罪过!
还有经典平时最好用一块干净布遮盖着,免染灰尘,若经典破了,定要修补完整才可!
第四十一条:受戒弟子不得学习外道学术
凡是一个受过戒的弟子,才算正式佛教徒,而皈依三宝,只是信徒而已,而非教徒,故受戒弟子,戒律上规定:不得学习命相、风水、天文、地理、符法、问神、舞蹈、歌唱、卜封等术,违者既犯戒律,得负因果的。
但我见过很多受五戒、菩萨戒的在家弟子,一受戒后,什么还是照学不误,改不了坏习性,枉费受戒,所以我有时不大鼓励人家受戒因现在众生善根者少,习性又重,受戒等于流于形式,到现在我从未见过一位受戒的在家弟子能遵守戒律的,故对在家弟子实在不宜随便授戒予他。反证他造罪更深,我所讲的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决非虚言,我相信很多法师定跟我有同感才对的!
以五戒来说,以现未法时代,连出家人能守五戒清净者,也是很少的,更遑论在家众,我进这句话,相信大家心里都有数,自己骗不了自己的!
以在家弟子受五戒后,凡见到师父就得顶礼跪拜,但试问有几个人能确实做到呢?同时我不免奉劝在家弟子在未明了戒律以前,或未能遵五式以前,千万不可轻易受戒,而免得知戒犯戒,罪加一等,则得不偿失!
第四十二条:在寺庙浴室中不得小便、洗衣
到佛寺过夜,于浴室中洗身,不可小便或洗衣服,因浴室乃出家人洗身之净地,不可污其地,免遭苦报,护僧经曰:“比丘在净地大小便,不择处所,以是因缘,当入狱中,作肉厕井,火烧受苦不堪”,由此可知在浴室中小便,其罪非轻也!
第四十三条:入厕勿穿鞋,需换穿拖鞋
凡入厕所,应将鞋子脱下,换穿厕所内专用的木屐或拖鞋进厕,因将自己所穿的鞋入厕,鞋底会沾污垢,若再进入佛堂,会污秽圣地,不得不慎,若万一遇到厕所无预备专用木屐或拖鞋,可赤脚进厕,出厕后再洗脚亦可,若穿鞋进厕,出厕一定要洗净鞋底后,方可入佛堂礼佛。
出厕后,一定要将手用肥皂洗干净,不可只用水洗手而已,若大便后,照戒律规定,应以左手二指,沾水洗肛门,方可拜佛,经上说:“入厕不净者,不得入佛堂礼佛,不应饭食,不以坐僧床,不可与众和行,因身不净,所持咒法,皆无效验”,可知若入厕后身不净,持咒拜佛皆不得应验,因你不毅然决然净在先,那得庆验呢?学佛者不可不知!
第四十四条:睡时应吉祥卧
一位学佛者睡觉时,应采吉祥卧,即身体身右侧睡,脚稍弓,左手放于腿上,右手弯曲放于头部下,吉祥卧能令身心安稳,睡不昏沉,夜无恶梦。于佛寺睡觉时,下身衣物及鞋袜,不得放得高过人头之部,因不净物,高过人头,非但不雅观,而且恐有脏物掉落床上或有碍观瞻。
第四十五条:在佛寺内过夜睡觉,不得高声谈话
在佛寺内过夜,是常有的事,但有的过惯都市夜生活,忽然间到寺庙过夜睡眠,有点不习惯,因佛寺一般约九点就安板睡觉,灯就全熄了,但有人不习惯早睡,就一大堆人在房间打开电灯,大谈阔论,扰乱出家人清净,因出家人在早上四点就要起来上早课,如此嘈杂,会妨碍出家人睡眠,造罪不轻,佛门本是修持圣地,照规定是不允许在家人过夜的,但往往师父慈悲、行方便,我们应该自爱才对,这点很多人都会犯到。
若您睡不着,要打灯看书可以,但需缴电费,因寺庙安板后,所有的灯光都要熄掉,若自己打灯用功,则是私人之便,应随意缴费,免犯盗常住物之罪,这是规矩,不得随便,以为来寺庙都随心所欲滥用 公物,会负因果的。第四十六条:在佛寺内协助工作后,不可私带物品回家
很多人发善心到佛寺义务帮忙法会上的工作,如厨房洗菜、洗碗,扫地等工作,大家作的很辛苦,等法会完毕后,会剩下一些菜或干的素料,如木耳、银针、香菇、剩菜有时很多吃不完,有些师父就自作主张,不知戒规,也为酬谢大家的辛劳,就大包小包化整为零,一包包的分给帮忙的人拿回家食用,如此犯了盗十方物之大罪,还是不知。
这种情形,相当严重也普遍的,每家佛寺都有这种事情发生,若不及时纠正,造罪无边的!
应知信徒来佛寺帮忙工作,是在种他们的福田,功德属于自己的,而佛寺内的食品是常住的,不应分给他们,非但无功反而造罪,若饭菜食物实在很多,吃不完,可发配给大家,但要大家自己将物易钱,投入功德箱内,算是用钱向常住买这些剩下的食品,这样就不会负因果造业,两全其美。勿论你发心辛苦地来佛寺帮忙工作,纵使工作中,打破碗筷、花瓶、或打破其他佛寺物品,还是要照常赔钱,再买个新的来补换的。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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