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佛的次第 第三篇 三学增上(2)

(2)出家戒:依品类不同,又可分为下列三种: a.沙弥戒与沙弥尼戒:出家要先受沙弥与沙弥尼戒,进一步才受具足大戒。沙弥、沙弥尼受持十戒,即八关斋戒加上不捉持生像金银宝物戒。 b.式叉摩那戒:沙弥尼在受比丘尼戒

(2)出家戒:依品类不同,又可分为下列三种:

a.沙弥戒与沙弥尼戒:出家要先受沙弥与沙弥尼戒,进一步才受具足大戒。沙弥、沙弥尼受持十戒,即八关斋戒加上不捉持生像金银宝物戒。

b.式叉摩那戒:沙弥尼在受比丘尼戒前,必须先修学六法,二年期间内戒行清净,无有毁犯,才能受持比丘尼具足大戒。这一段期间就称为式叉摩那,所修的六法为不杀畜生、不偷三钱、不摩触、不小妄语、不饮酒和不非时食等六种戒法。

c.具足戒:凡沙弥受持十戒清净,或沙弥尼增受六法无犯,年龄已达二十岁以上,可进受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由于与其他在家出家戒相比,戒品具足,故称具足戒。

具足戒的条文很多,若依其原因及罪性,大致可分成七项:

A、波罗夷:梵语prjika,意译断头、极恶、无余、不共住等义。在僧团里,如果有人犯下嗔心杀人、不予而取、贪婪奸淫和妄言证果等四重禁戒其中的一条,就是犯了波罗夷罪,必须逐出僧团,不能共住。

B、僧残:梵语samghvsesa,意思是犯了很严重的戒,犹如风烛残年,濒临死亡的人,必须向僧众忏悔,以全残命。在律典中,共有十三条僧残法,如蓄意毁谤、破和合僧等,都属于僧残罪。

C、不定:指犯戒有无轻重尚不明确,须视当时情况来作判断,也就是所谓的嫌疑罪。有二条戒规属于不定法。

D、波逸提:梵语pyattika,意译堕、令堕、能烧热、应对治、应忏悔。波逸提有舍堕与单堕两种,意思是说,凡是犯了此罪而不忏悔,将堕入恶趣,因此称为“堕”。

a舍堕:必须尽舍所犯的财物于僧前,藉以舍去相续的贪心及洗清罪恶。舍堕下共有三十条戒,大都与日常衣物用具有关,例如把多余的衣物收藏起来,不肯转送给他人,超过十天以上不用,就是犯了舍堕法。

b单堕:是指只要向他人忏悔,就可以得到清净的堕罪。单堕共有九十条戒法,例如使用离间语属两舌语戒,言行不符属小妄语戒。

E、波罗提提舍尼:梵语pratideanya,意译为向彼悔、显示、说罪,是向对方忏悔就可以除灭的罪。共有四项戒属于提舍尼,例如佛世时,不自己入城托钵的比丘就是犯了提舍尼戒。

F、突吉罗:梵语duta,意译恶作、小过、轻垢、失意、应当学。有关威仪方面的一百条戒法都属于突吉罗戒,是轻微的戒法,在戒本中将它纳入众学法内,是应当在大众中再努力学习的意思。故意违犯此戒者,须向上座比丘忏悔;非故意违犯此戒者,自行忏悔即可。例如衣装不整,行止有失威仪等都属于突吉罗。

G、灭诤:七条有关息灭诤论的戒律。例如当面对质、忆念陈述都属于灭诤的法则。

从具足戒种类的完备,可以看出佛教僧团极具有现代民主法治的精神。

《杂阿含经》卷三十七中,佛陀对于“戒”有一番积极的解释:“我当为说自通之法,谛听!善思!何等自通之法?谓圣弟子作如是学,我作是念:若有欲杀我者,我所不喜。我若所不喜,他亦如是,云何杀彼?作是觉已,受不杀生,不乐杀生,如上说。我若不喜人盗于我,他亦不喜,我云何盗他?是故持不盗戒,不乐于盗,如上说。我既不喜人侵我妻,他亦不喜,我今云何侵人妻妇?是故受持不他淫戒,如上说。我尚不喜为人所欺,他亦如是,云何欺他?是故受持不妄语戒,如上说。我尚不喜他人离我亲友,他亦如是,我今云何离他亲友?是故不行两舌。我尚不喜人加粗言,他亦如是,云何于他而起骂辱?是故于他不行恶口,如上说。我尚不喜人作绮语,他亦如是,云何于他而作绮语?是故于他不行绮饰,如上说。如是七种,名为圣戒。”

《四分律》卷一、《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一、《五分律》卷一、《十诵律》卷一中,曾举出佛陀制戒的十种意义:

1.使僧团大众能和合相处。

2.藉和合清净的僧团风范来摄受僧众。

3.以戒法来调伏个性顽劣的众生。

4.使有罪者忏悔后,内心得到清净快乐。

5.使修行梵行者能安住在佛法上,进德修业。

6.使未生信心的人生起信心。

7.使已生起信心的弟子更加坚定学佛的信心。

8.使僧众言行有所规范而断除现在的烦恼。

9.使僧众断除烦恼后,进而产生定力,断除未来烦恼。

10.使正法得以长存,佛法得以久住世间。

可见持戒是设身处地,将心比心,为他人著想,而自愿受持的“自通之法”,也是使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之道。研读佛教的律典,可以发现无论是简单的在家五戒,或出家数百条戒律,都是慈悲心与菩萨道的具体表现。因此,我们在守持戒律时,应把握戒的基本精神,才不会拘泥于戒条的形式,而能与时俱进,发挥安顿身心、净化社会的功能。

二、定学

(一)“定”的意义

定,梵语samdhi,音译三昧、三摩地。能令心专注,远离散乱浮沉,而达到平等安详的精神状态就是定,也称为禅定

禅定能产生一种力量,使我们不易为外境所转,而显发真如自性,长养法身慧命,所以又有“定根”、“定力”之称。

因为禅定有如此大的功效,自古以来成为各大宗派共行的修持法门。佛陀时代,修习禅定早已普及当时印度的宗教界。佛教传到中国以后,中国的禅宗祖师们,将印度注重瞑思的风格,融入生活中,达到动静一如的定境,开展出中国独特的务实禅风,对于中国文化产生很大的影响,后来传到了日本,也蔚为风尚,历久不衰。现代科技文明极端发达的欧美各国,纷纷回过头来,学习东方的禅定工夫,找寻心灵上的禅悦法喜。可见“禅定”是任何时空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

唐时圭峰宗密禅师曾将禅分为五类:

1.凡夫禅:无哲学或宗教内容,纯粹为治病或增进个人身心健康,或磨炼定力。因不再作深一层修持,不明生死之理,仍不免三界六道轮回。

2.外道禅:对佛教界来讲,凡非佛法的法门,都称外道。是指其心外求法而言。这种禅已具有哲学或宗教的内容。因其修持之目的,或为求生天,或为求神通,甚而为求特殊技艺。修这种禅,即使上生天界,也是在三界六道轮回之内,所以称为外道禅。

3.小乘禅:乘是车辆的意思,小乘即是小车辆。能自己乘骑,而不能运载他人。这种禅已具佛法内容,高过凡夫、外道。其所证为“无心定”境界,妄念不生,烦恼已歇。因其只为个人解脱轮回,不发心度众,故名小乘禅。

4.大乘禅:深具佛法的内涵,已见性悟道,了解世间之妄见,并证入绝对无分别的实相,是内在佛性的体现。有奉献身心,济度众生的愿力。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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