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佛教见闻记(3)

四、僧团体制 原始佛教的僧团是无政府的,属于十方共有,并遵循着法制下的民主平等。而中国的丛林则成立了相应的领导体系,并以此确立了方丈的权威性,但所有权也还是属于十方。而丛林在发展过程中又逐渐演变为两种


四、僧团体制

  原始佛教的僧团是无政府的,属于十方共有,并遵循着法制下的民主平等。而中国的丛林则成立了相应的领导体系,并以此确立了方丈的权威性,但所有权也还是属于十方。而丛林在发展过程中又逐渐演变为两种体制,一部分还保留着十方丛林的公有制,另一部分则成为私有制的子孙庙。台湾的许多道场都比较接近于子孙庙的体制。

  1、私有制
  台湾的许多寺院,虽然保有传统中国丛林的规范,但却属于私有制,由某位法师长期苦心经营而成。而这个法师自然就成了寺院的主人,可以全权的支配它。一旦拥有某个寺院,不仅可以利用它作为修行的场所,还可以干按照自己的想法干一番弘法事业,所以有许多法师都希望拥有自己的道场。

  2、子孙道场
  十方丛林的住众是十方大众,而子孙道场则以自己的徒子徒孙为主。佛光山、法鼓山、中台、慈济、灵岩都是在台湾最有影响的山头,每个道场都以各自的徒众为核心,形成自身特有的体系,并且都发展出自己的风格,并自称佛光人、法鼓人或慈济人,子孙道场的性质比较浓厚。

  3、男女众同住
  台湾的许多道场都是男女众同住,佛光、法鼓、灵岩、中台等等,都是在一个师父之下,由少数几个男众加上一大帮女众。台湾佛教界的出家女众比男众多,因此一般道场总是女众多于男众,而在事业的开展上,女众也往往比男众更为得力。

  4、连锁寺院
  从前大陆的大丛林会在各处设有自己的下院,台湾的许多道场也都有各自的分院,其中最著名的是佛光山,在世界各地有一百多个分院;慈济基金会在海内外也有许多分会;不久前崛起的中台山道场在台湾各地也已形成五十多个精舍。这种从总院到分院的组织结构,形成一股庞大的弘法力量,对于弘法事业的开展和推广,无疑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对于台湾这样一种僧团体制,我并不是很喜欢,总觉得它不太如法,和律制的僧团相差太远。但从台湾佛教事业的兴旺发达来看,却也发现了它的优越性:私有制使人更有责任感;而子孙道场凝聚力强,既便于管理也容易成就事业;至于男女众同住一个道场,分工合作,也能够取长补短。这些条件对于事业的成就应当说是非常有益,但从个人的修行解脱来说,私有制和子孙道场,会增长修行人的我执和我所执,使人在成就事业的同时,不知不觉地被我、我所紧紧地束缚住,从而背离了佛教涅槃解脱的精神。当然,假如能生心无住,则又另当别论了。
  台湾的佛教僧团中,自然也有不少是公有的、十方的、及单纯的男众或女众道场。其事业之成就虽不及子孙道场,也别有一番景象,如正觉精舍、南普陀寺等都以道风严谨著称。今后的僧团应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更为合理呢?有人主张恢复十方制度;也有人更喜欢子孙道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这两种体制可能还会同时存在。不过,理想的僧团还应是律制的六和僧团,所以说,在佛教事业的发展中,弘扬律学和僧制建设恐怕是当今的首要问题。

  台湾之行,看到和想到的很多,由于行程匆匆,一路走马观花似的,有些印象业已淡忘,而参访时本没有打算要写什么,虽然走了许多寺院,但了解得并不深入。现在形诸于笔端的只是大概的感觉,可能会笼统些,只希望给大家提供有关台湾佛教的简单线索,如果想进一步了解的人,不妨亲自去走走。

发表于《法音》199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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