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法师:佛教的主观与客观(6)

3.受:由触所产生领纳外境的感受,有苦受、忧受、乐受、喜受、舍受等五受。 4.想:在心中浮现境相,产生概念的心理作用。 5.思:是对境审虑,而引起心与心所造成身、口、意业的精神作用。它能命令心去作筹划、谋略

    3.受:由触所产生领纳外境的感受,有苦受、忧受、乐受、喜受、舍受等五受。

    4.想:在心中浮现境相,产生概念的心理作用。

    5.思:是对境审虑,而引起心与心所造成身、口、意业的精神作用。它能命令心去作筹划、谋略、思考、衡量等行为,而造作善业、恶业、无记业。

   (二)别境心所五

    别境,指由特定境界所引起的心理活动,因为活动范围并不遍于一切心,一切时,只遍于一切性、一切地,所以称为“别境”,是作善作恶的心,包含有:欲、胜解、念、定、慧等五种心所。

    1.欲:是对于喜欢的对境产生欲求的精神作用。有善、恶、无记三性。

    2.胜解:对于所缘的对境生起印可的精神作用。

    3.念:对所缘的事明白记忆,而不会忘失的精神作用。

    4.定:制心一处,全神贯注于所观的境界而起的精神作用。

    5.慧:推理、判断事理的精神作用。通于善、恶、无记三性。

   (三)善法十一

    善,伴随善心而起的心理作用,能在现世与未来世中,给与自他利益。包含有:信、精进、惭、愧、无贪、无嗔、无痴、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等十一种心所。

    1.信:对于某一对象,全然崇敬、钦慕,毫无疑惑,而使心理获得清净的精神作用。

    2.精进:努力修行,积善去恶的精神作用。

    3.惭:自省所造罪恶而感到羞耻的心理作用。

    4.愧:自己有了过咎,面对他人时觉得羞愧。

    5.无贪:对所有境界没有爱染。

    6.无嗔:遭逢不顺己意的境界时,心中不生嗔恨烦恼。

    7.无痴:明白事理的精神作用。

    8.轻安:身心轻快安适,对所缘的境界优游祥和的精神作用。轻安主要是在禅定中获得,能使修习持续进行。

    9.不放逸:防范恶事,专注善法的精神作用。

    10.行舍:是远离昏沉、掉举,住于寂静,而能不浮不沈,保持平等正直的精神作用。

    11.不害:不损恼他人的心理作用。

   (四)烦恼六

    烦恼,使有情身心产生恼乱、染污的精神作用。分为贪、嗔、痴、慢、疑、不正见等六种,是诸烦恼的根本,所以又称为“根本烦恼”。

    1.贪:对于顺境,产生染污爱著的心理,是痛苦的来源。

    2.嗔:对于逆境,生起憎恚,而使身心热恼,不得安稳。

    3.痴:愚痴无知,不明事理的心理。

    4.慢:和他人比较高低、胜劣、好恶,而生起轻蔑他人的自恃心理。

    5.疑:对于佛教真理犹豫而无法决定的精神作用。

    6.不正见:违背佛教真理的见解。

   (五)随烦恼二十

    随烦恼,指随根本烦恼而生起的心所。概括为三类:

    1.小随烦恼,即忿、覆、悭、嫉、恼、害、恨、谄、诳、憍等十种烦恼,是各别生起的染污精神作用。

    2.中随烦恼,即无惭、无愧,是伴随一切不善心并起的精神作用。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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