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法师:佛教的主观与客观

主观,星云法师

    第一篇 十八界─心物结合的世间
    第二篇 五位百法─百种心事的内容
    第三篇 转识成智─成佛必备的智慧
    第四篇 一念三千


    第一篇 十八界─心物结合的世间

    壹· 前言

    佛陀将宇宙万有的事物,归纳为色、心二法,也就是物质现象与精神活动。但是众生根器不同,迷悟的程度也有差别,所以对于心法不能了解的人,佛陀为他说五蕴──色、受、想、行、识;对色法认识不清楚的人,则为他说十二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以及色、声、香、味、触、法六尘;对色、心二法都不明白的人,则为他说十八界──生理方面的六根、物理方面的六尘与心理方面的六识。

    所以,五蕴、十二处、十八界都是在说明宇宙万有的主观条件与客观环境。

    贰· 六根

    六根又作六情,指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六种感觉器官或是认识能力。

    眼、耳、鼻、舌、身等前五根,是物质上存在的色法,属生理的感觉器官,又分为内根与外根。

    外根指生理器官,是我们视觉上看得见的眼、耳、鼻、舌、身,以地、水、火、风四大为体,它们能执取外境而生识,只有扶助作用,所以称为扶尘根;而这五根虚浮不实,所以又叫浮尘根。佛经上形容外根的形状是“眼如葡萄朵,耳如新卷菜,鼻如双爪垂,舌如初偃月,身如腰鼓颡,意如幽室见,因名浮尘根。”

    内根,相当于生理学上的眼的视觉、耳的听觉、鼻的嗅觉、舌的味觉、身的触觉等感觉器官的神经纤维,以及中枢神经的神经细胞,有发识取境的功能,胜于外根,所以称为胜义根,是清净四大所成,所以又称净色根。

    根含有自在、光显、增上的意思。所谓“自在”,是指根的本身有引发识的自在功能;“光显”是根对境有见性、光明性,能见色闻声等;“增上”是根能发识,能帮助识生了别作用。不过根与境接触时,必须内外根共同发生作用,才会产生识。例如眼的外根的瞳孔、水晶体、视网膜与内根的视神经共同发生作用,而产生眼识,能看见物质的形体、颜色,再由第六意识辨别此物质的形相、颜色。

  《俱舍论》说五根对于四件事有各别增上的作用:

    1.于庄严身有增上作用:有情的生命体,必须眼耳鼻舌身等五根具足,才说得上相貌庄严,这就是所谓的“五官端正,方登人品”。

    2.于导养身有增上作用:五根对于生命的引导养护,具有增上的功用。如眼能见安危之色,耳能听美恶之声,鼻能嗅香臭之气,舌能尝甜苦之味。各个根识能分别色声气味的好坏,就能导引身体趋好避恶。

    3.于生识等有增上作用:有情的见闻觉知属于识的作用,而发生五识及其相应的心所,则是五根的作用。如眼对色时生眼识,耳对声时生耳识,鼻对香时生鼻识,舌对味时生舌识,身对触时生身识,如果没有五根,识就无法产生,所以根对于识有增上的作用。

    4.于不共事有增上作用:眼根只能认识色,不能了别声音;耳根只能了别声音,不能认识色;鼻根只能嗅出气味,不能尝出甜苦的味道;像这样每一根各有所用,不相混淆,对于本根的相应有增胜的作用。

    参· 六尘

    六尘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所面对的六种对境,也是六识所感觉认识的六种境界,即色、声、香、味、触、法。这六种境界如同尘埃,会染污我们的情识,所以又称六尘。而此六尘能使人迷妄,使善衰灭,劫持执著一切善法,所以又称六妄、六衰、六贼。

    色尘是眼根所看见的对象,有青、黄、赤、白、云、烟、尘、雾、影、光、明、闇等十二种显色,和长、短、方、圆、高、下、正、不正等八种形色。

    声尘是耳根所听到的外境,是由生物身体和物质所发出的,有悦耳的声音,如感人的梵呗、美妙的歌声、管弦的乐音、欢喜的拍手声等;有逆耳的声音,如哭声、诅咒声、骂詈声、或恶言相对,以及刺耳的噪音等。

    香尘是鼻根所嗅的外境,有旃檀香的好香、葱韭的恶香、适中的香及强烈的香等四种。

    味尘是舌根所尝的外境,有苦、酸、咸、辛、甘、淡等一切饮食美味。

    触尘是身根所接触的外境,有坚、湿、软、动四大,及滑、涩、重、轻、冷、暖及男女肉体接触等。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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