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法师:佛教对「杀生问题」的看法(2)

生命的定义就是用我们这一期的生命,创造继起生命的因缘。例如国家、社会、父母、师长、朋友给了我们多少因缘,才得以让我活着,我也应该结缘,给大家一些因缘。因此,生命的意义就是为未来的生命创造一个更好的因

生命的定义就是用我们这一期的生命,创造继起生命的因缘。例如国家、社会、父母、师长、朋友给了我们多少因缘,才得以让我活着,我也应该结缘,给大家一些因缘。因此,生命的意义就是为未来的生命创造一个更好的因缘,或者说,这一期的生命,是为了给全人类的生命、给大我的生命更多的贡献。反之,破坏因缘,让一切美好的事物无法成就,让世间宇宙万有无法生存下去,都是广义的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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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在医学发达,大大延长了人类的寿命,但是在医学的研究、实验过程中,经常要牺牲许多小动物。请问大师,医学上利用小动物做实验,也是杀生吗?

答:这就是刚才谈到的,有杀生的行为,但没有杀生的心念。一般说,医生利用小动物做实验时,心里所想的只是如何突破医学,以期救护更多的人,虽然行为上或许有争议,但用心是可以谅解的。

记得前年(2001)我应邀到新加坡,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医学院毕业执牌医生及在学的准医生举行座谈时,他们也很关心这个问题。当时我告诉他们,医学上以动物做实验,目的是为了救天下的苍生,所谓「死有重于泰山,有轻如鸿毛」,死的价值不一样。医生从事医学研究,目标远大,因此实在可以不必拘泥于小节。

我的意思是,只要不是滥杀,不是心存恨意,不是以杀之而后快的心杀生,虽然功过还是存在,但是这种行为是为了救普世人类,也是功不唐捐。

再说,以人为本的佛教,对于杀生的诸多问题,只有功过上的轻重比较,但也不是绝对的。过去佛陀「杀一救百」,杀一个强盗而救了成千上万的百姓,表面看起来是不慈悲的,可是为了救更多的人,其实是在行大慈悲。此即说明佛教戒律不但是消极的行善,更重视积极的救人。尤其佛法有「世间法」与「出世间法」,既有世间法,就不能不顾及社会人生的实际生活,否则与生活脱节的佛教,如何为人所需要?

所以医疗上以动物做实验,只能说功过如何,或有过失,但可用忏悔发愿等来补救。例如利用动物进行实验时,不要让它痛苦,甚至为它祈愿,让它早生善处,也能减轻自己的罪业。

其实,从事医疗工作的医生,平时随便替病人打一针,都会杀死很多的细菌。但他们的本意是为了救人,是大慈大悲的行为,不是杀生。所以在世间法上,戒律应该从多方面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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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平时居家环境里难免会滋生一些蚊蝇、虫蚁,造成生活上的困扰。请问大师,使用杀虫剂扑杀蚊蝇、虫蚁、蟑螂、老鼠等,算不算杀生?乃至用动物的羽毛、皮革做服饰,也是杀生吗?

答:世间上任何事都有因果,但因果很复杂,因中具有善恶,果报也有善恶,就看孰重孰轻。例如,同一块田地里,有的种子发育不良,有的虽然没有好的外缘,一样茁壮,可见因中的成分不同,所招感的果报当然也有不等的结果。就等于一场战争,某人对救国救民的理念强,就能勇敢杀敌,如琉璃王率兵攻打迦毗罗卫国时,摩诃男为了拯救族人,宁可牺性自己的生命,这样的行为看起来虽是杀生,但功劳更伟大。

佛教主张不杀生,就是不侵犯他人的生命。大至杀人,小至杀死蟑螂、老鼠、蚊蚁等,都是杀生。不过,佛教是以人为本的宗教,所以不杀生,主要是指不杀人。

从佛教的戒律来讲,杀生有两种,一叫突吉罗(轻垢罪),一是波罗夷(极重罪)。波罗夷是不可救的意思,也就是弃罪,杀人才会构成「波罗夷」罪,这是戒律中的根本大戒,是不通忏悔的;杀害蟑螂、虫蚁,是犯突吉罗,属于恶作,虽然一样有罪,但跟杀人不一样。这种杀生虽有过失,但可通忏悔,可以补救,可以将功折罪,例如有的人以放生、护生来灭罪,有的人用忏悔、发愿来消业。

也就是说,根据佛教戒律的根本精神,驱除蚊虫等行为并不是很严重的大问题,因为佛法所说的不杀生,主要以「人」为对象,以杀人为严重,杀人是佛法所不许,如果为了去除虫害,能够事先预防当然要比事后杀害来得好,但以人为本的佛法,为了生存,虽用杀虫剂驱虫,并不是很大的罪恶。

事实上,我们平时在无意中难免犯下杀害生灵的行为,这种无心之过,纵使有罪也很轻微,有些甚至无罪,最主要的是不能怀着瞋恨心而杀生,以瞋心而故意杀生,必然要堕地狱受苦。因为在佛教来讲,罪业有「性罪」、「心罪」,有的人欢喜杀生,以杀害生命为玩乐,有的人因报复心而杀生,罪业比较重,有的人为了自卫而杀生,有的人为了求得自己的生存而杀生,等于刑法上有故意杀人、蓄意杀人、临时起意杀人、一时情结杀人,或误杀、错杀、酒醉杀人等,罪刑都有轻重不同。所以不要把佛法的规范视为畏途,认为是束缚我们自由行动的绳索,或以为佛法的戒律要求太严,难以守持。其实,佛法的戒律有很宽容、自由的精神,只有在不侵犯他人自由的情况下,才能享受更大的自由。

至于使用动物的羽毛、皮革做服饰,是否也是杀生?一般人穿著皮鞋、皮袄,使用皮带、皮包,甚至寺院晨昏所用来警醒昏沉的鼓,虽然是动物的皮制成,但对使用者而言,它只是一个物品,因为没有生命,所以从直接的因果上来讲,构不上杀生罪,不能用杀生来论。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因为有人喜欢购买动物皮毛制成的用品、服饰等,所以间接促成一些人以猎杀动物为业,因此使用者难辞「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责任,所以一些国家的人民曾发起抵制穿皮衣的运动,荷兰就是其一。荷兰的畜牧业非常发达,牛奶、奶油、乳酪举世闻名,荷兰人吃乳酪就像吃豆腐一样自然,其产量占荷兰国际贸易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听说在荷兰,即使天气再冷,也看不到一个人穿皮衣,他们为了护生发起的抵制穿皮衣运动非常成功。

值得一提的是,荷兰有百分之四十的人信奉基督教,百分之三十五的人信奉天主教;荷兰人虽然不信佛教,却在实践慈悲,实在值得一些信佛教却常在杀生的国家人民反思与效法。

总之,人的行为,自己的身口意都有善恶的因缘。善与不善、幸与不幸,都有因果关系。所以,不要为了自己需要保暖,甚至只是为了一时的虚荣、享受,而剥夺其他动物生存的权利。乃至对于蟑螂、老鼠、蚊蝇、虫蚁等,其实也不一定要用杀生的方法来解决,可以事前预防,例如家中保持清洁,就不易滋生虫蚁;装设纱窗纱门,蚊蝇也不会飞入家中;即使有了蚊蝇、虫蚁,也可以用驱除的方法把它们赶走,免得与杀生沾边。不预先设防,不从根本上解决,只用杀生对付,难免造业。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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