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合作者,你可告诉他:“我是佛教徒,说话真实,我这包糖成本是三块钱,我现在卖你三块五毛钱,并不多吧!我应该赚你五毛钱的。”做生意当然就是要赚钱的,但要赚得公道。 你不要说:“这东西是我花四块钱买来的,现在卖你三块五毛钱,我都亏本卖给你了。”尽说这些假话,鬼才信你啊!你老老实实、坦坦诚诚地说真实语,身为商人,要好好学这个诚实。客户看你老实,谁不常与你来往交易? 客户知道你是佛教徙、是个好人,知道你不会骗他!他就喜欢和你做生意,永久都是你的客户。一个人不怕他怎样狡猾,只要你对他诚恳,他决定会相信你,同你做朋友。生意人薄利多销,赚钱赚得实实在在、安安乐乐的,那多么好!若以打妄语赚钱,取财无道,会富贵吗? 问:做生意应酬时,不喝一杯酒怎么成? 答:难道这杯酒不喝,生意就做不成?只要你价钱公道,让对方多赚一点,你不要敬人家酒,甚至连茶水都不敬,客户都会跑来家中找你! 一个人要在道德根本上做好,佛教徒在世间,要起化导世风的作用,要改变世间不好的风气。不要像有些商人:为了做生意,什么不好的事都做了,如有商人的为了钱,不仅“三陪” (陪吃、培喝、培…),连“四陪”都不止;这样赚钱也不会发财,发财也没福报,只有祸患跟上来! 学佛人要有正知见,不可顺波逐流,更不可同流合污;切不可为了几个钱,把自己的良心搞黑了,这样发财,果报在三恶道,真是大大亏本!
11、佛教徒可以打麻将吗?
答∶佛教徒最好避免参加此类活动。纯粹的麻将,不涉及赌搏,当属一种娱乐活动。但在今天社会,麻将早已变为赌搏活动,故不应去参加。 麻将赌博的害处: (1)、赌博违反佛教五戒之一“偷盗戒”。赌博——根本是劳神丧财与败家丧志的东西,故在佛经中严格禁止(长阿含善生经),同时,赌博的本身,也是一种欺诈的行为,甚至因此而能犯杀人、窃盗、诽谤、恶口等罪,所以佛教是严禁赌博的。 (2)、赌博迷人,影响工作事业。麻将赌博不仅使人越陷越深,而失去工作创造的热情;还成天打麻将,想麻将,期望不劳而获,增长人的贪心。 (3)、很容易引发夫妻矛盾,破坏家庭安宁。有的人为赌博,影响了家庭经济开支;有的人沉迷于麻将,冷落了妻子(丈夫),甚至导致离婚。 (4)、对子女影响坏。不少家长打麻将成瘾,对子女不管不问,有的家长在人手不够时还拉上孩子凑数,不仅影响了孩子的学习,还容易让他们染上赌博的恶习。家长,是孩子的“家庭老师”,孩子是二十一世纪的栋梁,而今正“茁壮成长”,用“麻水”为其浇灌,“麻声”为其歌唱……将来怎样成才?成怎样的才?
12、佛教对孝养好老人的看法如何?
答:羊有跪乳之德,乌鸦有反哺之恩,孝顺父母、师长、长辈是天经地义的。 佛门对孝顺之道有四种层次的要求: (1)、物质上的孝养:生活起居,照顾周全;三餐饮食无欠缺,物质方面使父母无忧虑。但精神方面,为人子女,常不能让父母称心如意,譬如父母在家独守门庭,心情孤独、寂寞无聊,做子女的未给予安慰;或当子女的不时以语言,对父母有刺激,乃至尖酸刻薄的话伤及父母,虽然物质上不缺欠,但精神上父母依然未得到喜悦,勉强称之为物质孝顺。 (2)、精神上的孝顺:对待父母细腻周圆,心的态度能低声下气,顺从父母之意(有善恶之别,善择之,恶考虑弃之),在精神上能得到父母的满意,但是物质上当子女的实有困境,经济拮据,无能施与父母得享,虽已尽心尽力了,亦不能两全其美,称之为精神孝顺。 (3)、物质、精神孝顺:顾名思义,就是在物质与精神上均能让父母满心得享,无从挑缺,与父母相处,彼此打成一片,天伦之乐等齐,以人间而言,已达到最可贵、最福乐、最天伦、最幸福美满之境地,登上人间至极之孝顺,人天共尊共仰也,称之为物质精神孝顺。 (4)、出世间孝顺:能让父母亲有机缘亲近佛法,闻法听经,归依三宝,乃至受持五戒、在家菩萨戒等,让父母能远离娑婆(堪忍世界)苦海世界,免受生死轮回,乃至悟道证果,百岁临终,能蒙西方三圣接引往生净土,因而离苦得乐,破迷启悟,同登正觉,究竟成就佛道,这就是出世间孝顺。 前面第一、二、三者是世间上的孝顺,也值得人人尊敬与赞叹;唯一遗憾,就是纵然让父母双亲毕生享乐,美满天伦,终其晚年寿终,亦不免受生死轮回之业力所牵引,又投胎转世,一世又一世无止尽的相续生死下去,周旋不出六道轮回。 毕竟世间孝顺是未究竟的、未圆满的,若能引导双亲出世间,免受轮回,当下就是菩萨发心,已尽该尽之孝道了,诸佛赞叹,龙天欢喜!
13、如何对待堕胎、流产?
答:堕胎、流产问题,是当今非常普遍的社会问题。在人工流合法化的国家内,“堕胎”基本上不犯法的。但站在佛教的立场,则任何生命(包括胎儿)的生存,都理所当然地应当被保护,胎儿不是母亲的财产,他是一个人,他有属于他单独的、个人的尊严,有他生存的权利,所以,不能随便想拿掉就拿掉。 从佛法的观点来看:人身难得,生命是宝贵的,应该得到起码的珍重和保护;佛教反对一切杀害有情众生的行为,当然包括堕胎、人工流产。佛教的五戒中“不杀生戒”,就包括不得堕胎。如《优婆塞五戒相经》中关于堕胎罪,提到:“若为杀胎故作堕胎法,若胎死者,犯不可悔,是根本罪”;“若胎不死者是中罪可悔”。 据《分别善恶报应经》,杀生有十种恶报:一、冤家转多;二、见者不喜;三、有情惊怖;四、恒受苦恼;五、常思杀业;六、梦见忧苦;七、临终悔恨;八、寿命短促;九、心识愚昧;十、死堕地狱。 在现前社会,几乎每个地方都有堕胎、流产的事情发生,这是累劫不善业(杀生等)造成的结果,也是众生的共业。 从佛教的立场来说,当受孕的时候,亦即父精母血组合时,新生命就已经开始,就要把他当成一个人,只是还没成形、还在准备成人,佛教徒不仅把他当成是人,还当成是未来的佛。所以,只要怀孕了,不管成形或是未成形,不管何时堕胎都是杀人罪,跟杀一个成人是相同的罪过,而且,杀一个无辜、无知、完全没有抵抗力的一个人,是非常残酷的行为,这是不尊重生命价值的行为。 目前堕胎的风气,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其实非常大。想一想,假使一个人对于自己的亲生骨肉,都不顾惜地把他杀掉,那么对于一点亲属关系也没有的人,还会顾惜他们的性命吗? 没有避孕能力时,女性必须承担情欲后果,但当今科学发达,避孕方法和技术早已成熟,避孕药具随处可得;因此,处于生育年龄的夫妻,应该经常做好避孕准备,不要图一时之快,为自己种下无量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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