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新农村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必须切实抓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这不仅关系到新农村的精神内涵与文化主体能否得到展现和延续,也关系着绝大部分宝贵文化遗产能否得到有效的保护。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广大的农村地区保留着我国绝大部分的历史文化遗产,延续着历史的记忆和根脉。在东北,在朝阳,同样如此。 在开发历史文化资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应该汲取近数十年在城市改造中毁坏历史文化遗产的惨痛教训,避免大拆大毁、全面改造的农村城市化倾向,保持住广大农村鲜明的民族特征、独特的地域特色和优秀的传统文化。在这个方面,许多专家学者已然提出了一些很有代表性的建议,值得引起大家的重视和借鉴。例如,在建设新农村、挖掘文化传统资源的时候,应该加强对广大农民的教育和宣传,培养他们尊重和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引导和鼓励他们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并尽可能使其从保护工作中得到具体的实惠;将文化遗产保护列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对本地区的文化资源进行全面普查、科学分类,建立健全保护制度;加快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立法,实现依法保护,确保遗产保护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等等。 若干年来,“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已经成为一句流行语。这句话固然说明了经济与文化的密切关系,但着重点往往还是在“经济唱戏”,并没有真正地重视文化。其结果自然是短期行为,文化的“台”没搭好,经济的“戏”自然也唱不下去。因此,我们必须充分地认识到文化的重要性,尊重文化自身的规律,将文化的弘扬与经济的振兴有机地结合起来。(信息来源:中国民族报) 编辑:明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