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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文化的形成与影响(2)

化相三宝指三宝存在的具体形态。例如在释迦牟尼时代,所谓佛宝就是指释迦牟尼;所谓法宝就是释迦牟尼所说的四谛、八正道、十二因缘等佛教的教理教法;所谓僧宝就是跟随释迦牟尼出家修行的诸弟子们。而到了现代,我

化相三宝指三宝存在的具体形态。例如在释迦牟尼时代,所谓佛宝就是指释迦牟尼;所谓法宝就是释迦牟尼所说的四谛、八正道、十二因缘等佛教的教理教法;所谓僧宝就是跟随释迦牟尼出家修行的诸弟子们。而到了现代,我们到某个寺院去,看到大雄宝殿供养的庄严佛像,那就是佛宝;所见到的各种各样的大藏经乃至藏外佛教典籍,那就是法宝;接待我们的诸位男僧、女尼,那就是僧宝。佛教认为,由于上述三宝都是在某一特定的时期,以某一特定的形象表现出来,所以称为化相。在这里,“化”是“化现”的意思,佛教经常用这个词来表示非本质的、外在的特殊表现形式。住持三宝与化相三宝的关系,实际就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所谓“理体三宝”,指三宝内潜藏着的一种统一的理法。这也有种种解释。其中一种解释认为,三宝虽然表现为三,但本质是一致的,因而相互是统一的。例如佛虽是佛宝,但佛能说法,于法得自在,本身就是法宝;佛也具有出家僧人的德行,又属于僧宝。法虽属法宝,但它的本体具备能够产生诸佛的性质,所以也是佛宝;法法平等,也具有僧人不诤的德行,具备僧宝的性质。僧固然是僧宝,但它具备观照的智慧,可称为佛宝;有轨持之用,也属于法宝。如此等等。这种理论认为佛、法、僧任何一宝均能圆满地体现着其余二宝的特性,所以任何一宝都可以作为整个三宝的代表,这称为“一体三宝”。

一体三宝的理论强调了佛法僧三者的地位平等,强调必须三者兼持,不可偏废。从健全佛教的宗教品性来说,这自然是必不可少的。不过,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它也兼有另一种含义:即可以用三宝中的某一宝或某二宝来替代全部三宝。中国早期禅宗的寺院不立佛堂,只设讲堂,与这种思想就不无关系。

佛教传统又认为,佛法本身是天地之间的永恒的宇宙真理,无论佛出世也罢,不出世也罢,佛法本身都永远存在。所谓“佛”,原意不过是“觉者”。他之所以能够成佛,就是因为他觉悟了天地间的这种佛法。任何人只要能够觉悟佛法,都能够成佛。根据这一理论,佛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他传播与体现了佛法;僧之所以值得尊崇,是因为他正在体认与传承着佛法;归根结底,只有佛法本身才是佛教的基础,才是三宝中最根本的东西,才是天地间至尊至上的存在。这样,上述一体三宝的理论与这里的只有佛法才是佛教基础的理论就略有参差了。所以另一种观点认为,所谓法宝,就是佛法本身,它是遍于十法界而不增不减、无二无别的真实法界,是永存不灭的世界真理;能够完全地、圆满地体认这一最清净法界的,就是佛宝;只能部分地体认这一最清净法界的,就是僧宝。后一种理论在肯定最高理念——佛法的前提下,将佛宝、僧宝都统一在法宝的基础上,并按照体认佛法的深浅程度来区分修行者层次的高低。这种理论突出了佛法在整个佛教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与释迦牟尼逝世前提出的“以法为依止”的遗教精神完全一致。由于这种理论更为圆满地融合了佛教的三宝理论与“以法为依止”的观点,所以为很多人接受,成为大乘佛教的基本理论之一。隋费长房所撰《历代三宝记》卷十五称:“论益物深,无过于法。何者?法是佛母,佛从法生。三世如来,皆供养法。故《胜天王般若经》云:‘若供养法,即供养佛。’是知法教津流,乃传万代。” 反映的正是这种观点。

思想主要靠典籍来传述。正因为有了典籍,思想的传播才能够超越时间与空间。佛法也要靠佛教典籍来传承载述。由于佛教典籍载述了佛法真理,所以,在佛教中,佛教典籍实际相当于佛法的代表。出于这种认识,佛教的各个派别在发展自己的理论时,必须编造出新的经典,以便使自己的理论蒙上权威的灵光。佛教的经典由此源源不断地涌现出来。也由于这个原因,历来认为抄写、供养经典可以得到无限的功德,如顾况所撰《虎丘西寺经藏碑》称:“瞿昙教迹,不舍有表,不住无表。……譬如无根,安得有华?故觉华长者得定光如来授记,鹿仙长者得释迦如来授记,宝手菩萨得空王如来授记,皆因造藏而得作佛。” 既然写经造藏的功德无量,甚至可以因此而成佛,所以写经造藏自然成为四部弟子宗教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翻开中国佛教史,历朝历代,虔心收集、翻译、整理、传写、供养、修造佛典与大藏经的人前赴后继,以至出现唐李肇说的情况:“历代精舍,能者藏之,方之兰台秘阁,而不系之官府也。五都之市,十室之邑,必设书写之肆。惟王公达于众庶,靡不求之。以至邀众福、防患难,严之堂室、载之舟车,此其所以浩瀚于九流也。” 汉传佛教地区是这样,藏传佛教地区也是这样。

最早的蒙文佛教典籍是元代依据藏文、梵文、汉文佛典译出,以写本形式流传。元朝灭亡后,蒙古地区的佛教也趋于衰落。十六世纪末,随着藏传佛教格鲁派的传入,蒙古地区的佛教得到复兴,佛典的翻译事业也再次兴盛起来,并于十七世纪前期完成甘珠尔的翻译与结集,于1628-1629年完成著名的《林丹汗金字甘珠尔》。蒙文刻本甘珠尔,是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至康熙五十九年(1720),依据北京版藏文甘珠尔校对补译后,在北京雕版印刷。汉文资料称之为“如来大藏经”或《番藏经》。蒙文刻本丹珠尔则于乾隆六年(1741)至十四年(1749),根据北京版藏文丹珠尔翻译刊刻。汉文资料称之为《续番藏经》或《续藏经》。至此,蒙文大藏经全藏完备。

佛教典籍固然属于宗教著作,但它的内容并不仅仅局限于宗教,还包括哲学、历史、语言、文学、艺术、音韵、天文、地理、历算、医学、建筑、科技、民族、社会、中外关系等诸多领域。因此,它是人类文化的宝贵遗产,对中国乃至整个东方世界都产生过不可估量的影响。今天,它不但是我们研究佛教的重要资料,也是我们研究中国文化、东方文化的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料。就蒙古文化而言,由于13世纪以来,佛教文化逐渐成为蒙古文化的主要组成成分之一,因此,蒙文佛教典籍对研究蒙古文化意义之大,也就是不言而喻的了。

本《蒙古甘珠尔·丹珠尔目录》,即以上述清康熙、乾隆年间所刻印的甘珠尔、丹珠尔为底本而编纂。这是蒙文大藏经史上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目录,其著录的详尽与完备、分类的科学与实用、检索的准确与方便,都是前所未有的。乌拉西林、色·斯琴毕力格、敖·德力格尔、阿尤尔、张学勤等同志为这个目录的编纂付出大量的艰辛劳动。其附录《佛教典籍目录综录》更是乌林西拉同志的创设,著录了各种佛教目录300余种,也是目前收集最为详尽的关于佛教目录的综录,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现目录已经完成,出版在即。我相信在未来的岁月中,本目录将成为蒙古学的必备参考书,学习与研究蒙文大藏经的人们将因得到本目录的指导、帮助,而在蒙文佛典的浩瀚海洋中顺利遨游。(信息来源:香港宝莲禅寺)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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