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汉地放生的习惯并不始于佛教。《列子·说符篇》说:“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可见逢节日放生,古已有之。而且《说符篇》中说:“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竞而捕之。死者众矣,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过不相补矣。’简子曰:‘善!’。”可见不仅有放生,而且有专门捕鱼鸟以供放生的。 佛教提倡放生,首先是《梵网经》中第二十不行放生戒说:“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又说:“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常住之法。”《金光明经·流水长者子品》中说:“佛往昔为流水长者子救十千鱼事。”《杂宝藏经》卷五说:“沙弥救蚁子水灾,得长命报缘。”汉地大规模放生始于天台智者大师。时有天台山麓临海之民,舍扈梁六十三所为放生池。唐肃宗乾元二年(759),诏天下立放生池八十一所。颜真卿撰天下放生池碑。宋真宗天禧元年(1016),敕重修天下放生池。天禧三年(1018)遵式奏以杭州西湖为放生池。天圣三年(1025),知礼奏以南湖为放生池,于佛诞日为放生会。遵式《金园集》中有《放生慈济法门》,知礼《四明教行录》中有《放生文》,这都是放生仪轨。现在通用的《放生仪轨》也是依据《金光明经·流水长者子品》的大意编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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