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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多维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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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间生命观的透视

大千世界,每个生命都免不了终结的一天。“生从何来,死往何去”,成了人类历史上的永恒话题。人们分别从哲学、文学、艺术、宗教、科学等不同领域,提出了异彩纷呈的答案。这里,将其主流归纳为神本、人本、物本、我本四种生命观。

神本的生命观,认为有一个无始终、无内外的宇宙创造者及主宰生命的上帝,以西方基督教最为显著。他们认为上帝是生命存在的本源,并创造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进而繁衍出人类,同时认为人的一生是赎罪的过程。奥古斯丁曾说:“(天主)负担了我们的死亡,用他充沛的生命消毁了死亡,用雷霆般的声音呼喊我们回到他身边,到他神秘的圣殿中。”告诉我们,现在所做的一切,仅为请上帝谅解,从而回到他的怀抱。这在整个西方中世纪,成为一般人的生命观。

人本的生命观,对于人从何而生、人的特征是什么,依据人类通常的认识,以为生则禀之父母,死则归之天地,除此以外的无须推究。孔子曾在回答生命问题时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强调了对生的本质认识,是明白生命的关键。对于生命价值的意义,孔子则认为“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生以成仁”。法家的荀子也说:“人之所欲,生甚矣;人之所恶,死甚矣;然而人有从生成死者,非不欲生而欲死矣,不可以生而可以死矣。”强调了生对人的重要作用,先知生,才能明白死的道理。可以说,这些看法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人本生命认识的主流观念。西方在文艺复兴以后,也渐渐从神本的生命观中独立出来,强调“天赋人权”,主张人生而平等。但丁就曾说:“人的高贵,就其许许多多的成果而言,超过了天使的高贵,虽然天使的高贵,就其统一性而言,是更神圣的。”这是从主张人的创造性、主动性方面,对生命的有限诠释。但他们大多承认天命,对生命何来何去则谈得很少,可以说是对神本生命观不彻底的反对。

物本的生命观,从物质的构成层面来解读生命现象,包括物质、物种、物类三个层面的内容。西方唯物论哲学和近代生物学、医学、心理学即侧重于这种生命观。亚里斯多德曾说:“整个灵魂在人死后继续存在是不可能的。”他认为生命的形式与质料是统一的,具有共在性,人的生命结束后,只能靠同类子孙作为种族的延续存在下去。奥地利著名生物学家贝塔朗菲也认为,生命表现为无数种植物和动物的形态。生命活动的过程,是生物在其组成的物质和能量连续交换中保持自身,它能以活动的方式对外界的影响作出反应。与此同时,他也承认生物学只能陈述其表征或某种规律。也就是说,虽然我们已掌握了某类生命的基因,并可进行体外的人工繁殖,但绝不意味着我们掌握了生命本质的全部,因为生命特别是人的生命还有意识、情感、思维等丰富的精神内涵。而作为心理学家的弗洛伊德,则认为生命是“本能”决定的。现代医学对生命的认识,更侧重从呼吸、血液循环、大脑活动、心脏起博等方面来观察生命现象。这些说法,基本上是以现有生命为对象而作出的结论。他们一般都受到近代生物进化论和唯物论的影响,只承认生命是“自然演化”,其存在“只此一身”,无有前后。

我本的生命观,则重视自我的作用,即以生命意志、自由意志为主。庄子曾说:“乘万化而未始有极,乐不胜计;或谓:物各有一太极,人各有一天地。”不承认有创造宇宙的神,为我本生命观的代表。西方近现代哲学家叔本华也曾说:“生命本身就是满布暗礁和漩涡的海洋。人是最小心翼翼地、千方百计避开这些暗礁和漩涡,尽管他知道自己即令历尽艰辛,使出‘全身解数’而成功地绕过去了,他也正是由此一步一步接近那最后的、整个的、不可避免的船沉海底,并且是直对着这结果驶去,对着死亡驶去。”接着,在尼采“上帝死了”的呼声中,把人类带进了以生命意志为特点的我本生命观的世界。

佛教缘起论的角度来看,上述看法自有他们的长处,但也有其局限。在佛教而言,人只是六道中的一类,并不代表全部的生命现象。生命是由五蕴构成,其中没有不变的物质存在,又不同于物本的认识。同时,生命是因与缘和合作用的现象,没有不变的真我存在,所以非神本。而“我”也是精神与物质构成的暂时生命现象,也无不变的“我”。对此,太虚大师也曾从人生观角度分析说,这样的认识“皆有所是,亦皆有所非”,“为人间的安乐计,则人本的、神本的人生观为较可;为理性的真实计,则物本的、我本的人生观较可”。这四种观点,对于生命的认识皆有一定启发作用,但须有抉择地进行甄别。因为生命现象十分复杂,一般人仅能从个人有限的知识和理性出发去认识,所以产生了许多困惑。有些人在错误生命观的影响下,不惜伤害他人生命,做出对社会、对人类不利的事情;也有人因此追求物质至上,信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还有人形成了个人主义、虚无主义的生命观,由此走向狂妄自大或消极自弃的人生歧途。佛教认为,对于生命的正确认识,从社会的角度而言,关系到人类和平共处、共同发展的重大问题;从个人方面说,也涉及个体生命能否发挥自身积极作用,获得智慧,得到从痛苦中解脱的幸福。以下,我想从佛教对生命的启示,来谈谈生命的意义。

二、佛教生命观的本质

佛教生命观揭示,现存生命以五蕴(色、受、想、行、识)和合为特征,精神(受、想、行、识)与物质(色)的互动,是生命存在的必要条件。当五蕴离散时,并没有一个常存不变的真我存在,而以业识的形式流转,这是它与有神宗教的区别所在。如佛陀所说:“诸比丘!色有故,色事起,色系著,色见我,令众生无明所盖,爱系其首,长道驱驰,生死轮回,生死流转;受、想、行、识亦复如是。”当我们执著物质的身体或精神是我,就构成生死流转的动因。佛教认为,在生命自生至死的持续过程中,由寿(生命存在所依的物质部分)、暖(体温)与识(精神)和合,为其存在形式。寿维持暖与识;暖与识亦维持着寿,三者相互依存以延续生命,此时的生命被称为“本有”。当一期生命临终时,寿、暖、识分散,执持生命的识与肉体脱离,就从本有进入死有状态。而此期生命结束,到再次投生前的存在叫做中有。下一次的投生则为生有。

在生命流转中,推动其不断投生的就是业力,这是有情以前善恶行为所积存下来的力量。在无常无我的身心活动中,生命是不常不断的。我们所做的一切虽已过去,但并不等于没有,它转化为动能而不失。等到现有生命变坏时,存在的动能──业力,就引发并形成新的身心活动。此依业而有的流转,并无主体的我,也不是现存生命体上所显示的假我(此指世间一般人所称我的代名,佛教并不否认它的暂时存在)。佛陀曾说:“有一种见,如是如是说:命则是身;复有如是见:命异身异;又作是说:色(受、想、行、识)是我,无二无异,长存不变。”这也是佛教对印度当时“真我轮回说”的批驳,从而形成佛教生命观的特质。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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