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亦自证 非于义别转(页4) 陈那论师对似现量的开列,是列出来了七种: 迷乱世俗智 比与比所生 忆念及悕求 似现有瞙翳 这七种似现量,前六种是因为有分别,这就违背现量定义中的“无分别”,第七种“有瞙翳”虽然是无分别的,但它根有毛病而使得认识出现了错误。“量”都是正确的,不正确的只能是“似量”。 陈那论师号称新因明之祖,他对现量的论述是典范性的,后来者的论述,都是站在他的肩膀上的,比如法称论师的《正理滴点论》,里边儿说: 此中现量者:谓远离分别、及不错乱。 这个定义比陈那论师多出了一个“不错乱”,有人把这个评价很高,剧宗林先生却说,这“在陈那那里是暗含着的,法称明说出来,有强调意味”而已(见《藏传佛教因明史略》页92)。法称论师说,什么叫分别呢?“适与言说相杂显现”,就是说,能诠的(表义)名言与所诠的事物浑然结合,甚至只是有能力结合,这都叫分别。法称论师的这个说法比陈那论师更强调“现量不可说”。对于错乱,法称论师举出了“眩㧐、迅速旋转、乘船、患病等”。“眩㧐”就是眼有毛病,比如害眼,这会使得看见空中开花,看见月亮边儿上一圈毛,看见天上有两个月亮等,这都是错乱的。“迅速旋转”是佛教常举的例子——火轮,把一只火把快速地绕,就看见一个火圈儿。“乘船”是坐快船沿江而下,两岸的大山、树木等,都向后跑。乘船、坐车这都一样。“患病”在王森先生译本中是“诸界不调”,比如患精神病,出现幻视、幻听、幻触等幻觉。 此有四种:一、根智。二、自境无间具有能俱起境由根智等无间缘能生起之意识。三、一切心、心所法自证分。四、修习如实义最胜边际所生瑜伽智。 现量有四种。第一的根智就是五根现量。第二的“自境无间具有能俱起境由根智等无间缘能生起之意识”则是比较特殊的,在陈那论师那儿,只是说第六意识缘色境等的时候,也有现量,现在法称论师说以根智为等无间缘之意识(“自境无间具有能俱起境”则是说的境本身的刹那生灭、前后相续),这一个实际上涉及到了佛教的一个大问题:心识的相续,一般来说,只有前念意识与后念意识的相续、前念五识与后念五识的相续。《成唯识论》说,“不假他识所引生,故但以自类为开导依”,“八识各唯自类为开导依,深契教理”,“何烦异类为开导依?”(大正藏31册页21)《成唯识论》的师承逆推而上是:玄奘-戒贤-护法-陈那,也就是说,法称论师的佛学思想关于识论这一部分与陈那是截然不同的,而识论又是大乘瑜伽学派兴起以来佛教的核心内容。 第三是自证现量,就是心法、心所法的自证分,因为在陈那论师的理念里,心识有三分:相分、见分、自证分,自证分就是显示见、相二分的不相离性的。自证分就是心法、心所法自证的作用,就是心法、心所法的自我了悟、自我体验。心识在缘取外境的时候,同时就会有一种自知的能力,因为它有自知的能力,使得它知其所知:要是我知道的话,我知道我知道;要是我不知道的话,我知道我不知道,这都是清清楚楚的。自证分对见分的认识绝对是现量。第四是瑜伽现量,这是实践问题,韩镜清老先生说,“指证见道位前定心”。 对于现量的认识对象,法称论师说: 彼之境界即自能相。若义邻近及不邻近、于智上显现差异,即此、为自能相。即此、为胜义有。事体能相者、谓唯能作义之能相故。 法称论师的意思就是说现量所对是自相,而自相就是在智上能够表示出远近大小等不同的,而且是“胜义有”。如果说不管它的远近大小等有什么不同,但在智上显现的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共相。这定义还强调了一点儿,再怎么着其本质也是智上之相而已! 法称论师在其《释量论·现量品》中,说的比较多。其给现量的定义还是原来的离分别不错乱。离分别是怎么成立的呢?“未被宗派染害相续之智者,对汝不须用因成立现量为离分别,以汝即以现量,便能成立现量是离分别故。”就是说:我们现在有太多的佛教徒,自称是学佛,实际上根本是在增加自己的我执,我执增加到一定的程度的时候,自己也就成了大师,成了佛教权威,但从本质上说,这实际上是离佛越来越远,这就是“被宗派染害”了。没有这些的人,他们根本就不用来给理由。用更明白的话说,就是现量根本就不需要你来证明它是现量,如果说需要你来证明它是现量的话,它根本就不是现量本身!现量有四种:根现量、意现量、自证现量、瑜伽现量。似现量有四种:错乱识、世俗智、比量、眩翳,前三种是有分别似现量,后一种是无分别似现量。法称论师在这《释量论》中与外人的讨论太多了,现量观的成立,完全是在讨论中体现出来的,但从实质上看,与《正理滴点论》中并没有区别。 到宗喀巴大师的时候,他有量、非量的说法,说量是“新证自境之知觉”,非量是“于自境非新证之知觉”。量从定数上说有现量、比量二种,非量有“已决智(再决识),颠倒识,疑惑,分别意(或译为‘伺察’、‘思察’),见而未定五种。” 宗喀巴大师把现量定义为“离分别无谬误,新证自境”(同上书,页430),对现量的分法同于陈那论师、法称论师,分为根现量、意现量、自证现量、瑜伽现量。 根现量是“由自身之增上缘净色根亲生‘他证分’,离分别复无谬误”。分五种:眼根与色对应时是眼根现量,宗喀巴大师定义为“由自之增上缘眼根、亲生他证分、离分别复无谬误”(同上书,页430);耳根与声对应时是耳根现量;鼻根与香对应时是鼻根现量;舌根与味对应时是舌根现量;身根与触对应时是身根现量。 另外,当意根与色对应时是缘色意根现量,宗喀巴大师定义为“由自之增上缘缘色意根亲生他证分离分别复无谬误”(同上书,页431)。缘声意根现量、缘香意根现量、缘味意根现量、缘触意根现量等可以依此类推。 根现量之后是意现量,为什么呢?宗喀巴大师说,“由有自境之助伴根现识作为等无间缘,所生之明了境像离分别复无谬误”(杨化群《藏传因明学》页58)。宗大师又说,意现量是 “由自之增上缘意根亲生之识,亦即由自之前刹那同类识将消逝之即所生之识故”。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