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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地与命运(2)

三、心好命不好,祸转为福报。这类人,过去生中造作恶业,今生恶业先成熟,遭受种种恶报。但是,有的人相信三世因果,能够不怨天,不尤人,安分守贫;有的更能忏悔宿业,随缘行善。一旦恶业消除,善缘成熟,否去泰

三、心好命不好,祸转为福报。这类人,过去生中造作恶业,今生恶业先成熟,遭受种种恶报。但是,有的人相信三世因果,能够不怨天,不尤人,安分守贫;有的更能忏悔宿业,随缘行善。一旦恶业消除,善缘成熟,否去泰来,必然使贫穷困苦的厄运,转化为美好幸福的佳境。这种故事社会上流传不少,这里举两例都是很真实的:

1.《南洋佛教杂志》载,清代台湾嘉义州林登章,为人诚实,不幸被人诬告,关进监狱。林妻变卖财产营救,无结果。官府索银四十两,不绢已卖儿得四十两银,便携银两去衙门,不慎在途中遗失。这袋银却被一个用手代脚,沿街讨饭的乞丐徐良泗拾得。徐当时心想,这笔巨款,失落的人可能会自杀,便决定留在那里等待失主。果然林妻匆匆跑回来寻找,徐问明情况后即归还她。后来,县官知道林妻卖子救夫,乞丐拾金不昧的事情,大受感动,释放林登章,不受她的银两。林回家后,用此款经营五金店,维持生活。

徐良泗当天做了这件好事后,晚间仍回太伯公庙过夜。次日清明节,徐去郊外墓地讨乞,夜里宿地藏庙,半夜惨叫一声,惊醒香灯师:第二天醒来,瘫痪多年的双腿居然能站立了。香灯师问经过,徐说:“昨夜梦见两个小鬼,一个抱身,一个包脚,对拉:痛得我大叫一声,便昏迷国去了,就睡着了。今晨起来,两腿竟然能伸直走路了!”

徐良泗从此给人挑水维生。林夫妻开店三年,生意兴隆,时常想念徐的恩德,旦不知其姓名和住址。有一天徐挑水到林家店里,林妻见他面貌很像恩人,但这人是站立走路,又不敢认。次日徐又来,林妻上前询问,才知果是恩人,夫妻回广东继承其叔父的百万家产,便将在台湾的五金店及其他财产,全部赠送给徐。徐晚年又将财产布施给一家医院。

按:徐良泗讨乞维生,又系残废,竟能面对巨款,不昧良心,归还失主。只此一念,便能消除夙业,增长善根,转祸为福,施理所当然的事。

2.王恩洋著:<<人生哲学与佛教>>载,清代,有乡试官王某,原系一穷秀才,年过六十,教私塾,年终散学,带回教书所得的六千文钱(有方孔的铜钱)回家过年,中途听茅屋里哭声悲惨,去问明情况,因欠债无力偿还,年终索债很急,只好改嫁妻子来还债,有小儿女,不忍分离,所以痛哭。这穷秀才很同情他们,问欠债多少?回答六千文。便毫不犹豫把六千文给他们,就回家去了。

穷秀才走到岩边,天晚了,恰遇对面几十人抬大木料前来,躲避不及,坠落岩下,当场死亡。消息传开,人们都说:“老天没眼睛,做好事没好报,因果根本就不可信!”

这穷秀才的神识,忽然像一场梦醒来,睁睛一看,自己却睡在一豪华房间中,宽广的卧床,锦缎的被盖。他的头刚一动,一个老太太惊喜说:“我儿子活了!”两个年青的妇女正在哭泣,急忙用手抚摸他,好象是妻子一样。这时穷秀才大为困惑,用手摸胡须没有了,心想我可能死去又投生了吧?!联想起布施救人和坠岩丧生的经过,感觉浑身疲乏无力,不能说话,便糊里糊涂的睡着了。第二天,一位老太爷,须发尽白,和自己前生形状差不多,陪着医生来诊病,诊脉后医生说:“公子的病基本好了,只需培补一下就可恢复。”这样卧床七天,可以下床走动,他走到中堂,可那供的木主牌位,才知道不姓张而姓王了,又从奴婢口中知道这家是当地最有地位的,老太爷只有这个独生子,现年二十五岁,读书不长进,是是童生。没有孙儿,结婚后又接姨太太。一天老太爷对他说:“我家世代书香,不能到你便中断。现在病也好了,可去书房用功读书!”公子连答是是,走进书房,窗明几净,室外花木繁茂,老师已坐在那里和自己过去相似。叫他背书,没一字错漏:叫他写字,没有一字败笔:叫他作文,写出的文章十分老练,怀疑是抄别人的。另出题面试,也和前篇差不多。老师大惊,心想这个学生素来脑子很笨,做八股文写不成篇;问他是什么原故?公子不答,老师再三追问,还是不说。老师对此始终感到奇怪。一个月明之夜,老师留他赏月谈心,又诚恳地问到此事,公子说:“我前生是个秀才,教私塾,年终回家途中,布施救人,坠岩而死。万没有想到神识投入这个臭皮囊中,便以这人的父母做父母,妻子做妻子。想我前生,并没有做坏事;可是功名很不顺意,年过六十仍然十分贫困。拿我布施的六千文来说,并不算多,但这是自己全家的生活费,当时也没有考虑,只觉得别人一家分离,太凄惨,动了悲悯心。是不是因这一念真诚的悲心,所以死后神识便投入这公子的躯壳中呢?”老师听后,异常惊诧说:“想不到果真有这种事呀!”第二天,老师要告别,公子问为什么?老师说:“你的学问文章,我比不上;你的思想境界,更比我高。我怎配当你的老师?假使是从前的公子,那我再教他十年也没有问题。”公子说“我前生也是教书的,今生能获得这种好报,我怎忍心让你离去!我们俩正好一起研究学问,秋天同去参加县上的考试,如果能够还我一个秀才,您也光荣,父亲必定重谢您。”教师便留下,秋天考试,两人同时考取秀才,父母喜出望外,重谢老师。公子继续考中举人、翰林、出任主考官。十多年后,他回到原来家里,谈起往事,件件吻合,给家里购置产业,安慰他们的辛苦,并宴请乡亲,畅谈前生事。这一下传开了,人们都说:“今天才知道,老天有眼睛,作善有善报,因果贯通三世,是真实不虚的!”

按:从佛法看,这个穷秀才,过去生中造的恶业较重,所以一生穷困,还应凶死,死后可能堕入恶道。但他能够起一念悲心,舍己救人,六千文虽不多,是他全家的生活费。这一念和“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的菩萨心肠没有两样,自然能消除过去的罪障,种植未来的福报,所以神识不经过投胎,而直接投入公子的躯壳中。这也由于业力和福报所致,佛教名叫“夺舍”,像夺占别人的房舍来住一样,因为没有住胎,所以转世不迷,记前生事历历如昨日事。还有一点要说明,因果并不是机械的,如果存心去模仿,要想获得这样的好报,未必能如愿。我们只应当学习他舍己救人的大悲心行,因为一念真诚的悲心,可以消除业障,增长福德,改变命运,这是丝毫不用怀疑的!

四、心命俱不好,遭殃且贫夭。这类人,过去生中多造恶业,未种善因。今生大多愚痴,不信因果;遭遇不好,环境困厄。但是又不知道反思忏悔,总是愿人穷,恨人富,总想采取损人利己,违法犯罪的活动,来谋取财富,来实现自己的美梦,其结果总是事与愿违,往往遭受横祸,或者终身贫困,或者短命身亡。这种事例随处可见。社会上的犯罪分子中,有部分人因为环境贫困,自己好吃懒做,不安分守法,不勤奋谋生,而是采取偷盗、赌博、抢劫等损害别人身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手段,妄图改变自己的命运,其结果难逃:“以害人开始,以害己告终“这一因果规律。以下引用一九九四年台湾佛陀教育基金会出版的《太上感应篇注训证》中的三件事例为证: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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