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无所得中求证佛法 佛法的体验应该从何处得入呢?这是每个学佛者都关心的问题。 世间的人,总是带着有所得的心生活着。他们不停地追求,希望得到地位和财富,得到爱情和家庭,得到学识和荣誉,得到健康和长寿等等。接触佛教之后,也往往带着同样的心态。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信众,他们在佛菩萨面前点一炉香,摆几个水果,就开始向佛菩萨提出无穷无尽的要求,仿佛是在与佛菩萨做交易似的。 我经常在想:世人不停地追求,无止境地占有,可是世间到底有哪些东西能够永远属于我们所有呢?财富会消散,地位会失去,家庭会分离,情感会变化,朋友会反目,知识会落伍,乃至我们朝夕相处的身体,也不会因为我们一生忠实地服务于它,就永远跟随着我们。即使我们百般地爱护调理,几十年之后,它也必然要离我们而去。 《金刚经》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凡所有相是说世间的任何现象,包括庄严的、丑陋的,染污的、清净的,平常的、神圣的,善良的、罪恶的等等。它们虽然呈现出种种差别,但究其实质却都是一样的,那就是虚妄不实。因而我们在修学佛法的过程中,不能以有所得的心去取著任何相。如果我们起心著相,那么心必然是妄心,而相也必然是妄相,似有得,实乃无得。 菩提涅槃是从无得中证得的。读过《心经》的人,一定都会熟悉这么一句话:“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挂碍。”无智亦无得,是心空境寂,以无所得故,妄心妄境皆不显现,能所双亡,此时般若智始得现前。故《大般若经》曰:“一切法不生则般若生,一切法不现则般若现。”由般若现前通达诸法实相,消除二障,引导万行,自然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金刚经》与《心经》在思想上为同一体系。经曰:“世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又曰:“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于燃灯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萨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佛于燃灯佛所,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燃灯佛则不与我授记:汝于来世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燃灯佛与我授记。” 在常人的观念里,以为成佛一定也是成就什么,或是得到什么,其实这也是错误的。在经中,佛陀以自己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例,说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的成就,并不是得到什么。佛陀告诉我们,如果有某种真实有自性法,为如来能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那就有我及我所执了,燃灯佛也就不会为我授记,说我在未来世中作佛,号释迦牟尼。因为当时现觉我法性空,离一切相,不见有能得与所得,燃灯佛才为我授记。 本经又举声闻四果为例。经曰:“须菩提!于意云何!须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须陀洹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须陀洹名为入流,而实无所入,不入色声香味触法,是名须陀洹。须菩提,于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来,而实无往来,是故名斯陀含。须菩提!于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为不来而实无不来,是故名阿那含。须菩提!于意云何?阿罗汉能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实无有法名阿罗汉。世尊!若阿罗汉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 从世间常情来看,有果位高低之分,有断惑多少之分,有来去生灭之分。然而在平等的法性上,却没有这诸多差别。须陀洹,汉译入流;斯陀含,汉译一来;阿那含,汉译不还;阿罗汉,汉译无生。但这些入流、一来、不还、无生,都是从世俗谛的角度来说的。在法性中,岂有入与不入、来与不来、还与不还、生与不生的分别呢?诚如经中所言:“我得阿罗汉者,即有我为能证,无生法为所证。”倘若我法、能所的二见不除,就是执著我等四相的生死人,哪里还是真阿罗汉? 最后,我想用两个公案作为这段的结束。曾有学者参访禅者,问:道在何处?师曰:道在目前。问:我为何不见?禅师曰:有我故不见。问:禅师见否?禅师曰:有你有我辗转不见。问:那无我无你呢?禅师曰:无我无你又当谁见?从这段公案中可以得到两条启示:一、我相不除,不能见道。二、道不可以用世间的见与所见而论。 达摩面见梁武帝之时,帝问:云何是胜义第一义?达摩答曰:廓然无圣。帝问:对朕者谁?达摩曰:不识。禅者总是以本分事相见,在法性上既不存在圣凡的区别,更没有识与所识的区别,这也正体现了般若无所得的境界。 般若正观 《金刚经》全称《金刚般若波罗密经》,反映了般若在成佛中的功用,以般若而正观诸法实相,以般若引导万行。 《金刚经》作为般若体系的经典之一,处处都表现出般若正观的作用。正如经中所言:“如来说微尘,即非微尘,是名微尘。”“如来说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如来说三十二相,即非三十二相,是名三十二相。”“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名一切法。”“如来说第一波罗蜜,即非第一波罗蜜,是名第一波罗蜜。”“所言善法者,即非善法,即名善法。”“如来说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是名般若波罗蜜”等等。这种三句的公式,几乎遍布全经。 那么,这种三句式究竟蕴含着什么深意呢?在理解此公式之前,首先要知道般若经教的核心思想——缘起性空。佛法认为世间万物都是缘起的,在早期的《阿含经》中,就有很多这样的说明,如:“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世间灭。”又如:“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我佛大沙门,常作如是说。”再如:“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缘起是因缘和合而起,因是亲的条件,缘为疏的条件,不论小如微尘,还是大如宇宙,无不是因缘的假合。缘起的法则,说明万物都是相互依赖的存在。 对于诸法缘起的思想,佛陀在般若经教中又作了进一步说明,那就是缘起性空。缘起已如上说,而性空是相对自性有而言。声闻乘中的有部,就主张自性有。如《大毗婆沙论》曰:“我有二种:一者法我,二者补特伽罗我。善说法者,唯说实有法我,法性实有,如实见故。25”又曰:“诸法实体恒无转变,非因果故。26”又曰:“未来诸法集现在时,如何聚物非本无今有?现在诸法集散往过去时,如何聚物非有已还无?答:三世诸法,因性果性,随其所应,次第排立,体实恒有,无增无减,约依作用,说有说无。27”有部在分析世间诸法时,发现事物有单一不变的实质,即为自性。此自性恒常不变,因而提出三世实有、法体恒有的自性有思想。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