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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的现代意义——济群法师(6)

如何奉持般若法门 对于甚深的般若法门,人们听闻受持之后,很容易产生执著。那么,如何才能奉持般若法门呢? 经中,须菩提尊者针对凡人疑虑向佛陀提出:“世尊!当何名此经,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须菩提:“是经名

如何奉持般若法门

对于甚深的般若法门,人们听闻受持之后,很容易产生执著。那么,如何才能奉持般若法门呢?

经中,须菩提尊者针对凡人疑虑向佛陀提出:“世尊!当何名此经,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须菩提:“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以是名字,汝当奉持!所以者何?须菩提,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这部经能破除一切戏论妄执,使我们安住于清净所缘的实相中。然世间法有名义二者,名是能诠,义是所诠。名能诠义,但并不能亲证得义的自性,不过是世俗共许的符号。义是随名而转,似乎可指可说,但义实不一定由某名诠表。名不离义,不即是义,义不离名,而非即是名。有名有义的法,然法之实相,实不在名中,不在义中,不在名义之间,也不离名义。对于般若法门,若是取相为如何,早就了不相干了。所以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 

又曰:“若心取相,则为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这是告诉我们,修学般若法门,成就般若,通达实相,都是不能著相的。

如果我们取著我相,则起我执;取著法相,则起法执;取著非法相,则起空执。然而实相是离一切相,非有非空,非动非静,非生非灭,非善非恶。我们住著于有相,那是有相,而非实相;住著于空相,那是空相,而非实相;住于动相,那是动相,而非实相;住于静相,那是静相,而非实相。般若实相离我、我所、有无等一切戏论妄执。《大般若经》曰:“菩萨不住法,住般若波罗蜜。”又曰:“一切法不信则信般若,一切法不生则般若生。” 

经中又以筏喻来比喻经教的作用。筏是竹筏,遇到有河流之处可用作交通工具,由此岸渡到彼岸。但到达彼岸之后就应将竹筏舍去,如果还背着不放,岂不是累赘?佛陀为济度众生而演说种种法门,以法有除我执,以空相破法执,使众生得脱生死而到达无余涅槃的彼岸。当横渡生死苦海时,需要种种法门。但渡过激流,就必须不执法与非法之相,才能出离生死,究竟解脱。 

三论家有四重二谛之说:第一重,以有为俗谛,空为真谛;第二重,有空皆为俗谛,非有非空方为真谛;第三重,以有空为二,非有非空为不二,二与不二皆是俗谛,非二非不二才是真谛;第四重,一切语言皆为世俗谛,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方为真谛18。这四重二谛是层层深入,以第二重推翻第一重,而第三重又推翻第二重,最后再由第四重推翻第三重。祖师建立四种层次的二谛,用意何在呢?主要还是为了破执。凡人闻有执有,闻空执空,闻亦有亦空则执亦有亦空,闻非有非空则执非有非空。而此四重二谛则层层扫荡,亦可见祖师用心之良苦。 

如何理解如来实无说法

佛法僧三宝构成了佛教的全体。三宝中的法宝,是指三藏十二部经教。以法为核心,并由法的久住,才能成就三宝在世间的延续。

法的存在是不容怀疑的事实,而佛陀说法四十九年更不容否认。然而我们打开《金刚经》,却多处说到如来无有说法。如经曰:“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如来有所说法耶?须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又曰:“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不?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来无所说。”又曰:“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对于《金刚经》的这种言教,我们应该作何理解呢?首先,须知诸法真实相不可言说。《大毗婆沙论》曰:“若可说者,说火应烧舌,说食应除饥。19”说火不能烧舌,说食不能除饥,这是以名言离损益,曰不可说。《理门论》曰:“一切诸法皆有二相,一者自相,现量所得,不可言说;二者共相,比量所得,即可言说。”但言说并非表诠自体,只是遮诠止滥,如言青是遮非青等,这是以现量境不可说。《摄大乘论》曰:“复次,云何得知如依他起自性,遍计所执自性显现而非称体?由名前觉无,称体相违故:由名有众多,多体相违故;由名不决定,杂体相违故。20”是以名义相对假立,故不可说。

经中对于如来实无说法的解释为:“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这是以真实法不可说。在《维摩诘经》中,也说到不二法门:“文殊师利则曰:如我意者,于一切法无言无说,无示无识,离诸问答,是为入不二法门。于是文殊师利问维摩诘:我等各自说已,仁者当说,何等是菩萨入不二法门?时维摩诘默然无言。文殊师利叹曰:善哉!乃至无有文字语言,是真入不二法门21。”而《瑜伽师地论》中,是以不二为真实义22,入不二法门,即通达诸法真实相也。

写到这里,不禁使人生起这样一个疑问:一切法既然不可言说,世尊为何向众生宣说呢?《瑜伽师地论》曰:“若不起言说,则不能为他说一切法离言法性,他亦不闻;若无有闻,却不能知此一切法离言法性,为欲令他知诸法离言法性,是故于此离言自性,而起言说。23”诸法实性是不可言说的,但如果不说的话,众生又焉知离言法性的存在呢?为令众生通达离言法性,才不得已于无言中而起言说。

如来无心说法,不说而说。这可以从《解深密经》中得到答案,在该经的《如来成所作事品》中说:“夫如来者,非心意识生起所显,然诸如来有无加行,心法生起,当知此事,犹如变化。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若诸如来远离一切加行,即无加行,云何有心法生起?佛告曼殊室利:善男子,先所修习言便般若,加行力故,有心生起。善男子!譬正入睡眠,非于觉悟而作加行,由先所作加行势力,而后觉悟。又如正在灭尽定中,非于起定而作加行,由先所作加行势力,还从定起。如从睡眠及灭尽定心更生起,如是如来,由先修习方便般若加行力故,当知复有心法生起。24”

凡人说法,都依心意识寻思而起,分别抉择而说。有说法的我相、听法的他相以及法相;地上菩萨虽通达实相,但说法时我相、法相犹未能泯;七地菩萨虽能无相说法,但尤有功用行;八地以后始达到无相及无功用行,其说法也远离心意识寻思,譬如天鼓不敲自鸣,水月无心而现。我们倘依凡人见地去理解如来说法,觉得如来有法可说,有心说法,岂非等同于谤佛?所以经曰:如来无有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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