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种田,所种的收成,当然是供应大家生活吃用的,但是小麻雀也去吃一点,这也不要紧,虽然不是要给它吃的,但是它终于吃了一点。所以这个世间,所有是个别的,但享用有时是能共通的。对世间我们不一定事事物物都非要有所有权不可,只要我们能够共同享用,那也就很幸福了。 (五)用钱与藏钱 过去有一个人储蓄了很多的黄金砖块,由于储蓄了很多,就藏在家里的地底下,一藏就藏了三十多年,却一直都没有去用过。这三十年中,虽然他都没去用过,但是他有时去看一看就欢喜了。 有一天,这些金砖给人偷去了,那时他伤心得死去活来。旁边有人问他说:‘你这些金砖藏在那边几十年了,你有没有用过它呢?’ ‘没有!’ 那个人就说:‘你既然没有用过,那不要紧,我去拿几块砖头,用纸包起来,藏在同一个地方,你可以常常去看,把它当作金砖藏在那里,这不是一样可以欢喜吗?又何必这么伤心呢?’ 所以,世间上所有的金钱都不是我们的,佛经说是五家共有的,金钱要用了才是自己的。聚敛,做一个守财奴,终不是一个善于处理金钱的人。 (六)福报与现缘 有的人看这个世间上有人很有钱,就说:‘啊!你好有福报啊!’有的人,也自以为自己很有福报,但是光有福报是不可依靠的,福报固然要紧,但还必需要有现世缘,现世的这个‘缘’,才是最要紧的。 银行里的存款再多,没有再继续存款,终会有用完的一日。所以在佛经方面,说明现世缘的重要,有一个很好的譬喻: 有一个男人自以为很有福气,祖先留给他的家产很多,所以养成了好吃懒做的习惯,连吃饭也必需要太太来喂他,他才愿意吃。 有一天太太要回娘家,要一个星期以后才能回来,但想到他先生连吃饭都不会,怎么办呢? 经过一番考虑,她做了一个大米糕,套在他先生的颈上,心想你饿的时候,只要张开口就可以吃到,我一个星期后就回来了,这样大概就不会被饿死吧! 这个太太就这样的回娘家去了,但过了一个星期以后回来,发现他的丈夫已经饿死几天了! 为什么他先生会饿死呢?因为这个大米糕套在他的颈上,在他嘴前吃得到的,第一天就全部把它吃光了,但是剩下在嘴旁的,由于必须再用手去拨一下才吃得到,他就懒得用手去拿来吃,所以就这样给饿死了。因此光是有福报,而现世缘不够,还是不能享受这个福报。 以上我说了佛教对财富的看法,做了一些比喻之后,以下我再详细的把佛教对财富的各种看法,一一的向各位介绍。 二.非法的财富 财富,佛教是许可的,但非法的财富,佛教就不许可了。什么是非法的财富呢?就是这一种财富,在国法是承认的,而佛法是认为不可以的。如:赌场、酒家、屠宰场、渔猎……,在国法里是准许有这些营业,聚财致富,但站在佛法慈悲济世的本怀,这是怎么样都不可以的。另外有的财富佛法认为可以,但国法认为不可以。宋朝的永明延寿禅师,他为了放生,把国库的金钱都拿来用,虽然放生是可以,但擅用国库钱财是违反国法,也是不可以的。 以非法而致富的钱财有十种,这是我们不可以取的。 (一)窃取他物 如小偷、窃盗、顺手牵羊,或捡到的东西不还人。凡有主的东西,不得到物主同意,就私自据为己有,这都是窃取他物,虽然拥有了财富,也是不合法的财富。 (二)违法贪污 违法贪污所得到的,是不合法的财富。像现在有很多使用不合法的手段,如走私、贿赂、漏税,各种违法贪污的所得,这是非法的财富。 (三)抵赖债物 像经济犯罪、恶性倒闭、标了会一走了之,开了支票不兑现、违反票据法,这种抵赖债务,没有信用,是非法的财富。 (四)吞没寄存 人家寄存在我们这里的东西、钱财,把它没收了。像前不久的名人萧孟能、李敖两人打官司,不就是为吞没寄存而引起的吗?佛光山有孤儿院,有个父亲年老了将小孩带来给我们抚养,他有房产,银行又有存款,他委托朋友‘等我的孩子长大时要交给他’,但是小孩子的父亲死时,他的朋友就把财物都吞没,等到小孩较为长大要去讨的时候,却怎么都不肯还他。 (五)欺罔共财 例如大家合伙股东作生意,赚了钱,应该将所得的利益,由大家平均来分配,但是有的人却大部占为己有,而少部份才分给人。像兄弟 姐妹分家,祖先的产业应当大家平均分配,但是就有人自私,只希望自己多分一些,其他兄弟姐妹少分一些。 (六)因便侵占 像假公济私,为了自己的方便,挪用公款,公家的东西,占为己有;还有假报出差旅费,购买物品向商人索取回扣,多报佣金等,这些都是非法的财富。 (七)借势苟得 仗着自己的势力,苟且获得的财富,都是非法的财富。像一些不好的公务员,别人来办事就故意找人麻烦,刁难对方,给人不方便,逼他送红包才肯为他把事办好,这就是借势苟得。还有像许多恐吓、敲诈、勒索等,这些都是叫借势苟得。 (八)经营非法 像现在私造烟酒,或者贩卖吗啡、速赐康、强力胶,或经营地下药厂等都是非法的。 (九)诈骗投机 有关诈骗投机,我在报纸上看过一段故事;但我说这一段话,并不是特意要指某一行业的人而说的,如果说了,有人与这行业相同的,请不要见怪,因为每一种行业的人都有好有坏。 据说:天堂和地狱中间只隔了一道墙,有一天,台风把这一道墙吹倒了,天堂的玉皇大帝,和地狱的阎罗王非常着急,如果这一道墙一倒,这天堂里的人跑进了地狱,地狱的人跑进了天堂,乱了起来,那怎么办呢?所以双方研究,赶快推选出一些代表来,计划再把这道墙筑起来。研究的结果,天堂和地狱各推出三个代表。第一个代表是银行家,因为要建筑这座墙,必需要财源;第二个代表是建筑师,因为筑墙是一项工程,必须由工程专家来建;第三个代表是律师,因为建这座墙,建好了以后,要研究这座墙的所有权,天堂和地狱各占多少?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