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概论 第十章 我论因说因

佛法概论 印顺法师 著 第十章 我论因说因 第一节 佛法以因缘为立义大本 总说 以有情为中心,论到自他、心境、物我的佛法,唯一的特色,是因缘论。如『杂含』说:「我论因说因。……有因有缘集

佛法概论
印顺法师 著

第十章我论因说因

第一节佛法以因缘为立义大本

 总说

  以有情为中心,论到自他、心境、物我的佛法,唯一的特色,是因缘论。如『杂含』说:「我论因说因。……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卷二‧五三经)。因与缘,佛陀不曾有严格的界说。但从相对的差别说:因约特性说,缘约力用说;因指主要的,缘指一般的。因缘可以总论,即每一法的生起,必须具备某些条件;凡是能为生起某法的条件,就称为此法的因缘。不但是生起,就是某一法的否定──灭而不存在,也不是自然的,也需要具备种种障碍或破坏的条件,这也可说是因缘。佛法所说的集──生与灭,都依于因缘。这是在说明世间是什么,为什么生起,怎样才会灭去。从这生灭因缘的把握中,指导人去怎样实行,达到目的。人生现有的痛苦困[P136]难,要追求痛苦的原因,知道了痛苦的原因,即知道没有此因,困苦即会消灭。但这非求得对治此困苦的方法不可,如害病求医,先要从病象而测知病因,然后再以对治病因的药方,使病者吃下,才能痊愈。因此,学佛的有首先推究因缘的必要。知道了世间困苦的所以生,所以灭的条件,才能合理的解决他,使应生的生起,应灭的灭除。从前释尊初转*轮,开示四谛,四谛即是染净因果的解说。

                      ┌─苦……………如病
        有因缘世间集─┤
                      └─苦集…………如病因
                      ┌─苦集灭………如病愈
        有因缘世间灭─┤
                      └─苦灭道………如药

 无因邪因与正因

  人类文化的开展,本来都由于探求因缘。如冷了有求暖的需要,于是追求为什么冷,怎样才不会冷,发现取暖的方法。一切知识,无不从这察果知因中得来。不过因缘极为深细,一般每流于错误。在释尊未出世前,印度就有许多外道,他们也有讲因缘的。但以佛的眼光看来,他们所讲的因缘,都[P137]不正确,佛法称之为「邪因」或「非因计因」。还有一类人,找不到世间所以生灭的因果关系,就以为世间一切现象,都是无因的、偶然的。这种无因论,到底是不多的;多而又难得教化的,要算非因计因的「邪因论」。佛法对于非因计因的邪因论,驳斥不遗余力,现略举三种来说:

  一、宿作论,也可名为定命论。他们也说由于过去的业力,感得今生的果报。但以为世间的一切,无不由生前业力招感的,对于现生的行为价值,也即是现生的因缘,完全抹煞了。若真的世间一切现象,都是由前生铸定的,那就等于否定现生努力的价值。佛法虽也说由前生行为的好恶,影响今生的苦乐果报,但更重视现生的因缘力。如小孩出生后,身体是健康的,后因胡吃乱喝以致生病死亡,这能说是前生造定的吗?如果可以说是前生造定的,那末强盗无理劫夺来的财物,也应说是前生造定的了。佛法正确的因缘论,是彻底反对这种抹煞现生的努力而专讲命定的。佛法与宿命论的不同,就在重视现生努力与否。二、尊佑论,这是将人生的一切遭遇,都归结到神的意旨中。以为世间的一切,不是人的力量[P138]所能奈何的,要上帝或梵天,才有这种力量,创造而安排世间的一切,对于这种尊佑论,佛法是彻底否定,毫不犹疑。因为世间的一切,有好的也有坏的,如完全出于神的意旨,即等于否定人生,这实是莫大的错误!不自己努力,单是在神前祷告,或是许愿,要想达到目的,必然是不可能的,佛法否认决定一切命运的主宰,人世的好坏,不是外来的,须由自己与大家来决定。以上所说的两类思想,在佛法长期流变中,多少混杂在佛法中,我们必须认清拣别才好!除此两种邪因论而外,有的也谈因缘,也注重自作自受,但还是错误的。像印度的苦行外道们,以为在现生中多吃些苦,未来即能得乐。其实,这苦是冤枉吃的,因为无意义的苦行,与自己所要求的目的,毫没一点因果关系,这也是非因计因。这可见一些人表面好像是谈因缘,究其实,都是邪因。如人生病,宿作论者说:这是命中注定的。尊佑论者说:这是神的惩罚,惟有祈祷上帝。有的虽说病由身体失调所致,可以找方法来治,但又不认清病因,不了解药性,不以正当的方法来医治,以为胡乱吃点什么,或者画符念咒,病就会好了。佛说:一切现象无不是有因[P139]果性的,要求正确而必然的因果关系,不可拢统的讲因缘。佛法所说因果,范围非常广泛,一切都在因果法则中。但佛法所重的,在乎思想与行为的因果律,指导人该怎样做,怎样才能做得好。小呢,自己得到安乐;大之,使世界都得到安乐,得到究竟的解脱。

第二节因缘的类别

 三重因缘

  佛法的主要方法,在观察现象而探求他的因缘。现象为什么会如此,必有所以如此的原因。佛法的一切深义、大行,都是由于观察因缘(缘起)而发见的。佛世所谈的因缘,极其广泛,但极其简要。后代的佛学者,根据佛陀的示导,悉心参究,于是因缘的意义,或浅或深的明白出来。这可以分别为三层:

  一、果从因生:现实存在的事物,决不会自己如此,必须从因而生,对因名果。在一定的条件和合下,才有「法」的生起,这是佛法的基本观念,也就依此[P140]对治无因或邪因论。如见一果树,即知必由种子、肥料、水分、温度等种种关系,此树才能长成开花结果,决不是从空而生,也不是从别的草木金石生。不从无因生,不从邪因生,这即是因缘生。因缘是很复杂的,其中有主要的,或次要的,必需由种种因缘和合,才能产生某一现象。佛法依此因缘论的立场,所以偶然而有的无因论,不能成立。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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