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概论 第二章 教法

佛法概论 印顺法师 著 第二章教法 第一节能诠的教法 能诠与所诠 三宝的综合融贯,成一完善健全的佛教。从佛法的流行人间来说,法是释尊所开示的,僧是秉承释尊的指导而和合的;三宝综贯的佛教

佛法概论
印顺法师 著

第二章教法

第一节能诠的教法

 能诠与所诠

  三宝的综合融贯,成一完善健全的佛教。从佛法的流行人间来说,法是释尊所开示的,僧是秉承释尊的指导而和合的;三宝综贯的佛教,实等于释尊三业大用的流行。释尊本着自觉的达磨,适应当时、当地、当机者的性格、智能与希求,加以正确的教导,佛法才成为流行于人间的。释尊的教导,不只是言教,还有身教。释尊的日常生活,处人处事,一切的语默动静,来去出入,无不以智慧为前导,无不与实相相应。这以身作则的身教,训诲的言教,就是释尊所用以表诠达磨──法的。释尊教化的流行,构成缘起和合的佛教。缘起是相依相成、综合融贯的,所以对身教与言教,有综合理解的必要!佛教是综贯整体的。但由于所诠事理的相对差别性,能诠(教法)也就形成不碍和合的二类。一[P28]、能诠以言教为主,所诠以个人的身心修行为重,开示事理的真实谛如;由弟子口口相传的受持,称为教授,也称为(狭义的)达磨。在后代编集的圣典中,就称为法藏,也就是展转传来的「阿含」。二、能诠,经释尊言教的指导,身教的示范;所诠以大众的生活行为为主,开示道德的戒法,以及有关大众和合与适应社会的制度。这除了「波罗提木叉」的成文法以外,一切法制都推行在僧团中,称为教诫,也称为毗奈耶──律。这所诠的法与毗奈耶,要从综合融贯的立场,观察团体与个人,环境与内心,事行与理行,法制与义理,理解彼此相应相成的综贯性。惟有这样,才能完善的了解佛教。

  佛教是人间的,能诠的身教、言教,所诠的法、毗奈耶,不只是释尊的三业大用,也是实际存在于个人、僧伽、社会的。所以在人间佛教的开展中,不应忽略佛弟子的活动。在家、出家的佛弟子,见佛闻法,受到佛法的陶冶,在语言与行为中,表现为佛化的新人。其中,出家众在僧伽的和乐清净中,表达佛法;僧伽的威力,推动佛教的前进。在家众也在社会上表现佛法,起着显化或默化的作[P29]用。尤其是大弟子们的游化诸方,或彼此论道,或向社会宣传,「如灯传照,光光无尽」。这样的开展,虽受到时、地、人的影响,而有不同的适应,但释尊的及门弟子,「从佛口生,从法化生」,到底有高度的直接性。从达磨而有释尊的自证化他;因佛的化他而有僧伽的内修外宏,释尊时代的三宝住世,是人间佛教的本源;后代佛教的扩展与延续,都从此而来。

 诠表

  能诠表的教法,即佛与弟子的身教、言教,也即是表达佛法的「身表」与「语表」。身表是身形动作,语表是音韵屈曲。不但身表的形色,如扬眉瞬目,举手低头,不离根身而存在;语言的音韵屈曲,也是依咽喉、唇、舌、齿龂、颊辅等而引发。所以身表与语表,是依有情的根身而起的。但身表与语表,不只是根身的,是在根身、境界、意识的因缘和合时,为了意识的要求表现,才发动根身而引起形色与音声的流变。这样的身表、语表,是意境的符号,是意识所引起的表诠,有指向对象的缘起用。从身表、语表的根身而现起,所以说他是(五蕴中的)色法,也即是物质的,但这是缘起的色法,并不能离心识与境界而存[P30]在的。有的执着「身表色」、「语表色」,忽略了他与意识与境界的相依不离。有的重视他的诠表意境,所以说是「思」心所的作用;有的索性说是识是变现的。不注意能诠表的缘起依存性,难怪有偏于有情的色法,有偏于内心的不同解说了。

  身语二者,虽同样的能诠表佛法,但身表多表示内心的情意,在知识的事理方面,语言的开示解说,比身表要明确精密得多。记忆对方的教说,能照样的说出来,每能不失原意,甚至不变原来的语法,所以语言的传授,成为教化的主要工具。语言的传诵,久了不免会多少失真。好在印度人养成相当强的记忆力,每有熟诵数百万言的。佛教的原始教典,经展转传诵到记录出来,虽因部派分化,有了相当大的差异,但还可说大体是相近的。音声的表诠,除了语言,还有音乐,歌颂。根本佛法是淳朴的,是相对的「非乐」论者。不许以诗颂表达佛说(巴利「小品」);于大众中歌舞戏笑的伎儿,释尊也不以为是正当的职业(『杂含』卷三二.九○七经);出家的弟子,更不许过往观听。但佛弟子中,「能造偈[P31]颂叹如来德,鹏耆舍比丘是」(『增含』「弟子品」)。「有比丘名跋提,于呗中第一」(『十诵律』卷三七)。赞叹三宝功德的偈颂梵呗,释尊也是许可的,只是不许为音韵节奏所惑乱吧了。身表与语表,好在表义的亲切,可惜缺乏固定性。人类的心力,能利用身外的东西,使他适合自己的意欲,间接的表达出情意与思想,如雕刻、图画、建筑、文字等。其中,书写的文字,也是语言、思想的符号,有语言思想的精密,又有安定性的特长(缺点也在这里),人类文化的发达,佛法能一直流传下来,文字是有重要贡献的。释尊的时代,虽已有书写的文字,传有抄录经文的故事,但至少当时并没有用(书写的)文字来表诠佛法,作为弘扬佛法的工具。所以佛经中所说的文字,还是语言的,不是书写的。这些间接的表诠物,以形色为主。他所以能表达情意与思想,须经过人类意识的陶铸,否则就无所谓法表诠,文字也不成其为文教了。

  依正觉者看来,事事物物的实相,一切明白的呈露于我们之前,只是我们不能体认他。语言文字的教法,是先觉者用来表达觉境,引导人去体认宇宙人生的[P32]实相。佛法要在自己及一切中去体认,不能老在空虚的名句文身中过活!

第二节教典略说

 圣典的编集

  释尊时代的佛法,有法与毗奈耶──律二者。法是展转传诵的,律是半月半月诵说的,即『波罗提木叉戒经』。为了诵习的便利,用当时流行的,名为「修多罗」(契经)的短文体;如从内容说,即法与律。「修多罗相应,不越毗奈耶,不违法相」的佛法,起初是如此的。释尊灭后的第一年夏天,尊者摩诃迦叶发起,在王舍城外的七叶岩,召开结集圣典的大会。结集的方式,是推出精通法、律的圣者,诵出法律,经大众的共同审定,然后加以编集。原始结集的圣典,分为经与律,即义理(定慧修持)与戒行的;近于现存的『杂阿含经』,及『戒经』与『杂跋渠』。佛灭百年,佛教的东方与西方系,为了戒行的见地不同,又在毗舍离召开第二次结集大会。第二结集的,经典以『杂阿含经』──「相应修多罗」为本,加入佛及弟子的遗言景行,更为通俗的编集。依经文的[P33]长短,分为『中部』、『长部』;又依增一法,编集为『增一部』。这三部,加上原有的『相应』(杂)教,总名为四部阿含经。这如『瑜伽师地论』(卷八五)说:「即彼相应教,复以余相处中而说,是故说名中阿笈摩。……说名长阿笈摩……说名增一阿笈摩」。戒律中,『戒经』已有「分别」解说。「杂跋渠」,上座部系名为「摩怛理迦」。律师们,后来依他的内容,分编为「七法」、「八法」,或作「小品」、「大品」;剩余的杂碎部份,编为「杂事」(后又有分出别编的)。戒律的改组更张,大体上与经法采取同一方式。这样的经律,为佛教界共同信任的圣典。分别思考而成立的论典,或许还没有;但在师资传授中,可以有舍利弗的「阿毗昙」,摩诃迦旃延的「!8勒」,但这已是彼此不能完全同意的了。阿恕迦王时代,经与律已勒成定典(后来各部派又各自改编)。西元前一世纪,开始有书写的文字记录,这是佛教的初期圣典。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