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概论 第六章 有情流转的生死根本

佛法概论 印顺法师 著 第六章有情流转的生死根本 第一节生死根本的抉择 无明与爱 有情为 蕴、处、界 的和合者,以四食的资益而延续者。在这和合的、相续的生死流中,有情无法解脱此苦迫,可以

佛法概论
印顺法师 著

第六章有情流转的生死根本

第一节生死根本的抉择

 无明与爱

  有情为蕴、处、界的和合者,以四食的资益而延续者。在这和合的、相续的生死流中,有情无法解脱此苦迫,可以说有情即是苦迫。究竟有情成为苦聚的症结何在?这略有二事,如说:「于无始生死,无明所盖,爱结所系,长夜轮回,不知苦之本际」(杂含卷一0‧二六六经)。无明与爱二者,对于有情的生死流转,无先后也无所轻重的。如生死以此二为因,解脱即成心解脱与慧解脱。但从迷悟的特点来说,迷情以情爱为系缚根本,觉者以智慧──明为解脱根本。这可以举喻来说:如眼目为布所蒙敝,在迷宫中无法出来。从拘碍不自由说,迷宫是更亲切的阻力;如想出此迷宫,非解除蒙目布不可。这样,由于愚痴──无明,为爱染所系缚,爱染为系缚的主力;如要得解脱,非正觉不可,智慧[P80]为解脱的根本。此二者,以迷悟而显出他独特的重要性。所以迷即有情──情爱,悟即觉者。但所说生死的二本,不是说同样的生死,从不同的根源而来。佛法是缘起论者,即众缘相依的共成者,生死即由此二的和合而成。所以经中说:「无明为父,贪爱为母」,共成此有情的苦命儿。这二者是各有特点的,古德或以无明为前际生死根本爱为后际生死根本;或说无明发业,爱能润生:都是偏约二者的特点而说。

 我见与识

  经中又有以萨迦耶见──即身见,我见为生死根本。我见为无明的内容之一。无明即不明,但不止于无所明,是有碍于智慧的迷蒙。无明属于知,是与正智相反的知。从所知的不正说,即邪见,我见等。『杂含』(卷一二‧二九八经)解释无明说:「不知前际,不知后际,不知前后际;不知于内,不知于外,不知内外;不知业,不知报,不知业报;不知佛,不知法,不知僧;不知苦,不知集,不知灭,不知道;不知因,不知因所起法;不知善不善,有罪无罪,习不习,若劣若胜,染污清净;分别缘起皆悉不知」。这是从有情的缘起而论[P81]到一切的无知。但无知中最根本的,即为不能理解缘起的法性──无常性、无我性、寂灭性。从不知无常说,即常见、断见;从不知无我说,即我见、我所见;从不知寂灭说,即有见、无见。其中,我见为无明迷蒙于有情自体的特征。且以人类来说:自我的认识,含有非常的谬误。有情念念生灭,自少到老,却常是直觉自己为没有变化的。就是意味到变化,也似乎仅是形式的而非内在的。有情展转相依,却常是直觉自己为独存的,与自然、社会无关。有情为和合相续的假我,却常是直觉自己为实在的。由此而作为理论的说明,即会产生各式各样的我见,如上面所说的三见,即是「分别」所生的。佛法以有情为本,所以无明虽遍于一切而起迷蒙,大乘学者虽为此而广观一切法无我,一切法空,而解脱生死的真慧,还要在反观自身,从离我我所见中去完成。

  又有以识为生死本的,此识为「有取识」,是执取有情身心为自体的,取即爱的扩展。四谛为佛的根本教义,说生死苦因的集谛为爱。舍利弗为摩词拘絺罗说:「非黑牛系白牛,亦非白牛系黑牛,然于中间,若轭若系鞅者,是彼系缚。[P82]如是……非眼系色,非色系眼,乃至非意系法,非法系意,中间欲贪,是其系也」(杂含卷九.二五0经)。这说明了自己──六处与环境间的系缚,即由于爱;「欲贪」即爱的内容之一。爱为系缚的根本,也即现生、未来一切苦迫不自在的主因。如五蕴为身心苦聚,经说「五蕴炽盛苦」,此炽然大苦的五蕴,不但是五蕴,而是「五取蕴」。所以身心本非系缚,本不因生死而成为苦迫,问题即在于爱。爱的含义极深,如胶漆一样粘连而不易摆脱的。虽以对象种种不同,而有种种形态的爱染,但主要为对于自己──身心自体的染着。爱又不仅为粘缚,而且是热烈的,迫切的,紧张的,所以称为「渴爱」、「欲爱」等。从染爱自体说,即生存意欲的根源;有此,所以称为有情。有情爱或情识,是这样的情爱。由此而紧紧的把握、追求,即名为取。这样的「有取识」,约执取名色自体而说为生死本,即等于爱为系缚的说明。[P83]

第二节情爱的活动形态

 恋旧与趋新

  有情的系缚不自在,以情爱为他的特性。如能静心的省察,不难深切的体味出来。有情的爱着,必然表现于时间中。一切存在,必现为时间相;时间有前后两端,依前后两端而安立现在。经中说:「于过去诸行不顾念,未来诸行不生欣乐,于现在诸行不生染着」(杂含卷二九‧八0五经)。有情由于情爱的特性,所以对过去,总是恋恋不舍,随时执着。此顾恋过去,不是一般的记忆,而是恋恋不舍,难以放下的。对未来,却另是一样,即时时向前追求,总觉得未来是怎样的好;总是不满于固有而要求新的,并且是无限的欲求。一面回恋过去的旧,一面又拚命追求未来的新,这二者是一大矛盾。不承受过去,不能创开未来;要开拓未来,又必然要超越过去。有情老是在这恋恋不舍的顾念,跃跃欲试的前进中。过去本有许多值不得留恋的,但有情每故意忘却,常怀念旧有的喜乐光荣,总觉得过去值得留恋。对于前途,虽不一定就是光明,光明也逃不[P84]了消逝的命运;但又觉得是好的,有希望的。这是有情的必然倾向,谁也不能否认。在此过未中间的现在,要离不离的染着,即紧紧的抱着不放。过去是幻灭了,未来还在梦中,现在就是这样的瞥尔过去。爱染不舍,到底什么是自己?什么是自己所有?由于情爱恋着于无常流变的现实,顾此执彼,所以构成大矛盾。如对于现社会,有的偏重进取,有的偏重保守。偏重进取的,不满意固有,憧憬于前途的光明。偏重保守的,以为社会进步,必须保有旧有的成就,在安定的秩序中前进。混乱的前进变革,不一定是光明的。两者各有所见,但由偏重于一边而住着,在经济或政治上,就发生冲突的现象而争论不已。其实,这些矛盾冲突,可说是情爱的特性,为有情不能契合无常流变的事实,恋着过去或欣求未来所引起的困恼。不过,情爱表现于时间的活动中,虽顾恋过去,欣求未来,染着现在,而由于时间的必然倾向,多少侧重于未来的无限欲求。爱在三世漩流的活动中,一直向前奔放,所以经中有时特重于从现在到未来,如「四爱」所说。

 逐物与离世

  情爱的活动,又必然是自我的活跃于环境中。有人说:人类的[P85]一切爱,都是以男女间的性爱为根本。爱儿女、父母、爱朋友等,不过是性爱的另一姿态。然以佛法说,这是不尽然的。有情是可以没有性欲的。如欲界以上;即如一类下等动物,也仅依自体的分裂而繁殖。所以论到情爱的根本,应为「自体爱」。自体爱,是对于色心和合的有情自体,自觉或不自觉的爱着他,即深潜的生存意欲。自体爱又名我爱;这不独人类如此,即最低级的有情也有。有了我,我是「主宰」,即自由支配者,所以我爱的活动,又必然爱着于境界,即我所爱。对于与自我关涉而从属于自我的欲求贪着──我所爱,或称之为「境界爱」。境界爱与自体爱,严密的说,有此必有彼,相对的分别为二(我与我所也如此),是相依共存的。有情存在于时间中,故发现为过现未的三世爱染;自体爱与境界爱,可说为有情的存在于空间中。爱着有情自体,而自体必有相对的环境,所以即以自我爱为中心而不断向外扩展。如灯以炷焰为中心,向外放射光明,使一切外物笼罩于光明中一样。有情爱着自体,于是对关联自体的环境也爱着。[P86]如在家庭中,即认为我的家庭而乐着;我的身体,我的衣物,我的事业,我的朋友,我的国家,我的名誉,我的意见等爱着,也是境界爱。有我即有我所,这本为缘起依存的现实。由于情爱的爱着,想自主,想宰他,想使与自我有关的一切从属于我。然而自我的自由,要在我所的无限扩大中实现;不知我所关涉的愈多,自我所受的牵制愈甚。想占有外界以完成自我,结果反成为外界的奴隶。或者由于痛感我所的拘缚,想离弃我所而得自在。那知没有我所,我即成为毫无内容的幻想,从何能得自由?从爱染出发,不能理解物我、自他、心境的缘起性,不能契合缘起事相,偏于自我或偏于外境,造成极端的神秘离世,与庸俗徇物。不过这二者中,自体爱是更强的。在某种情形下,可以放弃外在的一切,力求自我的存在。有故事说:一位商人入海去采宝,遇到风浪,船与宝都丢了,仅剩他一无所有的个人。别人替他可惜,他却庆辛的说:「幸得大宝未失」──人还没有淹死,这是自我爱的强烈表现。进一步,在某种情形下,只要生命不断,甚至连手足耳目都可以牺牲。就是「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也是觉得这是更于自[P87]我意义的。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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