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概论 印顺法师 著 第一章 法与法的创觉者与及奉行者 第一节 法 文义法 从佛法流行人间说,佛陀与僧伽是比法更具体的,更切实的。但佛陀是法的创觉者,僧伽是奉行佛法的大众,这都是法的实证者,不能离法而存在,所以法是佛法的核心所在。那末,法是什么?在圣典中,法字的使用范围很广,如把不同的内容,条理而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三类:一、文义法;二、意境法;三、(学佛者所)归依(的)法。 释尊说法,重在声名句文的语言,书写的文字,以后才发达使用起来。语言与文字,可以合为一类。因为语文虽有音声与形色的差别,而同是表诠法义的符号,可以传达人类(一分众生也有)的思想与情感。如手指的指月,虽不能直接的显示月体,却能间接的表示他,使我们因指而得月。由于语言文字能表达佛法 [P6] ,所以也就称语文为法;但这是限于表诠佛法的。如佛灭初夏,王舍城的五百结集,就称为「集法藏」。然此能诠的语文法,有广狭二类:一、凡是表诠佛法的语文,都可以称为法,这是广义的。二、因佛法有教授与教诫二类,在教化的传布中,佛法就自然地演化为「法」与「毗奈耶」二类。等到结集时,结集者就结集为「法藏」与「毗奈耶藏」。与毗奈藏耶相对的法藏,那就局限于经藏了。 意境法 『成唯识论』说:「法谓轨持」。轨持的意义是:「轨生他解,任持自性」。这是说:凡有他特有的性相,能引发一定的认识,就名为法,这是心识所知的境界,在这意境法中,也有两类:一、「别法处」:佛约六根引发六识而取境来说,所知境也分为六。其中,前五识所觉了分别的,是色、声、香、味、触。意识所了知的,是受、想、行三者──法。受是感情的,想是认识的,行是意志的。这三者是意识内省所知的心态,是内心活动的方式。这只有意识才能明了分别,是意识所不共了别的,所以名为别法。二、「一切法」:意识,不但了知受、想、行──别法,眼等所知的色等,也是意识所能了知的;所知的── [P7] 就是能知也可以成为所知的一切,都是意识所了知的,都是轨生他解,任持自性的,所以泛称为「一切法」。 归依法 法,是学佛者所归依的。约归依法说,不离文义法,又不可着在文义法,因为文义只是佛法流传中的遗痕,也不可落在意境法,因为这是一切的一切,善恶、邪正都是法,不能显出佛法的真义何在。学者所归依的法,可分为三类:一、真谛法;二、中道法;三、解脱法。其中根本又中心的,是中道的德行,是善。释尊说:「邪见非法,正见是法,乃至邪定非法,正定是法」(杂含卷二八.七八二经)。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勤、正念、正定──八正道,为中道法的主要内容。当释尊初转*轮时,一开口就说:「莫求欲乐,极下贱业为凡夫行,是说一边;亦莫求自身苦行,至苦非圣行无义相应者,是说二边。……离此二边,则有中道」(中含拘楼瘦无诤经)。这中道,就是八正道。到释尊入灭的时候,又对阿难说:「自归依,归依于法,勿他归依」(长含游行经)。意思说:弟子们应自己去依法而行。所依的法,经上接着说:「依四念处 [P8] 行」;四念处就是八正道中正念的内容,这可见法是中道的德行了,法既然是道德的善行,那不善的就称为非法。释尊的『!3喻经』说:「法尚应舍,何况非法」,正是这个意思。中道──正道的德行,为什么称为法?法的定义是轨持,轨是轨律、轨范,持是不变、不失;不变的轨律,即是常道。八正道,不但合乎道德的常道,而且就是「古仙人道」,有永久性、普遍性,是向上、向解脱的德行的常道。这不妨再看得远些:在印度古代文明的吠陀中,「利陀」一词,泛指一切轨律。到后来,轨律的思想分化了,凡是良善的俗习,道德的行为,具体或抽象的轨律,改称为达磨──法,而利陀却被专用在事相的仪式上。佛世前后,婆罗门教制成「法经」,又有许多综合的「法论」,都论到四姓的义务,社会的法规,日常生活的规定。印度人心目中的达磨,除了真理以外,本注重合理的行为。如传说中轮王的正法化世,也就是德化的政治。释尊所说的法,内容自然更精确、更深广,但根本的精神,仍在中道的德行。中道的德行,是达磨的第一义。 中道行,是身心的躬行实践,是向上的正行。在向上的善行中,有正确的知 [P9] 见,有到达的目的。向上向解脱的正行,到达无上究竟解脱的实现;这实现的究竟目的──解脱,也称为法。经中称他为无上法,究竟法,也称为胜义法。如『俱舍论』(卷一)说:「若胜义法,唯是涅槃」。这是触证的解脱法,如从火宅中出来,享受大自然的清凉,所以说如「露地而坐」。释尊初成佛时的受用法乐,就是现证解脱法的榜样。说到正确的知见,这不但正知现象的此间,所达到的彼岸,也知道从此到彼的中道。这不但认识而已,是知道他确实如此,知道这是不变的真理。这是说「缘起」:知道生死众苦是依因而集起的;惟有苦集(起)的灭,才能得到众苦的寂灭,这非八正道不可。这样的如实知,也就是知四真谛法:「苦真实是苦,集真实是集,灭真实是灭,道真实是道」。这四谛也称为法;如初见真谛,经上称为「知法入法」;「不复见我,唯见正法」;「于法得无所畏」。能见真谛的智慧,称为「得法眼净」。释尊的「初转*轮」,就是开示四谛法。 这三类归依法中,正知解脱、中道,与变动苦迫的世间,是真实;中道的善 [P10] 行;触证的解脱是净妙。真实、善行、净妙,贯彻在中道的德行中。八正道的最初是正见,正见能觉了真谛法。知是行的触角,是行的一端,在正行中,知才能深刻与如实。离了中道的正行,没有正知。所以佛法的正见真谛,近于哲学而与世间的哲学不同。同时,八正道的最后是正定,是寂然不动而能体证解脱的。这正定的体证解脱,从中道的德行中来,所以近于宗教的神秘经验,而与神教者的定境、幻境不同。也就因此,中道行者有崇高的理智,有无上解脱的自由,虽说是道德的善,也与世间的道德不同。中道统一了真谛与解脱,显出释尊正觉的达磨的全貌。 [P11] |------| ┌───┐ ┌───|正 见| ───────────┤真 谛│ │ |------| └───┘ │ |正 志| / │ |------| / │ |正 业| / │ |------| / ┌───┐ │ |正 语| / │中 道├──┤ |------| X └───┘ │ |正 命| / │ |------| / │ |正 勤| / │ |------| / │ |正 念| / │ |------| / ┌───┐ └───|正 定| ───────────┤解 脱│ |------| └───┘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