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应不应该贪美女之色(4)

壬二、(贪爱女色不能随自主宰): 问曰:虽然在追逐与女人相会的过程中有许多苦受,及求不得的痛苦,但是,如果自己得到了女人,可以恒时摄持为己有,而依之享受安乐,因此追求女人摄持女人很有必要。 如汝常爱重


壬二、(贪爱女色不能随自主宰):
问曰:虽然在追逐与女人相会的过程中有许多苦受,及求不得的痛苦,但是,如果自己得到了女人,可以恒时摄持为己有,而依之享受安乐,因此追求女人摄持女人很有必要。
如汝常爱重,不能常与合,
属我非他有,此摄持何为。

如果你能恒常爱重女人,也不可能常时与她享受交合的快乐;因此执着女人属我所有,非他人所有,这种摄持女人为己有,又有什么作用呢?

贪爱女色追逐欲乐享受,并非可以象凡夫的贪心想像那样,可以随自己主宰而随时获得安乐,因此即使得到了女人,也没有必要摄持为己有而执着不舍,徒增自己的烦恼痛苦。一个男人如果得到了所贪爱女人,虽然他白天晚上非常爱重于她,想依之获得所谓的安乐,然而他不可能与之恒常交合作乐,这是凡夫众生的能力所决定的。受用女人,很长时间才会偶尔有,而大部分时间,这个女人对他没有什么安乐可言。因此,如果将女人执为己有,时时摄持看护,甚至别人看一眼也不高兴,这种作法又有什么用呢?自己不能依之受用获得快乐,反而因她时时操心、忧虑、嫉妒、嗔恨等,不断感受痛苦。月称菩萨评价这种人说:"若自不享用,而执为自有,岂非愚者行。"自己不能享用感受安乐,却贪执为自有不舍,只会为自己带来痛苦,如是无义的增舔自苦,难道不是愚者的行为吗?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婆罗门,自己患有胃病消化不良,而他家中囤积了许多美味的食品,但他一直贪执为自己所有,舍不得给别人吃,于是成天看着这些食品,而唉声叹气地自增苦恼。贪爱女色者恒时摄护女人,其行为与此愚昧的婆罗门,实是无有差别。在大疏中有譬喻说,以前有一好色的国王,从民间搜集了大量美女,纳为嫔妃。但是,国王的贪欲能力毕竟与限,众多年轻的女人一直被关在后宫,连男人的面都见不到,非常苦闷。后来有一名比丘,到了王宫,了知众嫔妃的痛苦,便问:"国王,你征集如此多的女人,自己一一受用吗?"国王回答:"我受用不了。"比丘便以佛法开示国王,使他醒悟到以嫉妒贪欲,将这些女人摄为己有,不但无益,反而徒增苦恼恶业,于是将众多女人放回民间,恢复她们的自由,也减少了自己的苦恼。同样,我们每个凡夫的贪欲心"国王",将众多贪欲分别念的"美女"与外境的女人摄持不舍,这种做法与譬喻中的国王毫无差别。自己应当善知识的教导,将这些一一舍弃,以断尽自己的苦恼。藏地也有一个譬喻,说往昔有一对夫妇,那位妇人很不守本份,经常与其他男人做非法行,丈夫知道后便斥责她,可是那位妇人与他辩论说:"你要受用欲乐的时候,我也没有不满足你,除此之外,你还要我干什么呢?你没有能力时,我与别人作乐,都是为了欲乐,你难道不应该高兴吗?你这样嫉妒吝啬,又有什么用呢?"贪着女色者,当知依女人的欲乐不能随自己主宰,贪爱女人的痛苦,本来就够严重了,如果还要执女人为己有,如无牙老狗守护骨头一样,摄持不舍,只能增添痛苦而已。所以有智者,应追求真正的解脱安乐,将一切增添自苦的污秽欲乐贪执顿然抛弃。

壬三、(若贪为乐即不应依女人):
问曰:虽然无法常时受用女色,但是世人常说,贪欲即是安乐,无有女人则得不到快乐,所以为保持安乐应贪爱女人。

若贪即是乐,妇女应无用,
未曾见有说,乐是所弃舍。

如果贪欲就是快乐,那么妇女应成无用,因女人是暂时平息贪欲的方便,但未曾见过世人说:安乐是应该弃舍的。

有些愚痴颠倒者认为,对女色贪欲即是世间最大的快乐,为此自己理所当然地要贪爱受用女人。然而分析他们的说法,其实是自相矛盾。如果贪欲即是安乐,那即不应受用女人,为什么呢?因为有贪欲即有安乐,那还需要女人干什么呢?你们认为贪欲与安乐是一体,那么凡夫众生皆有贪欲,以此不再需要依异性就自然有了欲乐。再说,如果贪欲即安乐,那么追求欲乐的男人,不应受用女人,因为若受用女人,男人的贪欲当时即会得到满足而平息。贪欲被摧毁平息,也即安乐被摧毁,按世人的观点,这种作法显然是不应理的。世人从来没有说过"安乐应该舍弃",而你们又说应该受用女人,那岂不是已与此相矛盾吗?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人身体发烧,又特别饥饿,他在昏暗中到了另外一个人的家里,看见了一缸水,一缸白粉面,他想这肯定是很好的除饥美食,便将水与粉面和在一起,饱餐了一顿。结果他的饥饿平息了,但高烧也开始退了,他想:"啊,这肯定有问题,灰土是退烧的,难道我吃的是灰土?"仔细检查,果然是灰土,不是面粉,于是内心生起了很大的厌悔,后来看见饮食,自己一点兴趣也没有。这个譬喻,大疏中没有对应阐述其喻义,字句也难懂。然大致对应颂意,可理解发高烧且饥饿的求食品者,喻世间有强烈贪欲热恼的贪爱欲乐者;求受用食品之乐者,因昏暗将非食品执为食品而受用,结果摧坏了后来的受用食品之意念;同样追求安乐者,因痴暗将非安乐的女人执为安乐而受用,结果摧坏了求安乐之贪欲。因此,有智者应了知,女人并非真正的安乐因,若想求得真正的安乐而依女人,那是愚者的行为。

壬四、(与女人相合之乐因非唯女人):
问曰:不管怎么说,与女人相合即可得到安乐,所以女人是安乐之因,作为求世间安乐者,理应贪爱女人。
虽与妇相合,乐从余缘生,
非愚孰妄执,唯妇为乐因。

虽然与妇人相合会有乐受,但这些乐受是从其余因缘生起,若不是愚者,谁还会迷妄地执计,只有妇人为唯一的乐因呢?

世人共谓与女人相合,即有安乐生起,以此而认为女人是唯一的乐因,应该贪爱。然而这只是不明事理的愚痴妄计,事实上与女人交合中所得到的乐受,其生起之因并非是女人,而是心相续中的贪欲习气与非理作意。女人只是此中无足轻重的一个助缘,如果没有非理作意的主因,则绝不会有这种迷乱的乐受生起。从推理上言,如果没有非理作意贪欲习气,那么对本来不净的女身,本来无实的虚幻感受等等,又怎么会有颠倒贪执呢?实际上观察,如修成了不净观的行者,即使接触女人,也只会有厌恶苦受,而不会有乐受。大疏中说有些持戒圆满清净者,恒时摄心不散,虽然有女人与他相合,而他并无乐受。在律藏中,也记载着一些类似的公案,如未生怨王对阿罗汉莲花色比丘尼施以强暴不净行,而莲花色比丘尼当时非常痛苦,并无乐受,以此佛说她未失悔根本戒等。如上以比量现量观察,完全可以了知,非理作意与贪欲习气才是生起不净行乐受的主因。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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