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感应篇新证 第六章 诸恶 27

太上感应篇新证,第六章诸恶27

正文:自罪引(74)

译文:有的人自己造了罪恶,不但不承认,反而把罪责推给别人,并且要牵出许多无辜的人一起受责罚,以此脱卸自己的责任。

分析

推过揽功,是现代社会的一种现象,在政界表现更为突出。有的官员做了错事,被揭露出来以后,不但没有改过的迹象,他还有本事在电视镜头前销毁证据,甚至将罪责嫁祸给别人,自己来个贼喊捉贼。我们现在是法制社会,纸终归是包不住火的,即使暂时蒙混过去了,最终真相还会大白于天下,即使有“通天”本事逃过法律制裁,最终也逃不过因果报应的制裁。

事例一

新华社2005年报道:河南省周口市的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多名民警,仅仅因为熟人的委托和一顿酒饭,就栽赃陷害无辜的群众,将其带到派出所轮番殴打,而后又将其从楼上扔下,伪造成跳楼自杀的假象。在有关部门的关注下,目前,造成这一恶性案件的六人被周口市人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检察机关查明,2004年9月20日上午,受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吕留生之托,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副所长冷飞、民警孟军伟等人将曾与吕留生家人发生过口角的周口市纱厂下岗职工李胜利带至派出所。中午接受吕留生的宴请后,冷飞、李立田、孟军伟、张伞、许磊、王海宇等人与吕留生一起回到派出所,用衣服蒙住李胜利的头,对他进行轮番殴打。为了不让李胜利喊叫,李立田等人还脱下李的一只袜子堵住其嘴。

当李胜利被打昏迷后,李立田、吕留生又提议把李胜利从楼上扔下去灭口。此后,吕留生、李立田、孟军伟、张伞、许磊等人将李胜利抬至三楼女厕所,将其扔至楼下,当日18时许,李胜利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情发生后,针对有关部门认为李胜利系跳楼自杀死亡的说法,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派出得力人员组成专案组,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辗转数千公里,经过艰难的调查取证,终于查清了李胜利“跳楼”的真相。

目前,周口市七一路派出所原副所长冷飞、民警李立田、孟军伟、张伞、许磊、王海宇等六人因涉嫌刑讯逼供,已被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吕留生、冷飞、李立田等三人因涉嫌故意杀人和滥用职权,已经被起诉至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事例二

2006年12月25日晚上,37岁的外来务工人员张亚民在宿舍内喝酒,酒后,张竟动起了强奸的歪脑子,“铆牢”了对面宿舍内的单身女同事阿玉。他拿了一把长20厘米的水果刀,用肩膀使劲撞开门,打开电灯走到阿玉的床前。已经睡觉的阿玉被惊醒,见状空手去夺刀时受伤。为稳住张恶民,阿玉要求包伤口,张以为阿玉已经就范,拿过一条毛巾给她,顺手把刀放在凳子上,脱起了衣服。阿玉抓住机会拿起张亚民的刀对准张的肚子就是一刀,然后往外跑。但张堵住了门,阿玉用刀来回乱砍,被张亚民夺去。受伤后张觉得无脸见人,自己捅了自己一刀,然后逃离现场,跑到附近的公路后,打110报警,说自己被抢劫。民警将他送进了医院,这时阿玉也报警,经审讯,张亚民见瞒不过去,交待了犯罪经过。

再析

须知苦乐决定唯一由善恶业感召,自己造了恶业,本身就已经为自己种下了将来受苦报的恶果了。又由于发心恶毒,畜意将罪责推给别人,这不但是罪上加罪,还会由意乐、对境等因素,迅速地将恶果增长广大,将来所受的果报,必将比现在自己加诸于人的大百倍、千倍。

事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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