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Kamma—n5yama--业次第。行为因果秩序,即善恶之行产生相应的善恶业。 正如水流其平面,同样的,一旦机缘成熟,如是业决定生如是果,但它不是以报答,或惩罚的形式出现,而是在它们中间有一种内在的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如同太阳和月亮各行其道,自然而又必然。这就是业的果报原则。 在业业相聚的本身,也有连续相接的原则。 丰富的经历,多样的个性,知识的积累等都不可磨灭地在去旧存新的意识中留下烙印。所有这些经历和性格在生生世世中迁移不息。或许由于时间的关系,正如在儿童时代一样,它们也许会被遗忘。神童或有特异功能的孩子没有受到启蒙教育之前就能言说多种不同的语言,这些是业力相续原则上值得重视的例证。 4.Dhamma--niyama--法次第。法规,即菩萨最后一生中诞生时的自然现象,万有引力,以及其它同样的自然法规,善美的原因等,这些也许能放在这一类中。 5.Citta--niyama--意识或精神次第,即意识思惟过程、意识的形成、心念的力,包括心的感应、心的超越、往事的忆想、心的预感、神奇的听力和超人的视力,他心通等现代科学无法解释的心智方面的现象。 每一思想或心理现象都可以用此包罗万象的五种次第或运作方式来加以说明。此五种次第本身就是一种规律。业力之说只是这其中的一种,同其它自然规律一样,它们无须有制定规律者。 在此五种次第中。有机物质次第,无机物质次第,以及自然规律的次第多多少少有一点机械的形式,虽然它们也可能被人类的天才创造力和心力驾驭。例如,火焰一般都燃烧,至冷则结冰,但是,有人平安无恙地在烈火上行走,或赤身裸体地在喜玛拉雅山的冰天雪地里参禅打坐。 园艺家用鲜花和水果创造出不可思议的奇迹。瑜伽师腾云驾雾。心理规律也同样是机械的。但是,佛教的修习目的在于以正确的见解和纯洁的意念把握住自心。业力的规律相当程度上说也是自行其事,当业的力量极其强大时,人对其必然结果也只能束手无策,即使他想加以改变。但是,此正确的知见和善美的意念在很大程度上能成就和规化未来。持续不断的善业能消除化解恶业的果报。 业的规律当然是相当错综复杂,只有佛陀才能圆满地明白其运作。佛教的最终目的就在于彻底地消除业的存在。 佛陀在《增支部》中说,业的果报(kamma--vipaka)为四不可思议之一。 业是什么: 业在巴利语,原意为行为或造作。一切身口意所造作的有意念的活动统统称之为业。它包罗了“思想、语言和行为”中的方方面面。一般来说,一切善恶活动构造了业的全部。但是从最高意义上讲。业是所有善恶意念活动的总称,非自觉,无作意,缺意念的行为,虽也可被称为动作,但不构造成为业,因为,决定业的至关重要因素意念没有参与其中。 佛说:“诸比丘,我说行(cetana)为业。众生通过意念,由身口意作业。” 除了佛陀和阿罗汉以外,所有众生的一切有意念的行为皆称作为业。佛陀和诸阿罗汉不列在其中,这是因为他们已从善恶之中得到解脱,根除了业的根源。即无明和贪欲。《宝积经》说:“被断除的是他们的(再生)种子。自私之欲不再生长”。但这并不是说佛陀和阿罗汉是消极无为,他们为了一切有情众生的福祉和快乐不知疲倦地积极行化。他们的行为,在一般众生的眼里被认为完善尽美,但就它们本身而言缺乏再生的功能。他们如实了知事物的本质,最终砸碎了世俗规律的枷锁,因果的锁链。 有些宗教把不平等现象归结为业,但是它们不同于佛教,而把无意念的行为也看成是业。 根据这些宗教,无意地害死其母是为十恶不赦之罪,无意犯有杀戮,或以某种方式伤害了有情众生,也是罪不容免,如同一人触火即被烧伤一样。 “但是,这将会是显而易见的荒唐之谈,胎儿和母亲将会因为使各自对方痛苦不安而有罪过……另外,以火来说明远不是一个令人满意的举例:如果一人使他人行凶作恶,他自己将不会有罪,原因是,如果我们以其它物作为媒介而触及火苗,我们将不会被烧伤。另外,无意的罪恶将比有意的罪恶更加深重:人们无意碰到发烫的电器好象要比知道自己要被烫伤承受更大的痛苦。 在业的运作之中,最为重要的特点就是心。“当我们经历一特别时刻,我们的一切言行都会有心或识的色彩。当我们心猿意马时,身口意都会放荡不羁;当我们制心一念时,身口意也得以制约。” “诸法心先导,心主心造作,若以染污心,或语或行业,是则苦随彼,如轮随马足。” “诸法心先导,心主心造作,若以清净心,或语或行业,是则乐随从,如影不离形。” 无形的心造作一切业力行为。 业不一定是指过去的行为,它包含了过去和现在的行为。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是我们过去的结果,我们的未来又将是我们现在的结果;从另外一种意义上讲,这一点应得到补充:我们的现在不完全是我们过去的结果,我们的未来又不会绝对无误的是我们现在的结果。毫无疑问,现在是过去的延续,又是孕育未来的父母。但是,现在不总是过去或未来的索引。业的运作是如此的盘根错结。例如,今天的罪犯也许是明天的圣人,昨天的行善之人也许会成为今天的邪恶者。 当一位母亲对自己的孩子说:“做一个好孩子,你将得到快乐,我们就会喜欢你。但是,如果你不听话,你将得不到快乐,而我们也不会喜欢你了。”这时,她教育孩子的也正是业的思想。 同类相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就是业的规律。 简而言之,业是伦理领域中的因果规律,或正如西方人所说的“作用影响”。 业与果 kamma指行为;vipaka为果或结果,是业的相应行为。正如万物皆有影随形,一切有意念的行为肯定有其效应的结果相随。业好比是具有潜在力的种子,树上结出来的果实为果(报)。业有善恶之分,果报亦然。业为心力,果也是如此。根据业种子的性质,而有快乐喜悦,痛苦忧恼之感受。如此,于有益身心的物质环境相并行之法,如富裕、健康、长寿等名为善报(anisamsa)。 当相行的物质环境不顺时,它们就叫做恶报(adinava),以贫穷、丑恶、疾病、短命等形式出现。 kamma--意为世间意识的善恶形式,vipaka为世间意识之结果。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