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力本质转贴(2)

若有众生惯以拳头、瓦块、棍棒、刀剑伤害他人,再获人生时,百病缠身,此乃损伤之报。 若有众生无害人之习,再获人生时即得享受健康之乐,此乃无害之报。 若有众生暴燥易怒,常被微不足道之言激怒而大发雷霞,嗔恚


  若有众生惯以拳头、瓦块、棍棒、刀剑伤害他人,再获人生时,百病缠身,此乃损伤之报。

  若有众生无害人之习,再获人生时即得享受健康之乐,此乃无害之报。

  若有众生暴燥易怒,常被微不足道之言激怒而大发雷霞,嗔恚怨恨,再获人生时,面目狰狞,此乃易怒之报。

  若有众生不燥不怒,不为阵阵诋毁声恼怒,无恶意怨恨,再获人生时,相貌庄严,此乃慈爱之报。

  若有众生嫉妒成性,看不惯他人的成功、荣誉和受到的尊敬,深藏嫉恨于心,再获人生时,身体虚弱,此乃嫉妒之报。

  若有众生心胸豁达,不嫉妒他人的获取,随喜他人所受的尊敬和荣誉,无嫉妒之心,再获人生时,精力充沛,身强体壮,此乃无嫉妒之报。

  若有众生不善行布施,再获人生时,穷困潦倒,此乃贪婪之报。

  若有众生乐善布施,再获人生时,即得家富盈满,此乃好施之报。

  若有众生顽固不化,骄傲自大,不敬应敬之人,再获人生时,生于低贱之家,此乃其恭高我慢,无恭敬心之报。

  若有众生恒顺众生,谦虚待人,尊敬应敬之人,再获人生时,生于高贵之家,此乃谦虚恭敬之报。

  若有众生不亲善知识和善德之人,不求知何为善恶、对错,应修非修,应做非做,何为自利自毁之事,再获人生时,愚昧无知,此乃不善求好学之报。

  至于这些行为及其行为果报的相应性,读者也许会对格姆博士的以下这段短文产生兴趣。

  “所有这些皆一展无余地显现了一种亲和规律,死人在临终一瞬间,这种亲和规律作为一调节系统,攫取一种新的茵体。任何一个丧失慈悲,残杀人类和牲畜之人,其内心深处附有减短生命的趋向习惯,他以缩短其他有情生命为满足,甚至从中得到快乐。短暂生命的菌体具有同一性,在其生命终结后,在获取另一菌体之时,就是这同一性给自己带来伤害。同样的,此菌体自身带有一种演化而成为残破不全之形的能力,在那些乐于残忍对待和毁坏伤害其它有倩之人身上寻找到一种亲和体。

  “相貌丑陋之人自身就带有丑陋之形及其各种菌体的亲和体。正如发怒时的特征使一个人的脸部丑陋不堪。

  “一个嫉妒成性,吝惜傲慢之人,他的身上带有不愿向他人布施,轻看小瞧他人的习性。因此,注定要进化为贫穷,堕落至困境的菌体,二者之间具有亲和性。

  “当然,正由于以上原因,性别的改变才成为可能。”

  《长部》第二十一经中说,乔皮诃原是释迦族的一个女儿,死后升天,而名乔皮克,因为她生有厌恶女性之想,而在自己心中发展了男性之想。

  当然啦,我们出生时带有遗传的性格,与此同时,我们本具一种科学无能为力的内在功能力量。我们来自于父母,是他们精卵细胞和合而构成了所谓的人身的核心部分。这种核心部分处于一种潜伏状态,一直到具有潜在发育能力的组合体得到产生胚胎时所必须的业力的作用。因此,业的力量是有情在怀孕时必不可少的因素。

  累世而成的业力之流承接前一生所有经历,在肉体和心智性格的构造方面,它有时要比父母的遗传细胞起着更大的作用。

  佛陀同其他人一样,有他父母再生细胞和基因的遗传,但是,在其源远流长,荣耀显赫的祖祖辈辈中,没有一个能与他的相貌、道德、智慧相提并论者。佛陀自己曾说过,他不是王族世家的后裔,而是属于高尚的佛陀家族。他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圣人,他用自己的业力造就了自己的不可思议。

  根据《三十二相经》,佛陀相貌庄严,具足三十二伟人相,这是他过去无数的功德果报。此经有条有理地解说了他获得如此相貌的功德因缘。

  由此独特的事例,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业力的流势不但可以影响我们的肉体器官,而且也能使我们父母细胞和基因的潜在力产生不了任何作用。因此,佛陀说:“我们为各自众业的继承者”,此语寓意深远、奥妙无穷。

  至于这些变化莫测的问题,《殊胜论》写道:

  “依不同的业力,有情众生出生高低、贵贱、苦乐不等;不同的业力。有情个人的丑美,身材的高低,相貌的英俊和畸形不等;不同的业力,有情众生世事的得失、善恶、毁誉和苦乐不等。

  依业世界转,依业众生住,依业有情缚,如辐附车轮。

  依业得荣誉,依业被束缚,依业而毁损,依业而为虐。

  晓知业生诸因果,伺言世间本无业。”

  因此,从佛教的立场出发,我们现在的精神、道德、智力、脾性的不同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们自己过去、现在的行为及其习气所致。

  非一切依业

  业力是产生形形色色不等的主要原因。虽然佛教把这些不等差异归结于业的运作规律,但是,并不主张所有一切皆为业的作用。业力之说固然极为重要,但是,它只不过是佛教哲学所阐述的二十四种因缘(paccaya)之一。

  佛陀驳斥了‘一切苦乐无记之受皆由前业所定’的错误观点,他说:

  “若如此,因前业,人们将行凶、偷盗、邪淫、妄语、谤语、绮语,贪、嗔、邪见,那么,把前业作为根本因素,他们既没有希望,也没有能力,更没有必要奉行或戒除这等事情。”

  这段至关重要的经文反驳了一切物质现象和思想皆来源于过去业力的学说。如果说,我们现在的生命完全由过去行为所造作或控制,那么,业的学说就与宿命论,前生注定论,或命中注定论等同无异了。一个人将没有自由来造就自己的现在和未来。果真如此,意识的自由将会成为一种荒谬之谈,生命象一台彻头彻尾的机械器具。我们是由操纵、主宰我们命运的万能上帝所创造,或者说,我们是由不可抗拒的业力构造,它独立运作,不受我们任何自由行为影响。它注定了我们的命运,掌管我们的生命过程。从根本上说,这两种学说是一模一样的,所不同的仅是上帝和业两个用词的不同,一方可轻而易举地被另一方所代替。因为这两种力量的最终运作方法都是相等的。

  这是宿命论说,不是佛教的业力学。

  五次第运作规律

  根据佛教,在物质和精神领域,有五种秩序和运作方法(nlyamas)。

  1.Utu--niyama--季节次第。无机物质的秩序,即风雨的季节现象,有规律的季节先后秩序,季节性变化等,刮风下雨的原因,热量的特性等,都归纳到这一类中。

  2.Bija--niyama--种子次第。茵体或种子次第(有机物质秩序),稻种生稻谷,甜味由柑和蜜,以及其它一些水果的特别成份而来。细胞和基因的科学理论以及双胞胎相貌相似也许能归类在此。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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