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佛行仪—学佛基础(3)

常见近俗小庵之僧侣,于自身则庄严不已,于佛像则斑剥难堪。佛殿尘高尺寸,挂像俗云功德随处搁置,狼籍不堪见闻。斯之现象,即袈裟下失却人身者之所为。望诸来哲,各宜勉旃。 晓夕应恒常念诵,不得间歇。佛前香灯须

常见近俗小庵之僧侣,于自身则庄严不已,于佛像则斑剥难堪。佛殿尘高尺寸,挂像俗云功德随处搁置,狼籍不堪见闻。斯之现象,即袈裟下失却人身者之所为。望诸来哲,各宜勉旃。

晓夕应恒常念诵,不得间歇。佛前香灯须鲜明,不得间断。款待宾客须有礼,不得憍谄。训徒有时,不得怒骂。不得畜养鸡鸭猪猫。不得藏刀槍、铳炮、钩网等一切害物伤慈之具。不得寄住女流尼庵反是。不得逢人募化。不得作应赴法事,若真善信家,万不得已则往。否则,除自来庵中,然亦不得以为常业。憍谄:骄慢。谄:同「慆」。

凡雇工匠,须预先于定工日说明吃素,戒杀念佛,无荤酒,乃至不得歌唱笑骂等事。当多给工赀,以代各项。庵外不得植桃李果树,免招口舌。

不得食五辛。不得种五辛。不得邪命自活。梵网经云:「若佛子,以恶心故,为利养贩卖男女色,自手作食,自磨自舂,占相男女,解梦古凶,是男是女,咒术工巧,调鹰方法,和合百种毒药、千种毒药、蛇毒、生金银毒、蛊毒。都无慈悯心,无孝顺心。若故作者,犯轻垢罪。」五辛:五种有辛味之蔬菜也。即大蒜、茖葱、慈葱、兰葱、兴渠是也。此五种辛、熟食发淫、生啖增恚。又曰「五荤」。

庵中除警策语联外,不得多挂字画。凡有诸庄严具,当供之于佛殿经堂,然亦不得过于华丽,要之既名曰庵,当以清洁朴素为主。又不得广蓄钱谷、衣服、珍重宝物,免人希望。有则宜于荒年施诸贫乏。不得恒以钱谷借贷,生富庵名誉。不得以银钱、荤酒,结交地绅,及诸无赖。不得与教读文人,酬答诗文。不得与邻近贫乏,生诸嫌舌。若逢饥岁,或严冬及哀丧等事,当随力周济之。

不得与民家结拜父母兄弟姊妹。不得彼此互送盒礼,与民家往还,送他庵亦然,除供养长老。不得送花果与民家。不得与民家贺庆,除丧吊而庵中亦不得时有庆事。

若佛菩萨圣诞,当聚众演说佛法,送佛书。不得收幼稚徒眷。无极大事,不得托人向豪贵家化缘,及求诵经忏等。不得停学塾。不得停闲人、歹人,除养病者。其养病者,须时与说佛法因缘。不得琴棋歌唱。

不得谈政事、战事、讼事、民间是非,及一切世谛等事。无事当聚徒众、同参、工人等,谈佛法因果。不得受寄女流衣物尼庵反此。不得放火焚烧山林等处。梵网经云:「若佛子!以恶心故,放大火烧山林旷野,四月乃至九月放火。若烧他人家屋宅、城邑、僧坊、田木,及鬼神官物、一切有生物,不得故烧。若故烧者,犯轻垢罪。」

上章虽仅指沙门言,然将来居士,亦必有居庵者,当例此施行。

【事师第五】

凡沙门事师,当悉照威仪门第二、第三两章习之,此不重述。居士事师,此际实行者似寡,且暂不空言。盖事师即侍奉师长也,即有一二皈依信徒奉侍长老。亦可照『威仪门事师章』习行,故不必重述。寡:少,稀少。

【事亲第六】

凡沙门、居士事亲,不专在晨昏定省、温暖饱食,而在令其脱离轮回苦海,故与儒礼多有不同。

学佛者见父母,须端身正立或正坐,不得倚靠。并默念偈云:「孝事父母,当愿众生,善事于佛,护养一切。」宜时以佛法因缘奉告,并托相熟善友以佛法劝,令种善根。若素无信仰,则遇有机缘方告,如病痛、灾难、哀恸等。

若父母需荤酒,则宜哀跪告曰:「儿持佛戒,荤伤生物,酒昏心性,不得自食饮,不得与人食饮。惟愿我亲,全儿戒行,并全我亲德行,又全众生物命云云。」如此哀求,未必定要办也。凡寿诞喜庆,必须以正理说明,依佛法行为,免伤生物。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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