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当婚 女大当嫁?──佛教的婚姻观(宽运法师)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上) ───佛教的婚姻观 日前有网友留言给我问:「男人养小三已不是新鲜事,对此大师怎样看的呢?」要回答此问题,首先必须对世间「婚姻」一词,以及男女之间情爱的关系,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上)

───佛教的婚姻观

日前有网友留言给我问:「男人养小三已不是新鲜事,对此大师怎样看的呢?」要回答此问题,首先必须对世间「婚姻」一词,以及男女之间情爱的关系,有一清晰的认识与了解,才能正确、客观地去讨论、分析。因此,本文先从社会对婚姻的定义与看法,然后以佛教的角度,去透视爱欲的来源与婚姻的本质,明白了这些根本概念后,婚姻的真正面目,自然就不会再模糊了。「养小三」只是众多婚姻问题其中之一,希望大家明白了「婚姻」的道德意义与社会责任后,能够更理性地,以智慧面对婚姻的种种问题。

一、婚姻的社会定义

  中国传统文化提倡「五伦」,如《孟子.滕文公上》说:「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五伦中,夫妇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可知婚姻是人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现在社会的共识,婚姻,是指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并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的夫妻关系。婚姻是人类为满足两性生理及繁衍下代多元需求的追求和选择。
   婚姻定义包含了三个要素,即:
   (一) 婚姻必须得到社会的承认;
   (二) 夫妻之间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三) 夫妻和他们的子女之间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婚姻是家庭产生的基础,家庭是婚姻成立的必然结果。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家庭与婚姻,完成了许多的功能,诸如由合作分工而获得经济上的保障与安全感、种族繁衍的满足、子女的教育与社会化、个人获得情感、心理上的归属感与寄托等等。
   所以,婚姻家庭是一种社会历史的现象。但它并不是自始存在、永恒不变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体现两性和血缘关系的社会形式。
   以我国《婚姻法》为例,它规定了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第一,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三,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家庭,可以说是生命的延续,是个人身心调和、价值观念养成的基础,是社会组成的基本单位,也是国家社会安定的主要力量。

二、佛教的婚姻观

 

1.男婚女嫁.宿世因缘

俗语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从男女的相亲、相爱,进而结为夫妻,成立家庭,负起了生儿育女,抚养教导之责,这是大部份人对生活的共同选择。有些夫妻十分幸运,彼此一见钟情,终生相爱,建立了美满幸福而温馨的家庭,不过亦有不少的夫妻,婚后才发觉彼此性格不合,时常争执,矛盾重重,以致一生为情所困,为爱所苦,甚至以离婚为结局,吃尽了婚姻的苦果。

由此可见,婚姻是一种缘份的结合与延续。

  佛经云:「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未来果,今生作者是。」人与人的关系是十分微妙和不可思议的,但缘份是从何而来?婚姻既是缘份,就应该知道此缘份有可能是善缘(俗语叫还债);亦可能是逆缘(俗语称为讨债)。

  善缘者,会促使婚姻更加美满幸福,彼此相敬如宾,同甘共苦,终身相爱。逆缘者,可导致婚姻破裂,因爱成恨,反目成仇,苦不堪言。神仙眷属往往都是少数,许多夫妻都是怨家聚头,彼此相责,破口相骂,甚至对证公堂,上诉法院,最后婚姻破裂,造成多少家庭悲剧,后悔莫及。

  另外更有一些人,有缘无份或有份无缘;在生活中,有不少人情有独钟,觉得自己所爱无怨无恨,可是因家庭环境或社会习俗,甚至是事业的因素,彼此之间只有见面的缘,却没有终身相伴之份,仅能在默默祝福心中的情人;却永远不能成为现实生活中的夫妻;甚至有一些情侣将要结婚时,对方突然因病死亡或临时变卦,而使另一方顿失依怙,悲痛欲绝。又有些情人既有缘亦有份,可惜婚姻如过眼烟云,剎那即逝,只有留下过去的记忆,却不能终身相爱,永远相随。

由此可见,缘份其中所包含的,也就是「业力」的牵引,因此婚姻的本质,并不是永恒的、不变的,反而是无常的、不实的,所以佛教教世人不要被婚姻所迷惑,而是要认清楚婚姻的真正面目。
  

2.贪爱为本.男女结合

在《长阿含.世记经》中说到人类起源的问题:「光音天」的天神,本来过着平静安逸的生活,后来,由于「末世洪水」的暴发,连二禅的光音天亦被波及,世界变成一片漆黑大暗,其中一些天神,便开始流窜到这一个「欲界」的「阎浮提洲」世间,他们原本都具有「欢喜为食,身中有光,神足飞空」的超能力,但后来因贪食「地味」的缘故,身体日渐变得粗浊憔悴,而开始失去了原先的飞行本领,就这样一步一步地,产生男、女二根,开始变成了生活在大地上的人类祖先。可见人类的起源来自贪爱。
   另外,在《楼碳经》里讲,原来人都是无性的,因为某个人生了病,一个朋友对他特别关心,给他烧饭,抚摸他,安慰他,结果时间一长,那个被爱的人,就变成了女的,她要感受到温暖,她需要安慰,渐渐地她变成了异性。这样就有了男、女。这说明男、女是烦恼性的,执着性的。

因此,从佛法出世间法去看,爱情乃属于有染污的贪爱,是欲界贪爱中最基本、最强烈的执着。佛在《四十二章经》言:「爱欲莫甚于色,色之为欲,其大无外。」此色欲,即指性的欲望。人类的性爱,主要由对方的色(整体形象)、形貌、威仪(举止)姿态、言语音声、皮肤细滑、人相引起,称「六欲」,不出色、声、香、味、触、法六尘的范围。《舍利弗阿毗昙论》卷十九说,男女喜欢欣赏异性的身体、形、相、服饰、欲、音声、璎珞(装饰品),想与所爱的异性交合取乐,名「七共染」。佛典中一般将夫一妻之间的爱归于贪爱,如《俱舍论》卷四云:「有染谓贪,如爱妻子等」。贪爱,终以我爱为本。《楞严经》卷四谓「同想成爱」,即心意的一致产生爱,又说:「汝爱我心,我怜汝色,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缠缚。」

佛教在这层次上讲是要「破」除的,经中说男女性欲是堕落的,男的看女的是毒蛇,是猛虎,是妖惑人心的,使人无法修行的。其中的真义是使人把欲望这种向外追求的心转移到道上来。《圆觉经》上讲众生有爱欲,所以众生造业,系缚于三界轮回当中。如果世界上还有第二种像男女之爱一样重的欲的话,那就没有一个人可以超越了。爱欲是以贪为本的,没有贪就没有爱,贪身体的柔软、贪声音的悦耳,所以从一开始就要破除,要做一些观想,观男女的染污性、危险性、堕落性,明白它是众苦之因,使人从迷惑中清醒过来,这是第一层次。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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