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自在 众生境界岂有自在可言?众生身有痛苦、心有烦恼,有牵累就不会有自在。有人说,钱多了就自在,地位高了就自在,孰不知这还是不自在。钱多了怕盗贼偷、土匪抢,弄得心神不安,故不自在;地位高了怕遭刺杀,如现在有的总统国王被刺杀,为了名利你杀我、我杀你,哪个自在了?几千年来都如此。又有人说吃得好、穿得好就自在。这似乎自在,其实不自在,一时的感觉过去就完,丝毫不能停驻,且为追求过度享受就会逐步造业,而失去这种享受时又会倍感痛苦,所以都不自在。 真正的自在必须具足佛的智慧,能正观一切法皆是真空妙有的道理。所谓“真空”者,即能破除“我见”;“妙有”者即能明因识果,相信一切因缘生法的道理,不起无明和颠倒妄想,做到离挂碍相、烦恼相、颠倒相,即不受一切牵累,那就真自在了。菩萨在因位中入了第八“不动地”就得到此境界,达到无功用行的境界,即凭观照般若修无相观,住于无相观,不为外境所动摇;长住于定中,无能取相、所取相、爱憎相、得失相、取舍相。以这种“观”行,就真正能够不为“八风”所动。苏东坡曾作偈赞叹佛: 稽首天中天, 毫光照大千, 八风吹不动, 端坐紫金莲。 此“风”不是指自然界吹倒房子、吹走人的风,而是比这更厉害的称、讥、苦、乐、利、衰、毁、誉之八风。具体讲,就是无论受了称赞讥讽、遭受痛苦享受快乐、得到利益或是地位降低、财产增了失了、受人敬仰或鄙视等等,都不为之所动,这就要保持相当的定力才行啊! 何谓菩萨 “菩萨”是“菩提萨埵”的简称,汉译为“觉有情”,并含有“勇力”之义。即学菩萨之人不但要自觉,还要使一切众生都要觉悟,并且勇猛精进,这才叫菩萨。有些人把城隍、土地等都称作“菩萨”,其实不然,他们在神道,也是佛菩萨度化的对象。真正的菩萨要发大悲愿、修六度万行、具无上菩提心。 三种般若 “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此开显三种般若:其一,“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属观照般若;其二,“五蕴皆空”属实相般若;其三,“度一切苦厄”属方便般若。这三种般若又是密不可分的。 “行深”,即观照功夫在此时已达到微妙甚深的境界。“深”有二义:第一,就“行深”讲,到了此时内心忘记了能取相和所取相,达到了无相的境界,去掉了主客观上的虚妄分别,就是佛教讲的无我相、法相。第二,就“境深”讲,境界高了就不受时空的限制,时空都是有限的,都是凡夫虚妄心所建立的。一个人活七十、八十甚至一百多岁,总要死,是有限的。在空间认识上也仅限于家庭、国家、社会乃至国际、自然、宇宙,受时空的限制境界不会高深。有些人不懂此道理,以世间学问来衡量佛菩萨的境界,认为这很神秘,是迷信。实非如此!这是一种实证境界,不是语言文字能表达的,是思想所不能想到的,所以不可思议。观世音菩萨修此智慧,功行与境界到了微妙甚深的时候,故说“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 “照见”具足一切种智 “照见”,“照”即朗照,照得明明白白的。“见”就是看见、观见,但不是肉眼见,佛教讲有五眼,即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 “肉眼”指一般凡夫的眼,有眼珠、眼球、视网膜等,看东西有限度,患青光眼或有翳病的眼睛根本看不见,近视眼看不见远处的东西,远视眼看不清近处的东西。一般凡夫的肉眼只看得到眼前的花花世界,看到有权有势的人就羡慕,你说因果轮回,种善得乐、种恶得苦,他不相信,因他眼睛看不远,只看到眼前,看不到过去和未来,不相信因果,不知培修功德,所以称“肉眼”。 能明因识果,明白修五戒十善,叫有“天眼”。 “慧眼”能进一步了解因果的道理,知道苦海滔滔,回头是岸,知道修厌离心、修解脱行,如声闻、缘觉之眼就叫“慧眼”。 “法眼”就能进一步洞彻“真空妙有”之理,能发大悲愿,能修菩萨行,是菩萨具备的眼,称“法眼”。 “佛眼”圆证了一切智,具足了佛的“三身四智”,就如佛的十种名号之一“正遍知”,这就叫“佛眼”。 这里的“照见”,具足一切种智,包括慧眼、法眼、佛眼,以慧眼观“一切法自性本空”之理,以法眼观“一切妙有”之理,以佛眼观“真空妙有”之理。这就不是一般的眼睛所能看得到的了。 五蕴包括一切物质精神界 “五蕴皆空”,“五蕴”是世俗谛,代表一切法、一切现象,包括精神的、物质的。 狭义讲,“五蕴”就指我们的五蕴身,色、受、想、行、识。“蕴”者积聚义,人身就由这五种“元素”合成,如“色蕴”包括肉体五根、五脏六腑、四肢百骸;“受、想”就代表“心所”,其中“受”是对外境的感受,以领纳为性,“想”即心中之相,所谓的思想,以想象为性;“行”是内心造作潜流不息,意志上的行动,所以“行”是以造作为性;“识”是各种根、境相触而产生的了别作用。 任何人的生理、心理现象都离不开这几种。《大乘百法明门论》里讲“一切法者,略有五种: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不相应行法,五者无为法”。心法指八个“识”;心所有法指“受”、“想”和四十九个相应行法;色法有十一个;心不相应行法有二十四个;无为法有六个;合计百法。所以,色受想行识就代表了人的本身,指肉体和精神的结合。 广义讲,“五蕴”包括一切物质界、精神界。如“色”,一般人解释为颜色、美色,也有解释为色空,大观园的美景最后是一场空,色情空叫色空。其实这是片面的、狭隘的。佛教中的“色”以质碍为义,凡是物理现象都有障碍。依法相唯识学的分析,“色”有多种,具体讲有十一种,五根和六尘,其基本元素是“地、水、火、风”四大元素。“地”以坚硬为性,水以流动为性,火以暖和为性,风以飘动为性,这是物质的性质。而后有所造色十一种: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法处所摄色。其中,法处所摄色是意识之对境,包括极略色、极迥色、受所引色、定自在所生色、遍计所起色等。 极略色,指分析物质而至于极微,眼睛看不到的很微妙的东西,如现在科学上讲的分子、原子、粒子之类的;极迥色,指分析影、光、明、暗至极微,如现在讲的光波,如X光等;受所引色,受是领受,引是引取,由感受引起的,如受戒过程中得了戒体,受了恶人的引诱就种恶种,因此造善造恶是有体的,又名无表色;定自在所生色,指在定中自在变现出生之色体,由修禅定产生的神通;遍计所起色,指由第六意识之妄分别所变起之空华水月等无实事之诸色相,如我相等。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