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诚罗珠堪布:自他相换的修法(5)

需要说明的是,实际上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众生的痛苦,不是无因无缘产生的,而是“自作自受”的结果,即因自己所造的罪业,而令自己感受相应的苦果,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是不可能代替众生受苦的;另外,如果某

需要说明的是,实际上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众生的痛苦,不是无因无缘产生的,而是“自作自受”的结果,即因自己所造的罪业,而令自己感受相应的苦果,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是不可能代替众生受苦的;另外,如果某人的痛苦真的能够迁移到另外一个人的身心上,那么六道众生的所有痛苦,肯定早已迁移到释迦牟尼佛的身心上了,然而这却是不可能的。

也许有人会有这样的疑惑:“我们为什么要发不可能实现的心愿呢?”在大乘经典里也记载着类似的问题:“菩萨所发的一切誓愿,是否都能实现呢?”答案是:“不能,菩萨的某些心愿是不可能实现的。”“那么,他们为什么要发这种不可能实现的心愿呢?”答案是:“这不但不是菩萨的过失,反而恰恰反映了菩萨的精神和勇气。”这也是我们所要培养的一种精神。

因为,只有当具备了这种“连不可能办到的事情,都愿意去做”的精神和勇气之后,我们才能够真正地做到无自私地奉献,真正地去实践大乘菩萨的六度万行,也才能够义无反顾地度化众生,这就是我们修习自他相换的原因所在;

反之,如果内心没有这种勇气和精神,就很难克服自私的心理,并很容易发生这样的事情:虽然一开始时说的、做的都挺好,但是最后却依然是为自己打算。譬如,我们首先纯粹是为了众生而布施,可是当看到自己没有饭吃的时候,就仍然会为自己着想:“看来我不能把全部财产都送给别人,否则我自己会饿死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形呢?就是因为锻炼的功夫还不到家的缘故。

所以,我们修自他相换时,就要在心里诚心实意地反复思维:祝愿对我恩深似海的父母众生身心上的一切痛苦及痛苦之因,都能够在这一座当中,立刻成熟在我的身心上。而且这样思维时,也要加上四个具备:

第一、具备想望:非常希求所有众生的痛苦及痛苦之因,在这一座当中,就于此时此地,快速地成熟于我身心上;

第二、具备发愿:祝愿一切有情的所有痛苦及痛苦之因都能够立即成熟于我身心上;

第三、具备发誓:这时该怎样发誓呢?若是发誓让所有众生的痛苦及痛苦之因,立即成熟于我身心上,则此誓言必然是无法实现的;但我们可以这样发誓:当众生受苦的时候,发誓愿意根据自己的能力去做一些事情,帮助其他人解决一些问题、承担一些痛苦,这些都是我们可以办到的。

譬如,一个人生了病,却无人照顾,那我们就应该去照顾他;又如,某人十分贫穷,那么即便是在自己的条件不是很好的情况下,也可以适当地与他分享自己的财产。因为这些财产原来是属于我的,而布施之后,它们就不属于我了,虽说我所能承受的只不过是如此,但这也算是领受了他人的痛苦。总而言之,我们要点点滴滴地去做,甚至连这么一点点的小事也不能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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