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有一个小出家人,他因为病得苦不堪言而到医院去治疗,结果发现折磨他的病因,是腹腔内的大肠已经腐烂坏死。只有杀死一条狗,并用狗的大肠来替换他自己的大肠,才能把病治好。当他知道后,便急切地告诉周围的人:千万不能为了自己的病,而杀死狗的性命,宁死也不肯接受这种治疗方案。他的上师听到这个消息后非常开心,并赞不绝口地说道:“学佛的人就是应该这样!学佛的人就是应该这样!!” 这些都是真实的事例,前面两个公案中的其中一个当事人至今还在,另一个是否在世我不太清楚,按年龄推算,应该已经去世了。不仅在藏地,包括在汉地等其它地方,也发生过很多类似的公案。这种为了维护其它众生的生命,而将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的精神和行为,就是最上等的戒杀。 事到如今,有多少人愿意为了“低贱”的动物而舍弃自己的生命呢?我们在遇到这些情况的时候,又会如何选择呢?也许很多平时将佛理讲得头头是道的人,在面对这个问题的时候,却只能闪烁其辞,环顾左右而言他了。 很多人都自诩为了不起的大乘佛教徒,但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内心深处的软弱就会暴露无遗。请大家衡量一下,自己是否有堪称大乘佛子的资格?如果没有,就应坦然承认,而不要自命不凡。如果现在能有为了众生而舍弃自己生命的决心与勇气,不论将来是否能够做到,也算得上是守持上等戒杀之人。 对于每个人而言,从无始以来心相续中所积累的杀生罪业是非常严重的。而杀生的果报,就是惨堕地狱,这是非常可怕的。如果这一世养成了浓厚的杀生习气,下一世也会因串习而酷爱杀生,并在以后的生生世世都酷爱杀生,也因此而积累更多的杀业,如果不设法让它中断,就只能在地狱中永世不得超升了。 (三)佛经中的戒杀定义 佛陀在佛经中说道:如果在房间内发现有蚂蚁、蚊子、蟑螂、青蛙、螃蟹之类的小生命,纵使它们没有太大的罪过,其存在也会让人感觉不舒服;或者因为老鼠会吃掉衣服、食物等东西;或者在睡眠的时候,一些小生命从天花板上掉下来,将自己从美梦中吵醒,在这种日常生活被打扰的情况下,即使感觉不方便,也尽力忍受而不杀害这些众生,就是一种戒杀; 但一般人的行为却并非如此。一旦某种生命的存在对自己稍有不利的影响,就会千方百计地去消灭它,只是碍于法律、舆论的制约,才不敢去杀害同类,否则也不会手下留情的。 佛陀又说道:如果在青稞、大麦、小麦等粮食中发现有小虫,便考虑到:“如果将这些粮食送到磨坊去推成面粉,就会碾死这些小虫;而将这些明知不能食用的粮食销售出去,不但不能转嫁罪过,反而会有偷盗的过失。”为了避免这些情况,于是自己不食用,也不卖给别人,则也是一种戒杀; 当牛、马、骆驼等牲口因为驮运货物过久、过重,而引起背部溃烂生疮,疮口里面繁殖了很多小虫的时候,就不再让这些牲口去驮东西,而且还用柔软的鸟翅羽毛,将这些微小柔弱的生命从疮口中取出,并放到安全的地方;或者在发现肉食中孳生小虫的时候,就不食用、不销售,也不用来喂养猪狗等家畜,并想尽一切办法保护小生命安全;如果发现被褥下面存在啃食、损坏垫褥等东西的小生命,也不去伤害;或者在走路的时候,虽然知道无意间踩死蚂蚁等小生灵不是罪业,但也小心翼翼,尽可能地不伤害它们。以上这些善待生命的态度,都是戒杀; 上等的戒杀,就是在内脏器官中寄生了虫类,如果不杀死它们,自己不但会疼痛,还会有生命危险;如果打死它们,就可以结束痛苦,获得健康。在面对这种重大抉择时,也宁可牺牲自己的性命,而不伤害其它生命的行为。 佛陀又说道:什么是戒杀呢?如果在仅剩的食物中发现了虫子,若将这些虫子放到其它地方,它们就只有死路一条,如果不吃这些食物,自己又会饿死。于此紧要关头,宁可自己饿死,也绝不伤害众生,就是戒杀。 以上内容,就是佛陀在经书中所宣讲的戒杀概念。这些要求不是佛陀对大乘菩萨特有的要求,而是对大小乘佛弟子的共同要求。 我们以前总以为,自己不去饭店中点杀鸡鸭鱼兔,也不亲自去宰杀猪马牛羊等,就算是戒杀。这虽然是戒杀的一部分,但戒杀还有很多细微的要求。在了知这些要求之后,我们也应该尽力去做到。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