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地说,因与果是因素与结果,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讲的是同类因,得同类果。也有以不同的因得不同的果,也有无法取得因与果相等的事实。 因果观念从现实的事象上看,可以成为普遍的真理,比如说,如是因结如是果,又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在中国传统思想中,如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这与父慈则子孝,兄友则弟恭的原理一样。也就是说,种了好的因,必得善的果。然而,世上确有父慈子不孝,兄友弟不恭的例子;也有积善之家横遭灭门惨祸的事实;也有行善积德一辈子,临终未必能获全尸的例子。因此,佛教对于如中国儒家所说「未知生焉知死」的生死不可知论是不能满足的。 佛教把善恶行为的因果论,从现在的一生,穿过生前与死后的来源与去处,并且延伸到过去的无量生死及未来的无量生死:现在的这一生,不过是过去无量时间过程与未来无量时间过程中的一个连接点。通过过去及未来的生和死的解释,始能明白,我们这一生的时间,实在太短促了。若要以现前一生的现象,说明因果的道理,便像我们在一部巨著之中,摘出一句话来,加以主观的解释,那是断章取义,无法正确地介绍那部著作之全貌。以三世来说明因果,因果的道理始能完备。佛教讲「业感缘起」,「业」是身心的行为所留下的惯性作用或余势,这种惯性,可以一直延续下去,直到无从着力之处为止。人的善恶行为,既是过去的业因所感受的业报,也是未来的业果之所以产生的原因。通过过去的生生世世及未来的生生世世,来看现在这一生死间的一切遭遇,便不会觉得尚有任何不合理或不能取得报偿的事了。不过,若不能通过对于佛教教义的绝对信从,或不能通过宗教经验的亲历,便不易理解,也不能接受这三世因果说的观念。但是,佛教之成为合理化,佛教之能以因果说而摄化众生,形成庞大的宗教团体,即在于三世因果说的建立。 因果之说不是佛教的独家之言;以因果与三世配合着讲,并以因缘来说明因果的究竟点,则为佛教的特质。因与果之间的关系,是以时间的先后而建立,因与缘之间的关系,则以空间的交互影响聚散而建立。因果的形成,不论是因或果,均不能脱离主因及助缘,主因是动力或能源的出发点,助缘是围绕着主因而促使主因成为新的事物及现象之其他要素或成分。所以,要说明因果现象的生灭变化,必须要用因缘的道理。 因缘说是佛教的特质,也是释迦牟尼佛成佛时所悟出的最大法门。佛教所说的悟境,即是悟出世间的一切现象,空间的、时间的、心理的、生理的、物理的、社会的、自然的,凡是现象的起灭转换、无非是由于因及缘的位子的变动,成分的增减,类别的出入,而产生的离合、合离及组成、解散,解散了再组成的现象。故从因缘的观点看世间诸法,无非是幻有的,暂有的、假有的、本性是空的,既无一物可以永久存在,也无一物可以普遍存在。所以不论是人为的,或是自然的,凡是可以用触觉、知觉、感觉来认识思辨的一切,都是假相,不是真理。 如果能够理解这层道理,并且以修行的方法来亲证这层道理,佛教称为悟,称为解脱,称为断烦恼,称为离苦得乐。 基于因果报应的观点,佛教建立了教徒的伦理生活的规范及教团的团体公约的依准。对个别的教徒而言,在家众要受三归及五戒;初出家的少男少女或未受成人教育的,要受十戒;成年的男众,要受二百五十条的比丘戒;成年的女众,要受五百条的比丘尼戒。戒律的作用,消极面是不作一切恶,积极面是须成一切善。种了恶业的因,将受恶的果报,种了善业的因,当受善的果报。所以,从持戒与否的功过观念为出发点而接受佛教伦理生活,仍是有为的有相的,是通于世间其他各派之说的,持戒的功德,可生人及天堂,但尚不能解脱生死。要想解脱生死,必须持戒而不以善恶功过为意。也就是虽不作一切恶而不是为怕遭受恶果,虽行一切善而不是为求富贵利乐的福报。为什么?为度众生,虽遭无量苦迫而不以为苦,由于持戒积德,虽获无量福报而不以为乐,因为不论苦事或乐事,皆由因缘所生的假相,而非实相。 从因果之说,佛教为未得解脱的芸芸众生建立了有善有恶的报应观,使得凡夫众生不违本性而除恶为善;从因缘之说,佛教为已进佛门、并在修行道中相当努力的众生,解下「我」的价值的包袱,而得究竟的解脱。所以,佛说有因有果,是对凡夫说,是警策凡夫,为善去恶;佛说因缘生法是空是无,乃对根利的众生说,是鼓励他们撤除功利观念的「我」执,而进入解脱之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