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因缘,又名十二缘起(dvadas'anga-pratitya-samutpada),即是以十二个段落的因果关系,说明凡夫众生的生死连续,所以称为十二因缘。现在先将十二因缘,依其排列的次序,介绍如下: (1)无明(avidya)──此为迷之根本,可以称作无知,即是贪欲、嗔恨、愚疑等的烦恼,故为迷惑于生死界中的根源。 (2)行(samskara)──即是行业,是从无明产生的意识行为,是前世所造的善业和恶业。 (3)识(vijnana)──即是由于过去世中的种种行为所积聚的业体,便是以此业体的本能,投入母胎的最初一念。 (4)名色(nama-rupa)──即是投入母胎之后,业体的心识(精神)和胎体的肉身(物质)相结合的状态。 (5)六入(sad-ayatana)──即是在母胎中,逐渐形成胎儿的眼、耳、鼻、舌、身(五官四肢),意等六种感觉器官,又可名为六根。因为一切善恶行为的造作和感受,均系由此六种官能为媒介,而达于心体,成为业因业种,或苦因苦种,所以名为六入,意为诸业的六个入口。 (6)触(spars'a)──此为我们于出胎之后,自我身心的六入(六根),和外在环境的六尘之间,发生了相对的接触。所谓六尘,便是和六根相应的色、声、香、味、触、法,也就是我们这个身心所处的生活环境中的一切事物。 (7)受(vedana)──即是由接触外境而产生的领受苦或乐的感觉。 (8)爱(trsna)──此为由于苦乐的感觉之后,所起欣乐厌苦,求乐避苦,并且贪于财、 色、名、食、睡等五欲的心理活动。 (9)取(upadana)──对于自己所喜所贪的欲求的事物,生起执著不舍的心理。 (10)有(bhava)──爱和取,乃是求取生存的欲望,正因为有此生存的欲望,便造下了种种恶行为的有漏(生死)之因,故将接受未来的生死果报。此所谓「有」,便是指的生死因素、善恶行为的有漏之业。 (11)生(jati)──今生造了生死的业因,必将接受来生的再度出生的业果,那便是由色、受、想、行、识等五蕴所构成的身心,和此身心所处的环境。如前所说我们的身心是六根,身心所处的环境是六尘,同为五蕴构成,同为所感受的业果报应。如果加以区分,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是主观的身心,名为「正报」;色(眼所接受的美丑、明暗等),声(耳所接受的一切音声),香(嗅觉所接受的一切气味),味(舌所接受的一切滋味),触(身体所接受的冷暖、粗细、软硬、涩滑等),法(心意所接受的一切学问、观念、思想、方法)等客观的环境,名为「依报」。此处所说的「业」,和通常所用的「孽」字,颇有不同,请勿混淆误解。佛教所称的「业」,是梵文「羯磨」(karma)的意译,是善恶行为所留下的一种无形而有力的能,也许和近代科学家所说德语的Energie不同,它是行为的一种余势,由于前一行的余势,可以引出后一现象的发生。 (12)老死(jara-marana)──来生既然有了五蕴所成的身心,又将衰老而至死亡。 因此,佛陀用这十二因绿,说明了凡夫众生,在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世之中,所有因果循环的流转现象。此可用下面的表解,帮助我们,理解它的一个概念: 如果顺著十二因缘的三世因果,周而复始的继续下去,便是以集谛来说明苦谛的根由,众生永远是众生,不会脱离苦的范围。但是,佛陀之要指明苦谛的根由,目的乃在协助众生,超越苦的范围,所谓转凡成圣,那便是接著要说的苦灭谛了。 十二因缘的解脱观 苦灭谛,乃是逆著十二因缘的次第,从断绝第十二因缘的老死,向上推转,到了第一因缘的无明断绝之时,即是超凡入圣的解脱境界及涅盘境界。也就是说,要想不「老」不「死」,唯有设法不再出「生」;要想不再出生,便不得造下「有」漏的生死之因;要想不造生死之因,对于贪恋的事物,便当立即放下求「取」和舍不得的心念;要想无取无求,唯有首先排除避苦求乐的「爱」欲心;要想无爱欲心,便当不再领「受」苦乐的感觉;要想不受苦乐所动,当求六根清净,不与六尘接「触」;要求六根不触六尘,唯有不起「六入」;六入是由「名色」 所成,要求不起六入,便不宜求生投入母胎;投胎的主体是业「识」,故应先破业识;业识是由前世「行」为的集聚而成,故当先勿造作有漏的善恶行为;所谓有漏(sasrava),是指本著有我的意念,由身口所作的一切行为,不论是为身心的私我,或为群体社会国家世界的公我,乃至是为宇宙全体的神我,均系有我有漏的生死业,为何有我的观念存在呢?乃因众生皆在「无明」的愚疑之中,何谓无明愚疑?即是没有智慧,不能明察我们所处的五蕴世间,都是因缘和合而成的,暂时的,不实在的幻景,所以误将众生各自所造的身心乃至宇宙,当作「我」来维护与贪恋。如果能将此无明排除之后,便可修好解脱之船的漏洞,平安地航出生死的苦海了。如何排除无明,那是要靠修行八正道来完成的工作,也就是下面所要介绍的道谛之内容了。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