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五蕴浅说 一、五蕴——即色、受、想、行、识五个蕴叫做五蕴,"蕴"是"积聚"义。又名"五阴","阴"是"障蔽"义,能阴覆真如法性,起诸烦恼。现把五个蕴的意义说明于下: 1、色——即物质,变碍为义,是地、水、火、风四大种所造。 2、受——领纳为义,包括苦、乐、舍三受。 3、想——取像构想为义,于善恶憎爱等境界,取种种相,作种种想。 4、行——意念中迁流不息,起诸造作为义。即由行动去造作善恶业。 5、识——了别为义,由心识了别所缘所对的境界。 二、四大作用性与色法——四大的地性坚硬,水性潮湿,火性温暖,风性流动。色法中的根身与器界的构成都具有此四大和合的作用性。如我们身体的骨节爪齿是属地大,汗液唾涕、脓血便利,是属水大,热度温暖是属火大,呼吸气息,是属风大。器界中的山河大地以及一切器用物品,也都有此四大的作用性。 三、四大与根身——四大是地、水、火、风。根身是我们的身体。佛说四大是构成根身的元素,即是我们的身体是由四大和合而有的假相,如果一个人因四大不调,生起大病而死亡,则根身已坏,四大和合的因缘便消散,故佛经说:"四大本空。" 四、五蕴与根身——根身的总和不出色、受、想、行、识的五蕴,由这五蕴互相关系的结合,才聚成了我们具有精神作用的身体假相,到了这些关系的助缘散灭,身体也就坏了,故佛经又说:"五蕴非有。" 五、佛经说:"四大本空,五蕴非有,缘聚则合,缘散则离。"这就是说"五蕴根身"是缘生性空,不可对这"五蕴根身"起诸执著,烦恼自缚,就有业报,因为造业的是由这"五蕴根身"。 【注】 ⒈五蕴中的色蕴是属于物质的叫做色法。受、想、行、识四蕴是属于精神的叫做心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