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了之后,真如晴天霹雳,至感震惊和意外,同时也感到万分的歉疚和难过,这时竟情不自禁的自动跪在冤亲债主的前面,一再的表示无限的自责和忏悔,而坐在一边的师父这时也不断的向大家开示,强调造恶业是何等的可怕,平时的修持守戒是何等的重要,然后又强调‘冤家宜解不宜结’,有恶缘必须设法化解的道理。这时冤亲债主以愤愤不平的口气问师父:‘他(笔者)以前做过如此伤天害理的错事,为什么这一生还可以当教授,而且还享受那么多的福报?这一点我很不服气。’这时师父告诉他,‘一个人一旦犯有某种过错,以后当然要受到这方面的恶报,但在犯错后,如果能真心的悔改,而且能认真的布施和修持,以后仍然可以弥补前愆,而得到应有的善报,绝对不会因为曾经作恶就完全抹煞了其他的善行,换句话说,一个人所有的善业和恶业都会分别得到应有的果报,绝对不会含混不清或任意遭受否定,因此他今天所以会有长期的病痛,以及他所以会成为一位教授,其实都有相当的因缘,而且一定不是偶然所造成的。我们一定要相信,因果报应是非常的公平,没有任何人可以例外。’ 这时笔者一再的恳求对方原谅,并保证今后一定以忏悔和赎罪的心来布施行善,多念佛号和往生咒,再将这些功德回向给对方,此外又答应在佛寺设立牌位,超度这些冤亲债主,使其早日离苦得乐、往生西方极乐世界。 然而对方认为这些条件还不够,必须再加上一项,那就是要求笔者务必将自己过去所犯的过错和事实,透过媒体,公诸于世,让所有的众生都能引以为鉴,不要再犯同样的错。笔者听后,一时感到非常为难,然而为了免除长期病痛的困扰,只好随即加以答应(这是我今天写这篇文章的原因)。后来经过笔者不断的道歉和恳求,加上师父在旁边也不停的加以开示和劝导,这位冤债主才勉强的点头首肯,而且在大家齐声合念阿弥陀佛的佛号中逐渐离去。 经过这件事后,我才终于了解,我长期以来身体不适的困扰确实有其原因,不仅有‘因’而且此‘因’非常的严重,严重得无法经过那么多年的布施行善来完全消除这些恶业。此外我也由此得到一个很大的教训,那就是一个人千万不可造恶业,尤其是不可犯杀生业,否则一旦伤害到别人(或众人)的性命后,将来绝对很难藉著有限的布施,或诵经念咒来加以完全的弥补,正如一个人害死别人的性命后,对方要来讨回公道,这时想一想,我们如果仅仅以区区的几百块、几千块或几万块的小小代价(亦即我们平常所作的布施),就想随意打发人家,要别人来原谅我们,希望不要再来追究我们的罪过,你想这是可能的吗?当然答案是很明显的不可能。唯一的例外是,除非你有极大的能力,而且愿意付出极为重大的代价,并且能够让冤亲债主接受你所答应的各种条件,否则事后大都难免要遭受对方可怕的报复和长期的折磨,而且这种可怕的折磨往往要持续到对方消平了心中的怨恨才可能停止。因果报应的道理谅必也是如此,因此我们定要好好的记住这一点,以后千万不要再犯这一类的过错,以免遭受非常可怕的后果。这是我这几十年来在付出痛苦的代价后所得到的一个教训,希望世人能够引以为鉴。 自从我了解了身体的病痛与前世的造因有密切的关系后,为了表示内心的忏悔并祈求过去所有冤亲债主的原谅,我事后就下定决心,在每天作早晚课时,除了念佛号和课诵经典之外,更开始认真的跪拜礼佛,而且在每一次的顶礼跪拜时就虔诚的念忏悔文,这种反覆不断的动作可能对腰部的复健有很好的帮助,因此每次作完早晚课的礼佛仪式之后,腰酸背痛的情况似乎就觉得比较缓和,甚至觉得较为舒服,然而早上起床时仍然感到非常的酸痛和难受,为了早日求得解脱,我又决定作更多的布施——每天日行一善,分别参加春风化雨社的助印善书、急难救助和赠送儿童读物及录音带给偏区学校的各种善事. 没想到不久之后,便有一位同事忽然来到我家聊天,并且向我介绍一位医术高明的筋骨复健师,由于她母亲的脊骨有一次受伤,到处医疗都无效,后来经人介绍前往求医,没想到真的一治见效,现在已经完全复康,后来我在半信半疑的情况下也按址前往看看,没想到经过几次的敷贴草药并按时服用药丸之后,情况竟然大为改善。后来又有一位亲戚向我介绍附近一所大医院有一位神经内科的医师,曾经医好了很多严重酸痛的病人,我后来前往接受医疗,没想到效果更为显著。不久之前,又有一位中医师,用他独特的配方供笔者服用,结果不仅效果良好,而且还可以免除西药所产生的副作用。现在每天起床后已经不再像过去那样的痛苦难捱,目前虽然仍然还有一些酸痛,不过每次要赶上班的时候已经不再像过去那样的困难,想到这种难得的转机,心中就非常感谢佛菩萨的保佑。 我想今后一定要继续念佛、拜佛、求忏悔,以便求得冤亲债主的原谅,此外更要继续不断的布施,每天日行一善,并将功德回向给本人过去所有的受害者,使他们都能够早日离苦得乐,早日往生极乐世界,同时也希望我个人能够早日消解业障,早日恢复健康,不再病痛,以便能对社会众生作更大的奉献,这也是我这几年来不断祈求和向往的一个心愿,但愿上天能助我早日达成这个心愿。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