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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酒杀生过患 (弘扬此文字功德与诵十万百字明相同) 班玛乐夏嘉措 著 殊胜本师上师莲花生, 教藏持明成就者之前, 祈祷汝等以大悲威力, 愿救重罪有情离恶趣。 蒙受本尊上师之劝请, 以极清净发心撰此文, 但愿诸位莫违佛陀语, 猛厉发誓断恶而行善。 在此,对吸烟饮酒以及屠杀野生动物之过患作概括性的阐述。先以确凿可靠的佛经论典中所说的教义为依据,再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简明扼要的叙述。 一、饮酒之过患: 世尊曾经亲口说过:“十分酷爱饮酒者,于自与他皆无利,酒令丑陋遭诽谤,如哈拉毒莫饮之。”《念住经》中云:“制酒、饮酒、令他饮之人多转生号叫地狱。” 《宣说戒律经》中云:“饮酒者将堕入烧热地狱。堕于此地狱之众生长达数千年中受煎熬之苦。”此等诸多佛经中对饮酒的过失都有宣说。又如《毗奈耶经》中云: “草尖露珠许酒亦切莫饮,倘若饮用,则彼非我声闻,我非彼本师也。”《宣说善恶经》中说:“今生饮酒后久睡不醒,死后转生饮铁液之地狱中。”《分辨善恶经》云:“饮酒之人将转生饮铜液之地狱中,此间感受罪业之果报。”《金刚顶续》中云:“酒乃诸祸根,是故当断除。”《不动威猛续》云:“智者莫饮酒,断绝世人谤。”《胜乐戒源续》中云:“咒师若成酒疯子,转生号叫地狱中。”《文殊根本续》云:“咒师饮酒若已醉,百劫之中不间断,住于号叫地狱处。”饮酒一般有三个阶段,正如华智仁波切所说:“最初无度喜好时,中间饮酒已醉时,最后无心如尸时。”他又说:“何人饮酒若已醉,不成自他利之鬼,毁法世间之邪魔,永毁今生来世魔。”敦珠法王是这样说的:“酒醉之徒增长贪心,容易着魔。”虽然诸如此类的教证不可胜数,但此处不一一列举。如果想详细了知,应当参阅世尊对阿难所讲的饮酒三十五过患等。 此外,对于酒贩子的罪过,经中说:“于僧众之中贩酒者死后感受地狱痛苦,口中灌入沸腾铜液,从唇、舌、颚到胃大肠之间全部焚烧,以致下半身悉皆焚焦,贩酒者有此等业报。”此经中又说:“到处燃烧烈火坚硬之二山奔跑,地狱众生入于两山聚合之间。两座山一直摩擦,不知不觉中将其变为细粉,彼众生罪业未穷尽之前于数十万年间受摩擦粉碎之苦。”如此说来,那些酒贩子需要感受无量痛苦。因此,向他人贩酒者应当十分小心。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