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见他色美,起心私之(3)
译文:看见漂亮的男人或者女人,就动了淫欲的心念,想要与他或她私通。
六、劝教师 教师的职业是“传道、授业、解惑”,就应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绝不能做风流教师,走伤风败德的路子。事实证明:淫欲伤人,利于刀剑。教师若行淫欲,不但自己伤风败俗,受到邪淫罪报,还为学生做了一个坏的榜样,甚至影响他们的一生。所以,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人生中不但要自己守身如玉,还要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向学生讲“见色起心”的害处,灌输正确的思想观念,为学生种下终生戒邪淫的种子,这样才是一个合格的都是教师。 事例一: 淫,本是一种丑恶的行为,理当被人们唾弃。然而,在一些贫困地区,它甚至成为“产业”。更可怕的是,在乡村普遍受到尊重的教师,居然会为蝇头小利,把学生推进火坑。 石市乡中白村距离衡阳市区大约有5个小时车程,地势偏僻,连日的雨雪使得这个小村庄与外界连接的唯一一条土路泥泞不堪。 小学教师刘运秀2005年4月,以找人带小孩为名,找到刘红玲说, 她的大儿子刘强在广东东莞开了个百货店,生意忙不过来,想找刘红玲帮他带小孩,一个月工资500元。 同时刘运秀又找了其它人,以每月工资500元、外加包办毕业证为条件,劝女孩去广东打工,并要刘红玲为其寻找愿意同去的女同学。刘红玲告诉刘运秀,“要到6月份才满15周岁,没有身份证”,刘运秀当即表示“我儿子那里不需要身份证,店里就是请不到人”。刘红玲同意后,刘运秀的大儿子刘强马上从广东赶回衡阳县老家,将刘红玲带上开往广东的火车。 到了东莞大朗镇后,刘强安排刘红玲住在一栋居民楼的四楼。几天后,刘强向刘红玲索要10天来在其身上所花的钱共计600余元,然后逼其卖淫,刘强的舅舅、舅妈朱正初、彭芬粮和他们所带的17岁的卖淫女唐春香等人则开始每天做刘红玲的“思想工作”。刘红玲哭着求他们开恩,得到的回答却是“不卖淫便打死你”的威胁。 在那里,只要刘红玲稍有不从就被拳打脚踢,从5月2日至5月20日的19天里,刘强先后强迫刘红玲卖淫50多次,得到的13600元被朱正初、彭芬粮几人按比例分配。 “那段时间里我被软禁了,24小时有人看守,仅有的几次打电话机会,刘强都守在旁边,根本无法求救。”刘红玲说。 5月20日晚上12点,乘看守者不备,刘红玲终于逃离苦海。刘红玲来到一家毛织厂打工,毛织厂负责人杨琪军事后回忆,说:“刘红玲进厂后只知道工作,出货率也高,下班后从不离开厂舍,整天都是默不作声”,后来才知道,她是怕再被强迫她卖淫的人抓走。 这段时间,刘良彪向刘运秀多次询问女儿下落,刘运秀均称“不晓得”。 6月13日,得知女儿下落后,刘良彪与另外两个亲戚将刘红玲从广东接回衡阳县,又向衡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报案,警方数次南下广东与东莞警方联合展开抓捕行动。涉嫌组织卖淫的犯罪嫌疑人刘强、朱正初夫妇和唐春香被衡阳警方逮捕并押回湖南。 经衡阳县法医鉴定中心的法医鉴定,刘红玲在卖淫期间被感染上尖锐湿疣、非淋病性宫颈炎,极有可能导致终生不育。 据说,刘运秀在警方笔录中承认,她是按照儿子刘强的授意并委托他人,以“带小孩”的名义找年轻女孩,每名女孩的“介绍费”是50元。其实,刘运秀家的经济条件是全村最好的,作为全村文化水平比较高的刘运秀,这样明显是犯法的事,她不可能不懂,但为了钱她出卖了良心和灵魂。最后刘运秀被判劳动教养。 事例二 杨老师是安徽人,应聘到上海某处当老师。他所在的学校是一个农村学校,学生家长个个有钱,但不重视子女教育。学校很混乱,学生受社会风气的影响,黄赌毒的事情样样具全。杨老师在这样一个学校中,教书尽职尽责,尽力教育好每一个学生。一次,他班上的一男一女两个学生几天没有来上学,杨老师去家访,家长并不知道孩子到哪去了,但他们并不着急,也不找。杨老师骑着自行车到附近镇上找,最终把二个学生找回来。他们是出去同居,杨老师对他们进行正确的人生观念教育,帮助他们完成初中学业。这样的事,在他的班级出现过几次,每次都是杨老师把学生找回来,回到学校读到初中毕业。杨老师不允许他的学生们看黄色书报、录象,教育学生自觉抵制黄赌毒的侵害。杨老师用自己的言谈举止为学生树立榜样,教育了学生,也积累了无量功德。第三年,杨老师在录入公务员考试中胜出,到某区一个单位工作,2005年杨老师提为副处长。 七、劝打工者 外出打工求衣、求食非常不容易,特别是没有技术的力工,工资低,工作累,辛辛苦苦地挣来钱,不去保养身命,养家糊口,却去放纵私欲,或与人私通,或花钱找“小姐”。一念之差,就为自己开启了一扇地狱之门。不但身体受伤,因为阴德亏损,现世会更加坎坷贫穷,来世不知到哪里受苦去了,这实在是愚痴至极的行为,做为打工者迷途知返,快快觉醒啊。 女人打工,做家政服务,即应堂堂正正,不能为了钱财自卖自身。现在一些人做“保姆”兼做“性服务”,是把自己等同于暗娼,廉耻丧尽。其实女人淫乱,罪恶报应同样可悲。当她喜滋滋地数钱的时候,恶报也就开始降临了。她们不但在阳世遭人唾弃,将来也必进入猪胎狗腹,在畜生道中长劫难出。眼前的星星点点的利益,却换来生生世世彻骨的痛苦,这实在是得不偿失啊。 事例一 有一女子,其丈夫在一次大火中毁容,他们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为了生活,他们到某地打工。他们来自农村,非常能干,吃苦耐劳,很受老板赏识。于是,他们住在公司,半夜来了活,他们也爬起来装车。看到他们把一切都当做自己家的事来做,老板非常高兴,给他们长了工资。后来以关心打工者的妻子的名义,把打工者的妻子调到办公室去做勤杂工,这样比装车省力多了。一天老板买来新衣,送给收拾办公室的打工者的妻子,并要她换上看看。打工者的妻子难却盛情,到卫生间去换衣服,刚脱下外衣,老板进入,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