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是灾难的开始(4)

安眠药、鸦片、吗啡等,都是属于麻醉毒剂,能起麻醉神经的作用,而陷人于死。麻醉剂吃多了,并非糊里糊涂地就此死去,而是陷入极深度的失神状态。这时呼吸、心跳都会暂时停止,与死人无异,但经过一段时间,药力减

安眠药、鸦片、吗啡等,都是属于麻醉毒剂,能起麻醉神经的作用,而陷人于死。麻醉剂吃多了,并非糊里糊涂地就此死去,而是陷入极深度的失神状态。这时呼吸、心跳都会暂时停止,与死人无异,但经过一段时间,药力减轻后仍会醒来。然何时会醒来,时间不定,从几分钟、几小时、几星期,乃至有几个月后才醒来的。这是西方专家所考证过的事实。但一般医生不甚了解情况,总会草率地断为已死,让家属将其安葬。这就是西方所说的‘早计’,也就是未死而葬。等到自杀者醒过来后,发现已被入殓无法出来,此时他会辗转挣扎、呼天喊地,终至闷绝而亡。

《了凡》主编的母亲曾说,她娘家在草屯富寮里,邻居女主人突然死了,隔天家人就将她埋葬,十年后挖开墓地捡骨(民间有十年‘捡金’习俗),赫然发现骨头反面趴在地上、长发散置,方知十年前误认已死,致此憾事发生,家人悲戚不已。见闻者莫不骇然,引以为儆。最近有个检察官去验尸,当把尸体从冰库里拖出来时,竟发现人还活著。

法国有个发狂妇人,被医师宣布死亡已经两天了,预备将其内脏剖验。当医师正剖开腹部时,这妇人竟狂叫一声跳了起来,一手紧抓医师的头发,一手乱抓医师的脸。此时医师大为惊骇,持解剖刀一阵猛刺,妇人痛得长叫一声,便倒卧血泊之中死了。这医师也因惊吓过度而昏绝。这实在是个令人落泪的大悲剧。

现在虽是科学昌明的时代,但医学上对于死亡还是很难断定,所以最好能再多停尸几天,不要急著送进冰库,或是草率地埋葬掉。生死大事,不能不多加谨慎,应依孔圣人‘慎终’之教而行,才能减少憾事发生。

有些人是服毒自杀的,这种痛苦也是相当可怕。

另外,枪是警察和军人的第二生命,偏有人以此结束自己的生命。有位黄姓军官曾经历三十多场战争,身中枪弹不计其数,他说:‘正当身体挨了枪弹时,感觉像被拳头击中一般,起初还不觉得痛苦;但接著渐渐头晕目眩,后来因为非常地痛苦,刹那间就昏了过去。当昏过去后,虽然感觉不到痛苦,可是醒来后就会痛得手扒脚踢、满地翻滚。’至于伤得更严重的,会因流血过多而极度虚弱,痛得喊不出来,也爬不动,让人误以为已经身亡。有人因痛苦难耐,要求他人尽速让他死亡,以便早点了此枪痛。可见受枪痛的煎熬是非常可怕的,真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刀伤的痛苦,比起枪伤,还要厉害。

自从火车发明以后,卧轨自杀的人,也不在少数。现在开始有跳捷运自杀的。被辗死的人往往会身首异处、肢体破碎,那种痛苦更是可怕。

跳楼自杀的事件常常发生,我以前在保安大队当组长的时候,就碰到过好几次。有一个廿五岁的蔡姓少女,不知是何原因,从力霸百货公司十五楼跳下来。一般人从高处跳下时,会因震动剧烈而失去知觉,醒后全身肉绽骨折,内脏碎裂。哈依姆博士所著的《死的研究》中,提及其自山崖坠下的情形:‘我的身体像疾风似的,落到左侧的岩石上,又颠坠于后方的石块上。自己感觉从十丈的空中坠下,头部触击到岩石,继而撞到雪壁,都会听到沉闷而巨大的声响,顿时知觉全失。隔了若干时间,才感觉到非常地痛苦。’

一般来说,溺水、上吊或服毒者,自始至终都清清楚楚地感觉到痛苦;而服麻醉药或跳楼等,在昏厥醒来后,痛苦也会十分深刻。当这些人到了将死的时候,意识都会转为清醒,过去、现在的景象映现分明。所以我们要了解,任何的自杀方式,迟早都会感受到痛苦,而且是清清楚楚的。这是自杀而死的共通性。

至于死后的真相又如何呢?根据欧美各国科学家、哲学家们的研究证实,被一般人斥为迷信的‘鬼灵’,的确是本来就存在的。近来西洋各国非常崇拜‘心灵不灭’的学说,他们确信有灵魂的存在,因此‘灵学会’普遍地成立,会员大都是科学家、哲学家、心理学家及物理学家,甚至还有身分地位很高的人。他们有时还拍摄到鬼影,或录下了鬼声,且经政府机关调查过,确无弊端。世界各国的研究单位,都有明确的研究报告。中国也有此种事实发生。

古来所有的大宗教家及不少大哲学家们,无不坚信灵魂存在的事实。例如,犹太教的摩西及耶稣、阿拉伯的穆罕默德、印度的释迦牟尼佛,他们都证明了灵魂不灭、死后有轮回。而中国的孔子也讲:‘鬼神之为德,其盛已乎!鬼神之为德,其智已乎!’‘敬鬼神而远之’。《易经》也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至于欧洲的叔本华、苏格拉底、柏拉图、毕达哥拉斯等大哲学家,他们也都主张心灵不灭之说。中国经史、传记之中,有许多鬼神方面的记载,报章杂志上也常报导,只因大家不太重视,所以没有去注意、了解。

自杀可以说是‘枉死’,死后的痛苦是非常长久的,而且是苦上加苦,没完没了。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所以大家千万不能轻生。现在这个时代连小学生都会自杀,这是很麻烦的事情。为什么现代人对于挫折或压力的容忍度、抗压力都非常脆弱呢?原因在于精神层面空虚,不懂得修养身心,不知道做人处世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所以才会轻率地结束自己的生命。

外国科学家发现,突然死亡的人,眼中会留存最后所见到的印象,经过若干时间才会慢慢消失。譬如某人被杀,被杀者眼中最后所留下的,就是凶手的影像。西方人曾用兔子来做试验,当用棍子将兔子打死后,兔子眼中果真有这根致它于死的棍子映现。大家都感到很诧异,却不知是何缘故。其实这种理由不难理解,因为人或兔子在被杀时,会有极度的恐怖和痛苦呈现,这种现象强烈地印入心中;眼为心苗,自然就会映照出来。既然有这种发现,那么生前自杀、死后痛苦的道理,就不难明白了。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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