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例六 2004年1月16日早晨7时许,深圳宝安区龙华街道办金碧世家小区突发惨剧:5栋一女子和其两个儿子先后从五楼坠下,妇女不幸身亡。此离奇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自称目击者的居民称,事发时,看到该女子先把一个小孩抛下,而后抱着另一个小孩纵身跳下。警方随后在其家中发现一份遗书,且屋内煤气已全部打开。 死者是陈某,她的丈夫是魏某。魏某是富士康集团的员工,陈某无业在家带两个儿子。因魏某多次向陈某提出离婚要求,陈某因爱生恨有了报复之心,决定雇佣杀手刺瞎丈夫一只眼睛。陈某出资8000元,彭某、朱某等人答应“教训”魏某。2003年11月14日零时许,陈某将住宅楼大门密码告诉杀手,并将杀手带入家中隐藏在一间房中,陈某为制造抢劫假象,要求杀手“教训”丈夫后再刺伤她自己。11月14日凌晨1时许,魏某熟睡后,杀手将魏某刺成重伤,并抢走了魏某身上的1000元现金。 案发后,魏某伤重被送往医院抢救。龙城派出所迅速到场调查,但是,民警发现案件离奇,魏某家中门窗没有撬动痕迹,家中也未被翻动,周围居民亦未听到动静。但是,魏某的妻子陈某反映门是其锁的,伤害丈夫的歹徒抢走1000元现金,未损失其他财物。警方在调查中还发现,魏某和陈某夫妻关系紧张,多次争吵,魏曾提出离婚,但陈某不同意,为此,民警认为此案雇凶伤害可能性较大,遂将陈某列为重要嫌疑对象。被警方调查,陈某感到不安,她打开煤气自杀未果,便将两个孩子推下楼,自己跳楼自杀。2004年1月,龙城派出所行动二组根椐事前的准确摸查,在南山区一出租屋内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彭某(男,33岁,四川福安人)、朱某(男,23岁,江苏泰兴人) 等3人。经审查,两杀手交待了陈某出资雇他们伤人的事实。 事例七 据媒体报道:其实做乞丐也是无奈,我认为有的乞丐是这样的。近日一个有父亲,有母亲却做了7年乞丐的青年进入我的视野。 他已经22岁了。却在某市场附近大街上,背着书包,穿着学生服,在那里用粉笔写着自己的“悲惨的经历,”以失学少年的身份在乞讨。 他的粉笔字写得工整美观,周围有着很多人在观看,都赞叹这孩子能写有手好字。一位女士说,我在岛里曾见过这孩子,这一说,我也想起来,似曾在哪里见过这个孩子在乞讨。 经过人们再三盘问,孩子收起东西走了,在我的一再要求下,他说了实话。他说,他根本不是学生,已经22岁了,只是个子长得小,所以看起来还像个学生。他向我讲了他的故事。 他叫李遗(化名),三岁时父母离异,母亲改嫁,父亲另娶,他一直跟奶奶生活。12岁时被父亲接到城里读书,父亲和继母又有了一儿一女。从一开始,继母就对他百般不好,甚至父亲给他的买上学用品的钱,也被搜走。在继母的威严下父亲不敢再给他钱,他只好自己捡废品卖,赚一些钱上学。一次他终于自己积攒到20多元钱,没有舍得花,藏在鞋子里,但是还是被继母发现了,以他没有必要拿这么多钱为理由,把钱搜走了。于是几次三番地出现这种情况,他把钱藏到哪里,都能被继母发现,最终他因为没有钱不能再读书,继母就让他辍学了。头两年,他在家帮家里干点活,这时奶奶年纪大了,也来到父亲家,他看不惯继母对奶奶不好,时常发表意见。于是父亲、继母经常打他,用榔头、用拖布把打。他实在呆不下去了,他认为这里不是他的家,最后只好离开这里,过上了乞丐生活。他说,现在也很想出去打工,但是自己的身份证丢失了,户口本在家里,回去拿户口办身份证父亲不给。没有身份证,因为自己长得个子小,人们以为我是童工,不要我,也打不了工。 李遗已经过了7年流浪的生活,他的父亲、母亲没有一个找过他,他只能冒充贫困山区学生,用人们的同情心要点钱。黑天就找一个避风雨之处栖身,不论是楼道还是破棚子,只要能住就行,有时他还到外地住一段时间。他说他不想这样生活下去,自己大了,也想做点小买卖,或者干点什么,不想这样生活一辈子。现在他想得到社会的帮助,不再流浪。第一件事,他想让父亲给他户口本,好办一个身份证,然后出去打工挣钱,自己好活得尊严一点。 我思索着李遗的话,思考着李遗的现象,象他这样的孩子在这个社会上还有多少?我一时没有办法说清楚,有的是做有父、有母的乞丐,有的人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认为做为一个父亲或者母亲,给了孩子生命,就应当给他们一个合适的生长环境,不要只为了自己“合适”,而把孩子推向社会。同时,做为社会应当谴责这种行为,是否应当有一个组织管一管这些没有人管的,有父、有母的乞丐,让他们的父母负起教育和养育子女的责任,不要等新闻媒体曝光了再管。要有一个长久的机制,有一个能够自觉做为的组织机构。 现在市级新闻媒体已经将李遗的事情曝光,希望李遗的问题能够解决,李遗能有一个新的生活。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