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君子与人为善,即使别人凌辱,欺压自己也只是对境修忍辱,平生不会诉讼一人。见到别人争讼,必定竭力劝解,令其冤家变朋友,使多方受福。 有的人之所以唆使别人争吵,是为了从中谋取个人利益,所以,他或者暗中挑拨,或公开出面做假证,或者牵头带领众人群体上访,找媒体曝光,蓄意将事态扩大.这种行为的起始,是离间语恶业,他的发心令有情不和合。不管他使用的是真实语,还是不真实语,表达的言辞美妙,还是不美妙,都造成他人关系破裂,这样,双方都不安乐。所以,这是非常损福损德的事,如果双方关系恶化,在事态发展中,不知会出现什么样的恶来结局,其结果一定是两败俱伤,其挑拨之人定会有严重的恶报降临。 善人存心是愿全世界的人们都能彼此和睦相处,从大处说,愿世界和平没有战争,从小处说,愿一切有情彼此和合。为此,他们不说离间语,不做离间事,遇见矛盾双方,唯愿化解,这种善的存心,定有善的果报。 生活中不但夫妻关系不能离间,而且一切伦理关系,譬如:兄弟、朋友、师生、上下级等关系,都不能挑拔离间,如果说离间语,会有惨重的果报。益西彭措堪布在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中说:在离间语当中,以破坏僧众和合,果报极其严重。往昔提婆达多,破坏僧团和合,导致整个三千大千世界的众生相续当中都没有生起善根。今天不会有真正破和合僧的情况,但挑拔上师与弟子的关系、寺院与寺院的关系之类的离间语却很容易产生。《文殊根本续》说:如果有人在寺庙之间、上师之间制造矛盾,这个像搅拌血液的棍子一样的人,死后立即堕入无间地狱。《极乐愿文大疏》上说:如果挑起僧众纠纷,乃至没有缓解之间,当地的所有众生都因生起嗔心而堕入地狱,好像焚烧的大地无法生长苗芽一样,发生纠纷的村落所在地数由旬以内,不能生起修持佛法之果。 造离间语的后世果报如何呢?后世会堕入三恶趣中,堕在拔舌、烊铜、犁耕等地狱当中长劫受苦,或者堕在畜生道中啖食粪便,象鹈鹕鸟一样没有舌根。即使以少许善业得到人身,俱生就有生理残障,舌根不具,口气发臭,喑哑不能说话,或者语言不流顺,牙齿不整齐不洁白,纵然口中说善语,他人也不信用。而且由于余业所感,在人间会有眷属鄙恶、彼此不和合的果报。 事例一 张学刚因有外遇和结发妻子离了婚,两个孩子被他扔下不管,为此,孩子在初中没有毕业的情况下,都走上了社会。儿子到他身边打工,但孩子不肯吃苦,干什么活都嫌累嫌苦,张学刚就数落孩子几句,这孩子恨父亲另找他人,扔下母亲和他们不管,就跑回爷爷家,说父亲不管他。张学刚的妹妹张学兰就挑唆孩子恨父亲,责备哥哥不仁不义,在亲属中散布他的种种恶行,使孩子越想父亲越可恨,父亲也为孩子伤透了心。最后父子形同水火,那个孩子后来被亲属送去学了技术,能自立社会吃饭,他父亲穷困潦倒他也不管不问,互相不往来。一年后,张学兰的腋下长出一个乳房来,因种种原因不能手术,痛疼非常,无法医治, 事例二 《阅微草堂笔记》中有一则巧舌罚哑的公案说:江宁有一位书生,住在老家的废花园里。某个月夜,有位艳女在窗户边窥视,书生心想,不是鬼就是狐,因为见她容貌姣丽,心生爱慕,也不害怕,招她进来,但女子始终不说话,问她也不答应,只是含笑顾盼而已。 过了一月多,书生始终不理解。有一天,书生一再盘问,她才提笔写出自己的身事,她写道:“我本是明朝某位翰林的侍妾,不幸短命而死。因为我平生很会挑拔离间,使一家骨肉矛盾,形同水火。死后遭冥司谴责,罚我作喑哑之鬼,已经沉沦两百多年了。如果你能为我写《金刚经》十部、得蒙佛力超脱苦海,我生生世世感念你的恩德。” 书生满她的愿,等到写经完毕之日,女鬼又来拜谢书生,仍然提笔写道:“凭借写《金刚经》忏悔,已脱鬼趣,但是前生罪重,只能带业转生,还须要作三世的哑女才能说话。” 事例三 四明有位秀才叫葛鼎鼐,每次他去学堂的时候,必定要经过一座土地庙。庙中的庙祝,一天梦见神对他说:“葛状元经过时,我必定要起立,请你为我修一道屏障来遮挡一下。” 庙祝按照神的吩咐,正准备动工,这一天又梦见神告诉他:“不需要建了,葛生代人写离婚书,功名已被削尽。”原来,同乡人想休弃妻子,自己不能写,就叫葛生代笔,没想到这事损坏福德这样严重。葛生明白了事理之后,心里生起大忏悔心,尽力使这对夫妻重归于好。后来他中榜,做官只做到副使。 事例四 清朝顺治年间,浙江有一位孝廉,他的朋友贪恋某人妻子的美色,就想占有。孝廉为他出主意,散布流言蜚语,挑拨其夫,说他妻子和外人有私情。那人听信之后,打算把妻子休掉,就和孝廉商量,孝廉竭力促成,而且帮他写休书。草稿写好,那人抄完后就走了。这时来了一个卖笔的,孝廉就去买笔,回来后草稿不翼而飞了。后来他参加会试,带着那支笔进入考场,没想到那张休书草稿竟从笔管中掉出来,被搜查的人发现,定为作弊,他在监考官前大呼冤枉,最后被处罚除名。 再析 现代做律师的人,为了多接案子,多挣钱。法庭为了多判案,多收费,有政绩,往往找双方当事人,用法律条文来说明,你的案子可以赢,可以得到什么样的利益。但到立案以后,另一方是官员,或者一方使了钱,又反过来说,你的案子虽然有理,但不能判你赢,因为我还得吃饭,不能那样做。或者偷换证据,或者唆使证人改证词,最后葫芦判案,不知道真理在哪一边,致使百姓冤上加怨,贫困的生活雪上加霜。 事例五 崔律师很能干,为此,他挣的钱也很多。一次一个农村人犯了法,被抓起来要判刑。崔律师一伙的人找到那家说:“你拿些钱出来,有些事我们可以给你摆平,你的亲人可以少判几年刑。”那家人信以为真,本来他家就非常贫穷,为了亲人少判几年,这家人借高利贷送给崔律师几万元。等法院宣判以后,那家人很高兴,认为没白托人,他们的亲人判的刑期是那种罪的最低线。懂法的人听说后进行了调查,事实却是那个人犯的罪本来就轻,不找人、不花钱也应当判那个刑期,结果那个农村家庭花了几万元,还是判的那个刑期。现在看崔律师一伙人还是发财,这样的事情还在继续做,我相信以后,他们一定会受到因果的报应。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