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显然,这是不可能实现的。任何事物从无到有都需要经历一定的过程,这个过程是用具有一维性的时间来衡量的。同时,发展的过程中这些事物必定会同空间中的事物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整个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孤立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因此,任何事物都不是无因缘产生。 3.2因缘而生 由于万事万物的产生只有两类,我们在否定第一类的同时也就间接证明了第二类,万事万物都是由因缘产生的。 事物因何而起,缘何而生呢?这就需要我们再来分析因与果的关系。因与果的关系可以分为下面两类:一、因与果同类,二、因与果异类。因与果同类的直接表现就是我们播下大豆的种子,就能够收获大豆的果实。因与果异类的直接表现就是播下大豆的种子,收获的却是西瓜或者其它果实。这样我们可以清晰地判断,因与果同类的这种观点符合事物内在发展的规律,如俗语所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最后我们来讨论生命的本质就是意识。那意识又是由何产生的呢?宇宙的万事万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无情法,比如山、河、流水、人体器官。第二类是有情心识的本身。 上面我们已经证明了,只有同类因才能产生同类果,那么这里我们可以推理出细胞、器官等无情物,是不可能产生意识的。因为器官和细胞都是由分子、原子构成的,我们的书本和经堂也是由分子和原子构成的。如果细胞能产生意识,那么我们的本子、桌子和经堂也应该产生意识。这明显是不合理的。所以我们得出,只有心识本身,即意识才能产生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