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居士应知的50条戒律(3)

第三十八条:有人诵经,请勿在旁走动或站在中央照相 时常有人,不懂这个礼节,是相当冒失的,人在佛前诵经或读经,他就若无其事大遥大摆地从前走过,或在旁边走动,如参观古董似的,非但扰人清静,分散诵经者精神,


第三十八条:有人诵经,请勿在旁走动或站在中央照相
时常有人,不懂这个礼节,是相当冒失的,人在佛前诵经或读经,他就若无其事大遥大摆地从前走过,或在旁边走动,如参观古董似的,非但扰人清静,分散诵经者精神,也阻碍龙天护法、法界有情众生听法,其业非轻也。

凡我们诵经礼忏,除调伏自性、体会经义、忏悔造业,若心诚自能感召法界有情、天龙八部来听经,让他们得闻佛法,心生法喜,可消业种善根,皆在欢喜,若在旁边走动,自会扰乱清静庄严圣地,其罪无边,天龙八部亦不会原谅的。

第三十九条:点香勿用口吹,勿用鼻闻
因香多火势大而不能熄灭时,即用嘴巴吹灭,相当不敬的,火不熄,应用扇子打灭,或分成小把,用手振动即熄也,而点香台的火种,亦不可用嘴巴吹之,仍以手或扇打熄为宜。有人点香,为试闻香味,将香拿至鼻孔一闻,再插到香炉内,这是相当不敬的,造了盗佛香罪,凡香决不可用鼻闻后再供佛,岂不成自先闻香再供佛的不敬之罪,凡香经鼻闻之后,决不可再供佛,此点要谨慎不犯!而佛前点香,只插一枝即可,不需执着几枝,有要三枝才可,代表去贪、嗔、痴,要戒除三毒,是平时在心上修行的功夫,不是在插三枝香就可以去除的,经典上亦无此记载的,法无定法,法无执着,心诚礼拜为要,无诚好香礼拜亦枉然,有诚心无香礼拜亦可感!本人献一偈供参考:“千烧香,万烧香,心中无诚,空烧香”故佛前献香,应尽量选真材实料的上等香,勿用化学香料的香供佛,但每次只插一枝,勿插多,一包好香虽贵,但可用很久。
信佛者多,知戒规者少

第四十条:佛教经典不可乱放
佛经为三宝中之法宝,经典之所在,自有龙天护法护持,见佛经如见佛,不可污损佛经,更不可将佛经入在夫妇房间内,更不可摆设于地下室或厕所旁边,应置放于书桌上或书柜上,但要高过腰部才可,而且放经典于桌上,不可超出桌檐,是为不敬。我们要用双手捧经,不可用单手,要高过腰部,手要洗干净,敬经如敬佛,不可马虎,有人拿经,不但用单手持经,还边走边甩着经典,真是罪过!还有经典平时最好用一块干净布遮盖着,免染灰尘,若经典破了,定要修补完整才可!

第四十一条:受戒弟子不得学习外道学术
凡是一个受过戒的弟子,才算正式佛教徒,而皈依三宝,只是信徒而已,而非教徒,戒律上规定:不得学习命相、风水、天文、地理、符法、问神、舞蹈、歌唱、卜封等术,违者既犯戒律,得负因果的。

第四十二条:在寺庙浴室中不得小便,洗衣
到寺庙过夜,于浴室中洗身,不可小便或洗衣服,因浴室乃出家人洗身之净地,不可污其他,免遭苦报,护僧经曰:“比丘在净地大小便,不择处所,以是因缘,当入地狱中,作肉厕井,火烧受苦不堪”,由此可知在浴室中小便,其罪非轻也!

第四十三条:入厕勿穿鞋,而换穿拖鞋
凡入厕所,应将鞋子脱下,换穿厕所内专用的木屐或拖鞋进厕,因将自己所穿的鞋入厕,鞋底会沾污垢,若再进入佛堂会污秽圣地,不得不慎 ,若万一遇到厕所无预备专用木屐或拖鞋,可赤脚进厕,出厕后再洗脚亦可,若穿鞋进厕,出厕一定要洗净鞋底后,方可入佛堂礼佛。出厕后,一定要将手用肥皂洗干净,不可只用水洗手而已,若大便后,照戒律规定,应以左手后二指,沾水洗肛门,方可拜佛,经上说“入厕不净者,不得入佛堂礼佛,不应饭食,不以坐僧床,不可与众行,因身不净,所持咒法,皆无效验”;可知若入厕后身不净,持咒拜佛皆不得应验,因你不净在先,那得应验呢?学佛者不可不知!(入乡随俗,印度习俗和中国不同,本条中的换鞋入厕可以不守

第四十四条:睡时应吉祥卧
一位学佛者,睡觉时,应采吉祥卧,即身体身右侧睡,脚稍弓,左手放于腿上,右手弯曲放于头部下,吉祥卧能令身心安稳,睡不昏沉,夜无恶梦。

于佛寺睡觉时,下身衣物及鞋袜,不得放得高过人头之部,因不净物,高过人头,非但不雅观,而且恐脏物掉落床上或有碍观瞻。

第四十五条:在佛寺内过夜睡觉,不得高声谈话
在佛寺内过夜,是常有的事,佛门本是修持圣地,照规定是不允许在家人过夜的,但往往师父慈悲、行方便,我们应该自爱才对,这点很多人都会犯到。若您睡不着,要打灯看书可以,但需缴电费,因寺庙安板后,所有的灯光都要熄掉,若自己打灯用功,则是私人之便,应随意缴费,免犯盗常住物之罪,这是规矩,不得随便,因为来寺庙随心所欲滥用公物,会负因果的。

第四十六条:在佛寺内协助工作后,不可私带物品回家
很多人发心到佛寺义务帮忙法会上的工作,如厨房洗菜、洗碗、扫地等工作,大家作的很辛苦,等法会完毕后,会剩下一些菜或干的素料,如木耳、银针、香菇,剩菜有时很多吃不完,有些师父就自作主张,不知戒规,也为酬谢大家的辛劳,就大包小包化整为零,一包包的分给帮忙的人拿回家食用,如此犯了盗十方物之大罪,还是不知。这种情形,相当严重也普遍的,每家佛寺内的食品是常住的,不应分给他们,非但无功反而造罪,若饭菜食物实在很多,吃不完,可发配给大家,但要大家自己将物易出钱,投入功德箱内,算是用钱向常住买以这些所值剩下的食品,这样就不会负因果造业,两全其美。勿论你发心辛苦地来佛寺帮忙工作,纵使工作中,打破碗筷、花瓶,或打破其他佛寺物品,还是要照常赔钱,再买个新的来补换的。

总而言之,来佛寺帮忙工作,是在积造你的功德,而工作中或打破物品要赔,拿常住剩物,看价值多少,再将钱投入功德箱,如此可得圆满,功德无量!

第四十七条:勿用不净物或剩物供养师父
凡我们吃剩的饭菜,或拜过鬼神的食品水果,不可拿来供养出家人,如此会堕入脏地,不可不知。出家人是僧宝,是代表佛陀传扬佛法,延续佛教慧命,弘法利生的人天师表者,我们应常存恭敬心,供养他们一切食、衣、住、行无缺,能为我们开示佛法,引导我们信佛得闻佛法,使我们人生,活得更超越更充实,解脱一切痛苦,升华生命意义,更进一步了解生死,故应当以洁品供养僧宝,当是功德无量也!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