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敬佛陀—入门须知(7)

凡印佛经书,要慎选版本,要用好纸,装订牢固,设计精美,使令庄严,并严格校对,不令错谬,总之不可马虎从事。借阅他人佛经书,应按时送还。借阅公有之或别人之佛书,应视同己物般珍惜,切不可任意涂抹、窃剪、撕

   凡印佛经书,要慎选版本,要用好纸,装订牢固,设计精美,使令庄严,并严格校对,不令错谬,总之不可马虎从事。借阅他人佛经书,应按时送还。借阅公有之或别人之佛书,应视同己物般珍惜,切不可任意涂抹、窃剪、撕毁;依出世法论则为毁法,依世间法论有欠公德心。常住所有佛象经书,非经许可不要动用,私自动用,则犯过失;若私自取走不还,为盗僧祗物,而获大罪。一切报纸型佛刊,不可作包扎物品之用,也不可任意丢弃、撕毁,应伺机转赠他人阅读。凡流通之佛书不宜存置,而应辗转流通,咸令受益。

   复之,看经之时,身应端正;不宣妄动;口应禁语,不宣杂言;意应集中,不可乱想,此为三业清净,自能摄心一处,浏览经意。欲看时,净手洁案,徐徐翻阅,一字一句,不令空过,燃香一枝,可令经行,心不外弛。用功行者,直看经文,不假注释,阅之一遍,不明 大意,毋退心志,三、四、五遍乃至十数遍时,自能体会妙旨。真用功者,不用妄识,一切经文,值了观照,文字相中,般若性显,久久与真心智海,打成一片。故古德宗密圭峰大师看圆觉经而心开意解;六祖惠能大师因闻金刚经“应无所往而生其心”而彻悟心源;天台智者大师诵法华至“是真精进,是名真法供养如来”身心豁然而入定;亻炎虚大师著书说有刘文化居士因阅楞严而现妙境破了识蕴。以上诸德,足资楷范。可见一字一句,一颂一偈,一旦豁破,皆由自性流出般若智性,与文字般若互相呼应,融化为一,等无差别。

   无论诵经、看经,功德都大,经行之后,皆应普皆回向,令一切众生入佛知见,开佛智慧,归敬三宝,速证菩提。此为如法作,但愿诸上善人,珍重法宝,礼拜恭敬,精而不懈,如是熏修。以是因缘,生生世世,不失自性,仍可值遇三宝,今得人身,复闻佛法,起信熏修,已入宝山,不空手归,百千万忆众生中,吾人最为幸运,恭敬法宝,必获净智大慧。
   综上已知,佛法为度众之津梁、成佛之阶梯、度往彼岸之宝筏,缺此无由解脱也。佛法自诚敬中求,故细微小节也不可犯,如获宝在手,光芒四射,怎可使此宝物损毁污秽?由是求法,法益自获,莫因轻忽,而障自性。

   3、僧伽——这里必先要说明的,有许多人以为出家的人叫做僧伽,其实僧伽是指受具足戒的和合众,也就是说能守持戒律的行者,达三人以上的清净团体;单独的个人不能称为僧伽。出家男,受具足戒的只能称为比丘(有乞士、破恶、怖魔三意)。出家女,受具足戒的只能称为比丘尼。比丘与比丘尼之个人,不能称为僧伽,但可通称为沙门。所谓沙门的译意叫做勤息,就是指勤修佛道和息诸烦恼的意思;今人多指出家之个人为僧,那是错误的。我们把出家的沙门通称为法师,其实法师也不应适用一般出家众,因法师之称必须具备精通三藏佛法,而能宏化的出家行者才能受之。今人又或对出家之皈依师称为师父,这也是顺俗之演化,如我们接受皈、接受戒、接受法的出家比丘,我们是应该专称为和尚的。和尚译义为力生,是亲教之意的。我们既然求他授皈、授戒、授法,都有亲教之意的,如对出家的比丘尊称为和尚,那是至高无上的尊敬。

   世尊在世时,他的僧团中,凡证大乘果位的都称为圣贤僧,对没有证果位的自然都是凡夫僧了。但在家皈依三宝的佛弟子,无论对圣贤僧或凡夫僧都应一概恭敬、礼拜、供养,不可取分别心的;在家弟子见出家二众不依法恭敬、礼拜、供养,是为犯轻慢罪。不只于此,凡十方佛、十方法、十方僧皆是我师,皆当依法恭敬、礼拜、供养;也就是说:十方各地所有僧伽,其个人、团体皆为我师,更不只限于所皈依时的皈依师,皈依师只是在佛前做证明,证明你自今日起成为三宝弟子——为说三皈、忏悔、发愿。有人说这是我师父,那不是我师父,这是“外行话”了。

   我们要问出家众的尊称法号时,要说:“请问师父(或和尚、或比丘、或沙门)的德号上下?”千万不可问师父“您贵姓”,因为出家后皆依释迦的法脉相传 ,所以皆以释姓为之,都只以法号相称。每一位出家众有两个法号,一个是内号,一个是外号。内号只是他的剃度师、授戒师、传法师可以呼的,我们在家弟子不可称称呼。在家弟子只可称呼外号,称呼外号也不可称某某,依今例,称为某某法师,或某某师。尊敬如法的称呼,应 该称为上某下某法师。我们对别的在家同修问起皈依那位法师时,应该说:“请问您皈依师的德号?”答时应称:“我皈依的法师德号上某下某”。这种规矩不但每一位在家弟子要知道,更要将此一礼节养成习惯。

   凡夫僧是未证得果位时所称,其实他的发心与修持上已超出一般凡夫太多太多了,这只不过是对圣贤僧而言。现凡僧相者,因其执与惑未断,或执断或未断,尚有习气烦恼所束,在用功修持上、个性修养上、守戒威仪上有些欠缺,但在家居士不可背后批评指说,更不可将道听途说、且未曾亲见亲闻所确知的消息加以渲染传布,此则犯谤僧之过。如见出家众犯了某些过失,可当面虚心恳切地加以劝谏,如他不能采纳,或仍我行我素,也当以恭敬心待之。但可远离,不宜毁谤,所造因果他自担当。如在家居士毁谤僧伽及破和合僧,皆获重罪,不可不知。我们不但对出家众不可念其过失,就是在家同修之间,也不可念其过失,儒家尚有隐恶扬善之美德,何况佛弟子的我们,更是不可念四众过的。

   凡出家众之僧团所有,是为常住物,常住为十方所共有,个人是无权动用的,凡所有物为十方僧伽所当均享,个人依法不可捉持。如果在家众私自挪用常住物者,即为盗僧祗物 ,其罪过甚大。所以过寺院时,切要注意不可轻犯。在家男众去尼庵,夜晚应予禁止,更不可居住,白日去时应有二人以上结伴同往,在庵中礼佛求法后,如无他事不可留连;在家女众去寺院,夜晚应予禁止,更不可居住,白日去时应有二人以上结伴同往,在寺院礼佛求法后,如无他事不可留连,在家男众与比丘尼应保持六尺之距,在家女众与比丘也应保持六尺之距,更不可任意搀住。

   在家众与比丘(或比丘尼)一起行路时,应以戒腊最高者先行,在家弟子居后随行。若三人并肩行时,以比丘(或比丘尼)居中,居士在两边,与比丘只二人并肩行时,以在家众左手边为上首,应让比丘(或比丘尼)行,在家众在比丘(或比丘尼)的右手方行。

   在家居士在寺院中时过堂用斋,悉依寺院清规。最好自己亲手添饭取菜,如有出家众为我们添饭取菜,我们岂敢受用!一起用斋时,在家众不可与出家众同坐一桌;如出家众少,一定招呼在家众同坐一桌,不得已时,也应身居下首。午斋时,食前应先合掌念供养文(或咒)。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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