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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理思维,对治瞋心(4)

“因为是由自己的业力发动,而使对方不由自主地损害自己,唯是自业所感召,所以不应瞋恨别人”,这样思惟之后,只应责怪是自己所致,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破除瞋心。 因果律最公平,过去生中我也曾这样损害过有情,因此

  “因为是由自己的业力发动,而使对方不由自主地损害自己,唯是自业所感召,所以不应瞋恨别人”,这样思惟之后,只应责怪是自己所致,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破除瞋心。

  因果律最公平,过去生中我也曾这样损害过有情,因此,曾经损害有情的我,现在理应遭受损害(我先是堕入恶趣感受了此业的异熟果,现在是以等流果引生他对我的损害)。既然是由自己的罪业而令自己感受害苦,怎么能憎恨别人呢?(一切怨害之苦都是由自己的恶业造成的,全是自己的错。)这样思惟之后,应当对此安忍。

  譬如,地狱中的狱卒和剑叶林令自己受苦,这并非别人造成的,唯一是由自己的恶业引起的。同样,由自己的罪业导致今生遭受种种损害,这能怪谁呢?因为全是自己的业造成的。因此,今后该做的是精勤断除痛苦之因,随缘消旧业,更莫造新殃。

  平常佛教徒受到伤害时,脱口便说“他在给我消业障,这是我前世伤害他的报应”,这叫“作消业想”、“作还债想”,是由思惟因果而深植于心中的观念。

  龙树菩萨也在《大智度论》中教导我们,遭遇怨害时作还债想:别人伤害我们时,该怎么忍辱呢?应思惟:一切众生受罪业因缘的牵引而互相损害,我现在受到恼害,也一定是宿世的业缘。虽然今生不曾伤害过他,但这是我前世害他的恶报,现在该由我来偿还业债,应当欢喜地接受,怎么能抗拒不还呢?诚如欠债必须还钱,债主上门来讨债,理应欢喜地偿还,如果对他瞋怒,那是很不合理的。

  达摩祖师也在《入道四行观》,修行人受到怨害、苦恼时,自己要反思:在过去无量岁月中,我一直舍本逐末而在轮回中流浪。期间,我对众生结过多少怨仇、有过多少违害。虽然这一次我没有侵犯他,但这是我前世造恶的报应,并没有任何天和人枉加于我,因此我应当甘心顺受,不怨天尤人。

  这是说明:不论遭受何种怨害之苦,都应想到是自己造恶的果报,不能责怪别人。修行人如果说“这不是我造成的,这是他的错”,实际是显露自己全无法的气味。

  以下观察受害者自己这方面。

  B1.2、自己方面分二:一、不欲受苦与对他人生瞋相违 二、是灭尽恶业之因故不应生瞋 

  第一、不欲受苦与对他人生瞋相违

  怨敌损害自己,造成痛苦,自己不忍受,生起瞋心。瞋心的后果怎样?能引生[三恶道,重者]地狱大苦。

  这矛盾不矛盾?一方面不能忍受现在的小苦,一方面却又极力引生无量恶趣大苦的业因——瞋恚。因此,应当想“我极其愚痴”而生起羞耻心,努力防范不让瞋心生起。

  若对小苦不能安忍,则对大苦更不能忍,而瞋恚是能引生[三恶道,重者]地狱大苦的因,为什么不遮止呢?

  另外从业的轻重来看,我们心中的愤怒越盛,将来所受之苦就越惨重。如果随顺内心的愤怒而行,将给自己带来极大的苦果,即在自己的识田中种下了将来地狱中受苦的种子,等于自己伤害自己,[自己将自己推到三恶道里],并不能伤害到别人。

  小结:

  邪见者说:瞋恨损害者是合理的,因为我难以忍受他损害我的痛苦。

  破斥:[第一理:]

  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因为若不能忍受痛苦,则更不应瞋恨对方。

  此因也成立,因为现在不忍小苦而瞋恚他,将引起无量恶趣的大苦。生瞋的人必堕地狱,若连眼前的小苦我都不愿接受,为何要让自己生瞋而感受地狱大苦?就像自己的手指受了小伤,还用石头砸它一样。

  由以上观察可知:生瞋只是毁坏自己而已,没有任何合理之处。

  第二、是灭尽恶业之因故不应生瞋

  或者认为“我被他损害,当然要恨他”,则应观察自己是否真实被他损害了。其实,遭受损害是自己造恶的果报,因此是被自己损害,而不是被他损害。他人的损害实际是为自己净除宿恶的等流果,对方不顾自己衰损而为我净罪,又赐给我修忍积福的机会,所以他是利益我的恩人,怎么能以瞋心对待呢?或者思惟:如同病人接受针灸治疗般,忍受眼前一时的小苦即能免除后世恶趣大苦,这是极有利益的事,理应欢喜接受。

  怨敌加害我所产生的痛苦,本是我前世造恶的果报,因此是被自己损害,而不是被他损害。仔细说是由于我往昔杀生等恶业果报成熟,在恶趣中感受了痛苦的异熟之后,所残余的等流果。通过这次怨敌损害的因缘,就能无余灭尽此等流果,通过这次受报便能消尽宿世的恶业,(我们常说要消业,从哪消?)如果我能安忍,不仅不会造下新的恶业,还能增长许多福德。[比如用水洗脸,脸被洗干净,但水呢?别人将我的罪业清除干净,但他自己呢?]对方的福德衰退,乃至堕到三恶道,为了净除我的罪业而损害我,所以应将他视为恩人。

  《本生传》说,世尊往昔做菩萨时,曾转生为森林中的一头水牛。

  有只猕猴性格蛮横,见水牛心性慈悲不生瞋恨,就骑在水牛背上,让它来回跑动等,对水牛百般欺辱。水牛菩萨任它摆布,没有丝毫瞋怒,只是安然忍受。

  有个夜叉看到后,无法容忍猕猴的恶行,他为了观察菩萨,就说:“是猕猴收买了你吗?你害怕它吗?你无力反抗它吗?如果你不用金刚般的牛角消灭它,你就没有安宁之日。”

  以下是菩萨的回答:

  (…………….

  【“由我业发动,于我作损害,此作地狱因,岂非我害他?”】

  由于我往昔的恶业发动,而导致今生他伤害我,他也因此造下堕入地狱的业因,这岂不是我害了他?因此,这是我害他,不是他害我。应如是思惟。

  …………….)

  我们应该重新认识怨敌的作用:怨敌的加害,实际是为我们消尽宿恶的等流果,又是成就我们安忍度的逆增上缘。若无他的攻击,我们如何修成忍辱?就像练剑[习武、拳击、摔跤等],如果[同伴或]师父不凶狠地进攻,自己如何练就防守的功夫?而且,怨敌自己不但一无所获,还要背负恶名,牺牲后世和解脱的安乐,命终后更需感受恶趣的痛苦。所以,怨敌的作用是为我们消业障、增福德,成就我们的安忍度。

  所谓恩人,就是给予我利益安乐的人;所谓师长,就是赐给我成就的人。而眼前的怨敌,正是利益我、帮助我成就的人,因此他就是我的恩人和师长,原先认为他损害我的观念是如此荒谬。按照这样思惟,灭除怨害想,安住师长想、恩人想中,就能安忍。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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