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社会经历了数百年的神教统治。在以神为中心的宗教体系中,只有上帝才是绝对的权威,只有天堂才是永恒的归宿,尘世是短暂而虚幻的,欲望是罪恶而危险的。随着人本思想的出现,人类社会进入了一个竭力证实自身力量的时代,禁欲主义遭到了厌弃,转而追求个性自由,认为人生的价值只有在发展自我、证实自我的过程中才能得到全面展示。因而,人本思想肯定了人类追求欲望、追求利益的合理性,这一思想解放极大地促进了近代科技和经济的发展,但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却不容我们乐观。 人本思想是以唯物论为基础,推翻了神的主宰地位,使人类首次成为世界的主人。在创造新世界的过程中,在开发未知领域的过程中,在追求幸福和享乐的过程中,压抑已久的欲望苏醒了,在此同时,人性的弱点也得到了充分的张扬。 人本思想的道德观是建立在肯定欲望和利益的前提下,唯有在追求自身利益时伤害到他人的利益才是不道德的行为。这一道德观的确有它的合理性,也更容易为人们所接受。但人类的天性是自私的,因而,很难抵挡欲望的诱惑,在利益的面前也很难把握自己的理智,甚至利欲熏心,致法律与道德的规范于不顾。这样的行为固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法律毕竟还存在许多漏洞,而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也没有能力去发现所有犯罪现象,这就使得许多犯罪者会抱着侥幸的心态铤而走险。对物欲的极端崇拜,使整个社会走上了唯利是图的歧途,使得人类在满足物质欲望的同时,不断地制造精神痛苦;在改善生存环境的同时,不断地破坏自然环境。到今天,被纵容的物欲已经使人类不再能够清醒地把握自己,而陷入了重重的危机和困境之中。 而佛教的道德观是以因缘因果为依据,从因缘因果的规律中体现道德行为的价值所在。和人本思想相一致,佛教也肯定人类追求利益的合理性。它从缘起的角度,揭示了世界万事万物的存在都是由条件所决定的。有情在世间的生存,离不开衣、食、住等生活资粮,假如离开这些基本的物质条件,有情的生命则无法延续。而利益的获得又是维持生计的基础,这就说明,人类的生存不能没有利益,因而人类对利益的追求也是合理的。 那么,道德与利益又是怎样的关系呢?佛法认为,真正的利益和道德是相辅相成的。在佛经中,对善的定义是:能给自己带来现世和未来利益安乐的白净法。也就是说,善的行为和利益是互为因果的。善的行为不仅能使我们在现世得益,更能惠及我们未来的生命。 要完整地理解两者之间的关系,理解佛教道德观的内涵,则需要透过三世因果,及生命的整个延续过程来分析。通常,人们因不了解生命的过去和未来而怀疑因果的必然性,只顾及眼前利益,只是以暂时的得失来衡量自己的行为价值,不知行善必得乐果,行恶必得苦果。所以才会觉得行善是吃亏的表现,对待他人和社会只求索取,不讲奉献;只希望获得权利,却不顾及自己应尽的义务。或许大部分的人都不会反对道德,可一旦道德规范与他们的现实利益发生冲突时,如何取舍就能充分体现出一个人的智慧。假如人人都能深信因果的必然性,深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想人人都会乐于行善,而不愿造恶。那么,如何才能深信因果?只有通过对佛法的学习。整个佛法都是建立在因缘因果的基础上,而这正是佛陀以他圆满智慧所证悟的宇宙人生的发展规律,唯有了解到这一点,我们才能以此作为参照,来指导我们生活中的一言一行。 佛教的因果思想还揭示了自利与利他的统一性。凡是真正对自己有益的行为,同样能够为他人带来利益。因为善行才是真正的自利行为,而善行必然不会危害到一切众生的利益,否则便是恶行了。利人才能利已,损人必然损已,只有在“我为人人”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地实现“人人为我”,其过程虽为利他,但得益却在自身。 佛教从缘起的角度看世界,揭示了世界是无我、平等而相互依存的。就这个意义上来说,个体的生存和社会的发展是一体的,个人的利益和他人的利益是一体的。由此我们可以认识到,佛教的道德观是建立在互利互惠的前提下,因而能更好地协调集体与个人的双方利益,协调他人与自我的双方利益,使社会的运转进入良性循环之中。
在佛法中,道德的具体规范又是如何的呢?道德的行为又称为善行,它的基本内涵便是十善。十善,即不杀生、不偸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嗔、不邪见,这十种善行是包含着我们的身、口、意三业。其中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是体现是身体方面的善行;不妄语、不两舌、不绮语、不恶口是体现在语言方面的善行;不贪、不嗔、不邪见,是体现在思想上的善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