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认为,一个人要想获得财富,应当学会一门技艺,作为谋生之本。佛陀在《善生经》中告诫善生:“先当习伎艺,然后获财业。”佛陀在《杂阿含经》中也说:“始学功巧业,方便集财物。” 佛陀还主张一个人应当以正当的职业、合法的手段来获取财富。所谓正当的职业就是所从事的职业,既不违犯国法,也不违犯佛法。佛陀在八正道中明确提出“正命”的要求。所谓“正命”就是从事正当的职业。佛陀要求佛子在从事正命生活时,不能触犯五戒,也不能促使他人犯五戒。 佛陀对佛弟子所从事职业的教导 佛陀在《杂阿含经》中说: 营生之业者,田种行商贾。 牧牛羊蕃息,邸舍以求利。 造屋舍床卧,六种资生具。 方便修众具,安乐以存世。 如是修善业,黠慧以求财。 财宝随顺生,如众流归海。 如是财饶益,如蜂集众味。 昼夜财增长,犹如蚁积堆。 在这段偈颂中,佛陀告诉佛弟子可以从事种田、经商、放牧、租房、建造房屋和家具出售等职业。从事这些正当的职业,再配以聪明的头脑,辛勤的劳动,则财富会与日俱增。 佛陀反对佛弟子以非法的手段获取利益。佛陀在《优婆塞戒经•受戒品》中说: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商估贩卖,不输官税,盗弃去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佛陀告诫从事经商的弟子,如果受持戒律,而不按照国家法律的要求交纳国税,或偷税漏税,将应当交纳的国税据为己有,都属于犯戒,将会堕落。 有些职业不一定是国法所禁的,但依据佛法,却是一种不正当的职业,佛教也是禁止的。比如从事杀、盗、淫、妄、酒等职业,如屠宰、渔猎,或被雇负责杀人,或制造杀生的器具等,是与杀业有关的非法职业。又如专门从事偷盗、提供卖淫处所、出售淫秽书画、以诈骗为业,或从事酿酒、开设酒吧等都是佛弟子不能从事的职业。 《法华经•法师功德品》曰:“资生业等,皆顺正法。”《智度论十九》曰:“正命者,一切资生活命之具,悉正不邪。”实际上每个人都能够拥有无尽的财富,因为我们都有这样的资格。 《大庄严论》有云: “所谓少欲者,非必恶衣食。 无诸资生具,以之为少欲。 此人于今者,心如大河海。 贪求无厌足,云何名少欲。 今修此苦行,贪渴五欲故。 此人实虚伪,诈现少欲相。 为贪故自苦,实非少欲者。 ……夫少欲者,不在钱财多诸宝物。何以知之?如频婆娑罗王富有国土象马七珍,犹名少欲。所以者何?虽有财宝,心不贪著乐于圣道。以是之故,虽复富有七珍盈溢,心无希求名为少欲。虽无财宝,希求无厌,不得名为少欲知足。” 这是告诉大家少欲不等于贫穷,不是一定要过得很穷、很苦才是学佛。虽有财物心不贪著,是名少欲;若人身行苦行,心有贪著,希求无厌,就不能称为少欲。
佛陀对获得财富问题的教言 佛教中讲获得财富的方法,和世间人追求成功的理念有所不同。我们看看世尊讲获得财富的原因是什么。 《佛为首迦长者说业报差别经》云: 复有十业,能令众生得少资生报。一者自行偷盗,二者劝他偷盗,三者赞叹偷盗,四者见盗欢喜。 有十件事情,能够让人得到少资生报,即种种财富资具缺少、贫穷的果报。一是自行偷盗,二是劝他偷,三是赞叹偷盗,四是见到偷盗十分欢喜。 这四条并不难懂。偷盗的果报就是贫穷。所谓偷盗,经典上有过解释:“若他物,他物想,若重物,盗心举离本处。”那就是本来是他人的东西、或者你知道这是别人的东西,这个东西还是有价值的,起了据为己有的心,并且实施行动,将其取走,这就是偷盗。另外偷盗还有不同的方式,不仅自己做是偷盗,让他人、派遣他人偷盗也是一样。或者劝人偷盗、称赞偷盗、见到偷盗心中欢喜,都能成为贫穷的因。 不偷盗是佛教的根本戒律之一,没有一个偷盗者是越来越富有的。 五者于父母所,减撤生业。六者于贤圣所,侵夺资财。 对于父母减少生活上的供养,本来应该负担的责任,却不去履行。对于圣贤居所,侵夺其资产。这都是贫穷的果报。 其实这个现象,我们很容易观察出来。社会上十分富有的人,很多对于自己的父母是十分孝敬,对于父母是尽力供养的。对父母不好,却很富有的,不是没有,很少。而且他的财富也很难能保持得住。 七者见他得利,心不欢喜。 见到他人得利,心中不欢喜、不高兴。 这一点有些普遍性,我们经常是这样的,别人赚钱了、获得利益了、得到好处了。心理不平衡,觉得这个世界不公平。其实这个世界很公平,这样的想法本身就是贫穷的因,如果不脱离这个思维定式,想要富有就比较困难。 为什么别人得利,我们不高兴呢?就是妒忌、嫉妒。这个情绪很隐蔽的,不容易发现,需要我们仔细观察自己的思维情绪。它可以有很多方式,甚至以十分正面的形式出现。比如学佛了,看到他人赚钱,就说这个财富不一定是好事情,将来很可能因此而造罪。道理讲得不错,不过我们反观自己,是否真的是这么想?真的是视金钱如粪土?如果这笔钱摆在自己面前那态度还是如此吗?心里真正的情绪是什么?起心动念是骗不得因果的。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