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炳南居士:《常礼举要》(2)

九、善人自当亲近,须要久敬;恶人自当敬而远之。 十、遇事要镇静,做不到的事,莫妄逞能。 十一、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 十二、凡事要合理智,不可偏重感情。 十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十四、凡求教他人的事

九、善人自当亲近,须要久敬;恶人自当敬而远之。 

十、遇事要镇静,做不到的事,莫妄逞能。 

十一、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 

十二、凡事要合理智,不可偏重感情。 

十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十四、凡求教他人的事,必须造门请问。 

(四)聚餐 

一、座有次序,上座必让长者。 

二、入座后不横肱,不伸足。 

三、主先举杯敬客,客致谢辞。 

四、主人亲自烹调,须向主人礼谢后食。 

五、主人敬酒毕,正客须回敬主人。 

六、举箸匙,必请大家同举。 

七、用箸夹菜,只取向己之一方者,不立起向他角器中取菜。 

八、箸匙不向碗盘顶心取菜取汤。 

九、公食之器,不用己箸翻搅。 

十、匙有余沥必倾尽,方再入公食器中。 

十一、自己碗中之肴菜,不可反回公器中。 

十二、箸匙所取肴菜,不倍于他人。 

十三、食勿响舌,咽勿鸣喉。 

十四、公食以不言为原则,须言亦应避免唾沫入公器中。 

十五、咳嗽必转身向后。 

十六、勿叱狗,不投骨于狗。 

十七、碗中不留饭粒。 

十八、不对人剔牙齿。 

十九、客食未毕,主人不先起。 

二十、起席,主逊言慢待,客称谢。 

二一、宴毕,主人进巾进茶。 

(五)出门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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