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偷税皆犯盗戒。印刷品邮件附信,亦犯盗戒。 一、业道重故。谓犯偷盗重罪,岂堪入道。 二、犯国法故。古今各国无不禁盗。人天大小乘戒悉制为重。 三、被盗之人,焦虑忧恼,或因之以致失命。 四、违六度,背四摄。以彼法先令布施,以度摄众生。今则反盗众生财物,违背彼法故。 五、坏人信心,破灭佛法故。(五戒悉同。) 六、三世诸佛法尔不偷盗故。 一、就十善业及十恶业,皆先杀次盗。 二、杀盗二罪,先害正报,次损依报。反之,断恶修善,则应先不害正报,次不损依报。 具六缘成犯。 一、有主物。 二、有主物想。 三、有盗心。 四、是重物。(值银八分以上即为重物) 五、兴方便。 六、举离本处。 有极重、重、轻之别: 一、盗十方僧物,现前僧物者,其罪重于杀八万四千父母及五逆罪。 二、盗三宝物,师长、父母、发菩提心人之物罪重。盗国营公有财物者罪重。盗物值八分银者犯重罪。 三、八分银以下中罪、轻罪。 又就被盗之人苦恼多少,罪分轻重。 开缘有五: 一、与想。(以为人已与己也。) 二、己有想。 三、粪扫想。(即极贱之物。) 四、暂用想。 五、亲厚想。 菩萨见恶官盗贼,夺他财物,以慈悲心,随力所能,罚治 夺取,还所有主,不犯。 偷盗: 一、堕三恶道。 二、若生人中,贫穷下贱,或多资财,而不得自在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