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师在普陀山一住很多年。后来,日本军阀侵华,有一位住在香港的在家弟子,有一座宽大豪华的别墅要供养大师,请大师到香港弘法。 印光大师看看因缘成熟,便想前往,但他知道那位信徒经营酒厂,是卖酒的,大师随即决定不去,并且告诉这位弟子说:‘你要我去,你就不要卖酒,因为卖酒是邪命的生活,我不好意思接受你不净的供养。’ 佛法虽然准许我们经商开工厂、做各种事业,但是伤身害命、迷惑人性的事业是不准许的。在八正道中有‘正业’和‘正命’两种,就是告诉我们,做为一个佛教徒,必需从事正当的职业,过正当的生活。 其次,我们谈到有了正当的职业和正当的生活后,若钱财有盈余时,该如何处理?佛法指示我们有几种的处理方法,第一、要供养父母师长。第二、要让妻子儿女过着快乐的生活。第三、要扩建正当的事业。第四、要有一些储蓄,以备不时之需。第五、要布施、救济,以造福人群,广结善缘。各项的比例,大约如下:供养父母师长十分之二,妻子儿女的生活十分之四,扩建事业十分之二,储蓄以备不时之需十分之一,布施、救济、做功德好事十分之一,这就是佛教教人处理钱财的方法。 社会上有很多富有的人,他们不知道布施种福田;也有一些贫穷困苦的人,却为了面子而强作金钱布施,这些都不是佛教所希望的。有些夫妻由于不合理的布施,而导致家庭失和,譬如:先生或妻子信佛以后,经常到寺院发心,布施做功德,却不管家里的生活,这样很容易促使家庭失去平衡、快乐,这是不合理的处理钱财的方法。 布施,要在不自苦不自恼的情形下实践,布施并不是一定要用金钱,只讲金钱的布施也是不合理的。本省有些信徒的信仰方式很值得商榷,他们的确很发心,跑这个寺院,布施一点,跑那个寺院又布施一点。有一天,金钱没有了,那里也不去了,说道:‘钱用完了,没有钱不好意思到寺院去。’这种信佛的态度是不正确的。我所创建的道场,从台湾北端到台湾的南部,从国内到国外的信徒,有些一信就是几十年,从未听说因为没有钱不好意思到寺院来的。因为信佛不一定要用金钱布施,比金钱更重要的,是心香一瓣,随心、随力、随喜的布施才是最重要的。信佛要真实,不必打肿脸充胖子;更不能为了信仰反而导致家庭分裂,这在佛法来讲,都不是‘正命’的生活。 第三、正觉的道德生活 正觉的道德生活,这是我在这儿讲‘佛教与生活’最后的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希望各位在人生的旅途中,每一个人都能够过这种正觉的道德生活。什么是正觉的道德生活?我分下列三点来解说: (一)从信仰到实践 一个人对于佛教产生了信仰以后,必须将佛法实践于日常生活中。有些佛教徒,虽然有信仰,但却不能实践,譬如:佛法教我们要慈悲,可是,有些人却仍然嗔恨、嫉妒充满内心;佛法教我们要布施,可是有些人仍然悭贪成性,不肯喜舍;佛法教我们要正业、正命,从事正当的工作,过正当的生活,可是有些人仍是赌吃玩乐为业。 南北朝梁武帝,他是一个信仰虔诚的佛教徒,他更热心于佛法的实践,在位四十八年,以佛化治国。他造金银铜等佛像,建爱敬、智度、新林、法王、仙窟、光宅、解脱、开善等寺;设无遮大会,供养僧众,数次舍身同泰寺,甘心以佛奴自居;又常搜求佛典,整理经籍;定所居之处为‘净居殿’,勤修戒行。 梁武帝的信佛,可说从信仰做到了实践,把佛法融合在日常生活之中。 佛世时,须达长者信仰佛教以后,发心行大布施,以黄金铺地购得只陀太子的花园,兴建精舍,请佛陀说法,让佛陀在北方印度有个弘化的根据地,因为须达长者对于佛陀的虔敬以及供养佛陀的喜舍心,因此,他曾受到举国上下的敬仰。 须达长者有位儿媳妇名叫玉耶,长得姿容秀色,楚楚动人,可是却经常自恃自己的美丽,对公婆忤逆不孝,对丈夫、亲朋亦常轻慢侮辱。 须达长者无可奈何只好将不孝媳妇的行为禀告佛陀。佛陀慈悲,亲临长者家开示玉耶。玉耶听了佛陀的教化以后,感动流泪,忏悔过去的无知,从此,善尽妇道,不起骄慢愚痴之心,又接受六重二十八轻戒,发愿生生世世作一个佛化家庭的优婆夷。 须达长者、玉耶女可说是一个信仰虔诚,勇于实践的在家佛弟子。 《维摩诘经》也告诉我们,维摩居士在生活中实践佛法,虽然身为在家弟子,却常奉持清净戒行;虽然享有富贵荣华,却不为物欲所牵引,这些都是在家弟子实践佛法的典范。 这个地方叫做‘志莲精舍’,是曹永德和曹金惠芬伉俪的私有财产。如果是一般常人,他们尽可以关起门来享受,看电视、喝咖啡;可是,他们却经常殷勤的邀请大德法师到这儿来弘法,请各位居士们发心来听佛法,自己要搬桌椅,布置道场;举办法会,弘法利生。这一切的作为,都是显示着一个人信仰佛教以后,积极的在日常生活中实践佛法,这是值得我们尊敬和效法的事例。 从信仰佛教到实践佛法,其方法很多,诸如受三皈五戒、受菩萨戒、行持菩萨道;每天固定的修持功课,念佛、诵经或打坐,进一步如弘法度众、成就大众的道业等都是。 (二)从利己到利人 在大乘佛教中,菩萨发心先为众生后为自己,所谓‘但愿众生得离苦,不为自己求安乐。’阿弥陀佛在菩萨位时,所发四十八大愿,愿愿为饶益一切众生。地藏王菩萨‘地狱不空,誓不成佛’,其利人的精神,可见一斑。 一般社会上的情形,对于利己与利人,可分为四种,一、利人不利己。二、利己不利人。三、人己都不利。四、利己又利人。平常,利人不利己的事情,除非菩萨发大心,不然可说少之又少。在佛陀的本生事迹中,有割肉喂鹰、舍身饲虎的故事,可说是利人不利己的最好典型。利己不利人,这在一般人,可说是最普遍的,一个人生存在世间上,处处都以‘我’为前提,以自己的利益着想,譬如邻居同住,将自己庭院的垃圾扫干净,将门前的水沟往两边冲,垃圾、臭水流往隔壁是不管的,只要自家门前清洁,脏乱移到别人家去是不过问的;或者住在楼上的人,夜里打牌、欢笑,常闹到十一、二点,从不考虑楼下的人是否能够安眠?这种人可说是自私自利、没有公德心的人。第三种‘人己都不利’,这可说是天下最愚痴的人,看那开赌场、开酒家的人,迷惑人性,令人家庭不和,予人最大的不利;反问他本身,造作了恶因,以后自己还得承受恶果。还有制造吗啡、贩毒走私者,亦是人己都不利的勾当。可怜社会上却仍有这种不明事理的人,专作害人害自己的事。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