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邪淫格言(7)

——《寿康宝鉴》页146-147 ★问:佛理有‘过去父母,故不应食肉’一则。由此观来,难道连娶妻都不应该吗?(因怕娶着过去父母故也。) 答:食肉为乐口腹,是贪味欲之事,本能避免,以代替品多故,不妨可戒即戒也

  ——《寿康宝鉴》页146-147
  ★问:佛理有‘过去父母,故不应食肉’一则。由此观来,难道连娶妻都不应该吗?(因怕娶着过去父母故也。)
  答:食肉为乐口腹,是贪味欲之事,本能避免,以代替品多故,不妨可戒即戒也。娶妻求嗣,是俗家之伦常,无可避免,以不了圣法故,只得在俗言俗也。
  ——《李炳南居士全集》页875
  ★问:余在家信佛吃素有年,很想发心出家修行,但是觉得戒律难持,不敢下定决心。杀盗淫妄酒五戒,是佛教的根本大戒,亦是学佛之人必须遵守最主要最基本的戒条——尤其是五戒中的淫戒最为难持,余戒都可无甚问题。此因属于生理关系,譬如肚子饥饿之时必须饭食充饥,吃斋的人不能吃大鱼大肉荤食,可以用青菜豆腐素食充饥,但是持断淫戒的出家人则不同,既不能邪淫又无正室,要完全戒绝性生活,感觉实在太难了。未知用何方法可以完全戒除此心?听说割去两侧睾丸,可使性器官一生不会勃起,即可彻底根绝性欲。那么摘除两侧睾丸是持戒之人唯一的法门,除此恐无更好办法。余很想依此法施行此种手术,请问此法是否有效?是否可行?
  答:尊问虽一,意却复杂,应分四节答复。一、‘在家信佛至不敢下定决心’。请问足下预拟出家,其目的何在?为自了生死耶?为度众生离苦得乐耶?为求安闲自在享清福耶?属前二者,是为发菩提心,认理若真自然不畏戒律,一直前往。属于后者,则大可不必,既不自了,又不度他,闲坐而受十方供养,已非出家本分,再造杀盗淫,上辱佛教,下恼众生,因果不爽,斯乃真可畏者。二、‘杀盗淫妄酒五戒至未知用何方法可以完全戒除此心?’试想不食,可以饿死,若是不淫,不会鳏死。既不致人于死,断之有何妨害?实不能与食同日而语。监狱拘囚以其所需,只备衣食,不供给淫事,古今赈灾,亦只衣食,而不供淫事,是其明证。若问何法可除淫心,肯多读经书,达理明智,心理自变,否则至弊衣恶食忧患交迫之际,淫心定灰冷矣。或谓各人秉赋,非此不可,即居家修行可矣,盖出家必须断淫,不能断淫即不出家,岂可勉强?三、‘听说割去两侧睾丸至除此恐无更好办法?’此真舍本务末之见,《涅槃经》有‘如犬逐块不逐于人’之喻,此颇近之矣。且五种‘不男’,不能成就,制亦不听出家,《四十二章经》曰:‘若断其阴,不如断心。’信佛而不研佛理,出家而不欲守戒,未免有矛盾之病。四、‘余很想依此法至是否可行?’尊函既不具名,是真心下问耶?抑是借此开玩笑耶?须知此事不可戏言,因果极为严峻。敬告于君,此事决不可为,戏言亦不可说。真为了生死者,纵然家居,正淫亦当节制,细观来函,现似有邪淫之迹,果如所测则大不可。奉劝能照第二答之法进行甚佳,否则预蓄一锥,淫心起时,以锥猛刺其股,淫心自止,神效无比。
  ——《李炳南居士全集》页910
  远邪十法
  (一)清心地──于平时防犯淫念的生起,一起念即予觉断。
  (二)守规矩──洁身自爱,做事正正当当。
  (三)敬天神——神目如电,随时查人善恶,不可因我们俗眼不见,即谓无鬼神,以致作奸犯法。
  (四)养精神——精气不露泄,必能神充气足,灵智清朗,所做皆正,而不涉邪径。
  (五)目不邪视──心正目正,心邪目邪,一切邪书,邪画,令人迷乱之事,皆不去观看。
  (六)戒谈淫秽——好谈淫秽,心已有邪,若再受诱,必致败行。故当戒之,以免邪思缠绵。
  (七)烧淫书——邪书流毒人心,阴受其害而不自知。欲杜邪淫,一见淫书即刻焚毁,救己亦救人。
  (八)省房事──夫妻伦常虽不可废,但于诸神降鉴及气候变化种种禁忌,亦当遵守不犯。
  (九)勿晚起——晚起精神昏散,易受诸邪所侵。而早起能使人神清气朗,身心俱爽。
  (十)劝共戒——邪淫最易败风俗遭祸殃,人人戒守,风俗淳美,社会安定。
  保身立命守则
  ★天地间节气的变化,和人身气血的流动,有着息息的关系,假如不能配合气节而走泄了精血,那么身体上脏腑气血的流行,就会受到损伤。夫妇之间的相处,虽然是人伦之始,但如不能节制,以致常受疾病的侵袭,或于神明降鉴之期,淫污冒渎,而阴遭削禄减年之祸。所以为了免使身心受损伤和受阴谴,应当遵守一些禁忌,以免误犯。
  ●每月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三十诸日为神明降鉴,察人善恶之期,宜斋戒不可行房,以免冒渎而受阴谴。
  ●郁怒,大怒后伤肝,不可行房,犯者必病。
  ●欲远行不可行房,行房后走百里者病。走百里路后行房者必死。
  ●醉饱后行房,五脏反覆损精伤气。
  ●空腹行房,大伤元神。
  ●病后行房,病症复发并加剧。
  ●胎前行房伤胎,故凡有孕后,即宜分床绝欲,一则恪遵胎训,一则无堕胎之患。及小儿毒胎□,凶险喑痘,游空惊痫,牙疳等病。二则所生之儿,男必端严方正,女必贞静幽闲,自然长大后不犯淫泆。
  ●产后百日内不可行房,若强行房,妇必病。产后十余日即行房,妇必死。天癸(月经)来时行房,成血奸症,男女俱病。
  ●竹席上不可行房,因竹性寒冷,犯者易感寒气。
  ●交合才毕,婴儿在旁啼哭勿即与乳,恐气血受损。
  ●行房后勿即挥扇,及饮冷茶水,若过受凉,或至即死。
  ●一日勿两度,勿服春方邪药,勿蓄缩不泄。
  ●凡生病,生疮出痘后,非十分复原,万不可行房,若犯者则多半必死。
  ●凡目疾未愈,或始愈,若行房目必成瞎。
  ●凡虚痨症,虽养好强健,犹须断欲一年,若以为复原而行房,多半必死。
  ●凡伤损筋骨,好后犹须戒一百七十日。若未过百日而行房必死。纵过百日亦必致成残废。
  ●凡过操劳、过热、过忧愁、过惊恐后,皆不可行房,犯者轻者则成痼疾,重则即死亡。
  ●冬至一阳生,夏至一阴生,其气甚微,如草木萌生,易于伤伐。倘犯色戒,则来年精神必疲惫。所以冬夏二至之前后半月,切忌行房。
  ●凡朔望先夜及四时节气之日,不可行房。五更已过,身中阳气初生,一次当百次,有损气血,切忌行房。
  ●大雷大风,大冷大热,日蚀月蚀,神前柩后,持斋祭祀之日,不可行房。
  ●日月灯烛光照之处,庚申日,甲子日,本命生辰日,不宜行房。
  ●行房后,暑天不可贪凉,冷天不可冒风雨,如犯者必有阴厥之证,男缩阳,女缩乳,四肢冰冷,肚疼而死。
  男儿欲遂青云志,须信人间红粉空。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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