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于三宝分中,皆存实敬。不徒泛泛然口谈已也。今人口尚不肯谈一屈字,况实行乎。】 古人在三宝分中,无论对佛、对法、对僧都有真实的恭敬,不只是口里泛泛然地谈论。现在人口里尚不肯谈一个“屈”字,何况实行呢? 【昔清世祖章皇帝,拜玉琳通琇禅师为师。尚欲取一法名,琇师谓帝王何须用此。彼不肯,祈取一丑字眼名之。玉琳乃书十余丑字,令其自选。乃取一痴字。】 过去清世祖顺治皇帝拜玉琳通琇禅师为师,想取一个法名。玉琳禅师说:“帝王何须用此呢?”顺治皇帝不肯,一定请师父取个很丑的字眼来命名。玉琳国师给他写了十几个丑字,让他自己选。他选了愚痴的“痴”字。 【其派在行字辈,故名行痴。凡与玉琳之法徒书,其署名则云法弟行痴和南。】 他的派在行字辈,所以叫“行痴”。凡是给玉琳的法徒写信,最后的署名是说“法弟行痴和南”。 【开国之皇帝尚如此自屈,若以今人推之,当先加以刑,然后问法,方合其式。否则平人失其为平人,皇帝失其为皇帝矣。】 开国的皇帝尚且能这样降低自己,按今天人的情况来推——我是九五之尊的皇帝!那一定要先加刑杖,然后问法,才符合仪式。不然,平人就失了平人的身份,皇帝就失了皇帝的身份,哪里肯皇帝自己写“法弟行痴和南”呢? 【光于佛学,一无所得。如盲对五色,聋对五声。了不知其如何为声,如何为色。然于主敬存诚之表面,颇愿竭我愚诚,以尽他山石之小益(“他山石”,就是指借助其他山上的石头可以用来琢磨玉器,比喻以朋友帮助改正错误的作用)。既属心交,当不以琐屑弃之。】 印光我对于佛学一无所得,就像盲人对着五色、聋子对着五声,根本不知道怎么叫做声、怎么叫做色。然而,对于主敬存诚的表面,颇愿竭尽我的愚诚来尽他山之石的小利益。既然彼此属于心交,当不会以琐屑而舍弃我的话。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