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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陀名号(3)

五、名体不二 《 佛光大辞典 》名,为能诠者,能诠表显明体;体,为所诠者,即事物之本体。盖“名”系诠表事物之一种方便设施,而非事物之本体,故世间一切事物,名不即于体,体不即于名,即名体各别。然诸佛菩萨之

 

五、名体不二

佛光大辞典》名,为能诠者,能诠表显明体;体,为所诠者,即事物之本体。盖“名”系诠表事物之一种方便设施,而非事物之本体,故世间一切事物,名不即于体,体不即于名,即名体各别。然诸佛菩萨之名号、真言、陀罗尼等,除表显诸佛菩萨之真如体性外,更蕴含诸佛菩萨广大之愿力与功德,故其名号、真言等与本体不二,名即于体,体即于名,称为名体不二。又称为名体相即、名体不离。此与往生论注卷下、安乐集等所举之“名法相即”之说同义。

真宗大辞典》(节译) 南无阿弥陀佛名号与阿弥陀佛之实体,有相即不二之关系。《安心决定钞》言:“名体不二弘愿之行故,名号即是正觉之全体。正觉之体故,即是十方众生往生之体。往生之体故,我等之愿行无不具足。”此是名体不二之出据。

《往生论注》下卷言:“诸法万差,不可一概。有名即法(实体谓之法),有名异法。名即法者,诸佛菩萨名号,般若波罗蜜,及陀罗尼章句,禁咒音辞等是也。”以弥陀名号即是法故,信而称念,能破除一切无明,能满足一切志愿。

《安乐集》第二大门广施问答,亦同此说。

又,法位《无量寿经义疏》言:“诸佛皆德施名,称名即称德,德能灭罪生福,名亦如是。若信佛名,能生善灭罪”。

以上诸文皆说明名法相即不二之旨。

阿弥陀佛之实体与南无阿弥陀佛之名号,两者有如此不离不二之关系。佛之名号本身,非离实体而孤然别存故,此谓之“名体不离”。又,佛之实体与名号,如冰与水之不二,此谓之“名体不二”,以何而言不二?谓佛体所有功德能力,与名号所具功德能力,完全同一无差别,故言不二。

凡我等人类之名,皆为呼唤实体之假名符号,其名之本身并不具何等能力与作用,故不能成为名体相即不二。然而阿弥陀佛之名号,与阿弥陀佛之实体,相即不二,故名号具备佛体所具之全德全力,因此弥陀名号能与众生大功德、大利益。

佛证悟万象无碍圆融之理,故得名与体有不二关系,虽名体不二,然佛体乃理悟对象,名号为信念对象,故两者分界不可混乱。

详言之,佛体属理悟对象,非是信念对象,亦即佛体是息虑凝心之定慧方得认识接触,非由称念而认识接触。因此,能悟之人可由定慧而领受佛体所有功德,而不能由称念而领受其功德。

有此次第故,圣者可由息虑凝心之定慧而能够直接接触佛体,而领受其广大利益,然而凡夫则完全不可能。故无有定慧之乱想凡夫,只要信受称念而能利益之法──即是圆具佛体所有全德全力之名号。

可谓名号即佛体,佛体即名号;名号是有声之佛体,佛体是无声之名号,两者不二。然不二与唯一,其义不同,于凡夫而言,所归之法在于名号。

 

六、名号不思议

佛学大辞典》弥陀之名号,为恶人成佛之法,其功德之广大无边不可思议,故谓之名号不思议。

佛光大辞典》名号,指诸佛菩萨之称号。此处则指阿弥陀佛之名号;以其功德广大无边,不可思议,故称名号不思议。盖至心称念南无阿弥陀佛(六字名号),而蒙受称念名号之功德者,即得往生净土。又阿弥陀佛有无量寿(梵 amita^yus)、无量光(梵 amita^bha)之意,故南无阿弥陀佛亦译作归命无量寿如来(七字名号)、南无不可思议光如来(九字名号)、归命尽十方无碍光如来(十字名号)等称。

 

七、名号实相法(译自《净土宗大辞典》)

阿弥陀佛之名号是实相之法,出自圣冏上人《释净土二藏义》二九所说。

即《观经》下品下生“观世音、大势至,以大悲音声,为其广说诸法实相,除灭罪法。闻已欢喜,应时即发菩提之心”之文,圣冏上人如是释言:“问:文云‘诸法实相,除灭罪法’,何不说念佛功德?答:名号是名,佛体是体,实相是义,灭罪是用,且说总义,不违总名。名体义用,不即不离。或于秽土说相之名号,或于净土说即之实相,如是为显即相之真宗。佛能成就至极无生清净之名号,见生之浊水,立地即成无生之清水。名号实相,芦花明月,见生无生,不脱壳龙。”

此分二义而解释:一义者,名号与实相之关系,不过是本体与作用之异。二义者,相之名号与即之实相之关系,犹如芦花与明月,都是同一白色,就此以说明见生与无生不即不离之理由。

 

八、名号为体(译自《净土宗大辞典》)

阿弥陀佛之名号,是净土三经及《往生论》之本体。

昙鸾大师《往生论注》言:“‘无量寿’是安乐净土如来别号。释迦牟尼佛在王舍城,及舍卫国,于大众之中,说无量寿佛庄严功德,即‘以佛名号为经体’。

良忠上人《往生论注记》言:“今经所诠,专在名号故也。所言体者,即是彼佛修生显得三身万德、总别功德,皆是佛体,则以此体,摄在名号。今经宗致,不出此意,故以佛名,以为经体。”

能庄严安乐国之阿弥陀佛所有功德即是佛体,其所有功德摄在于阿弥陀佛之名号中,此是净土三经所说结归之处。

又、阿弥陀佛之名号为《往生论》之体者,《往生论》言:“称彼如来名,如彼如来光明智相,如彼名义,欲如实修行相应故。”此即寿光无量之名义者,名下之义;南无阿弥陀佛之佛名者,义上之名。因此,称名之人,如彼名义,乘第十八、十二、十三等三愿,易得往生阿弥陀佛之安乐国,是《往生论》之宗体。

 

九、“名”与“体”之关系

南无阿弥陀佛之名号与阿弥陀佛之佛体,两者有相即不离不二之关系,略作说明。

一,名体相即。“名”者南无阿弥陀佛之名号,“体”者阿弥陀佛之法体,名所指之实体,“即”者不异。南无阿弥陀佛之名号等同阿弥陀佛之佛体,本身具备阿弥陀佛所有之全德全力,名与体,其作用不异,谓之“名体相即”。

二,名体不离。弥陀名号与弥陀佛体,此名之与体,并非各别,可谓“名外无体,体外无名”,两者关系彼此不离,亦即佛之名号本身,非离佛之实体而孤然别存,故名“名体不离”,亦云“名体相即”“名体不二”。

三,名体不二。佛之实体与佛之名号,如水与冰之不二,此谓“名体不二”。以何而言?谓佛体所有功德能力与名号所具功德能力,完全同一无差别,故言不二。

《往生论注》下卷说明弥陀名号“能破众生一切无明,能满众生一切志愿”之理由而言: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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